1、深圳架空层改商铺属于违建吗历史遗留
深圳架空层改商铺属于违建历史遗留。根据查询相关讯息得知,商铺的架空层改造属于慧配违建。本来架空层就属于业主活动的区域,是公共区域,物业和小区都不能擅自改造,把架空前运指层进行改造的悄谨话,极有可能会影响楼层的承重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2、小区架空层出租违法吗
违法。架空层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行为人占用架空层区域进行出租侵犯其他业主权益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恢复原状;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
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模闹民事责任。
2、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
(1)侵权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不是道义责任;
(2)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不是刑事、行政责任;
(3)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财产责胡码瞎任;
(4)侵权责任以补偿性为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裤空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3、小区架空层出租违法吗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搞清楚架空层的归橘蠢属,是开发商所有还是属于楼层公共区域,如是公共区域那就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物业无权擅自将架空层出租、出售,如果确需改变原有架空层的用途,也应先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在征求大部分业主同意后才能施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虚友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圆誉陪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4、居民楼下架空层建食堂属违建吗
属于。居民楼下架空层建食堂属违建,违法建梁咐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橡孝纯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慎岩筑物和构筑物。
5、小区架空层摆放桌椅违法吗
不违法。根据网络咨询查询显示知隐架空层是小区的公共空间,不可侵占为私人领地的,更不能堆放威胁誉明大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物品的,但是摆放物品庆猛告是不会起到违法的行为,会被小区进行警告处理。
6、架空层封闭是不是违建
架空层封闭是不是违建要看是否经过了规划部门的许可,如果未经过许可就将架空层封闭的话属于违建。
违困漏章建筑是档迅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汪蠢烂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国家规定,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7、门口挑出2米的架空层算不算违章?
门口挑出二米的架空层应该是属于违章。如果在审批的过程当樱册大脊竖中没有允许挑出的话,肯定属于违章建筑。从表面上看好像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但二米的架空层仍然是属于新增的建筑面积。这必然会比当时申报的建筑面积要大,因姿卜此多出的挑出面积就属于违章。
8、架空层停放电动车违法吗
法律分析:架空层停放电动车违法。电瓶车如果放在架空层,那必须隔离、监护、布置消防设施。也就是架空层里,要把公共区域和停车区域,防火门墙隔离,布置监控和消防报警灭火设施。根据公安部的特别通告,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毕陆搜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悉迅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法律依据:《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对手历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相关牌证的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9、别墅的架空层可以现浇混凝土吗
别墅的架空层不可以现浇混凝土施工,属于违章建筑,是最典型的偷面积。
10、架空层改变用途违反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架空层有效隔离了地面潮气,有利于吵戚采光、通风,近年来底层架空设计在住宅中日渐普及,业主与开发商因架空层归属而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架空层产权纠纷中,以开发商随意变更用途的投诉居多,业主权益屡屡被“架空”。
法律依据:亮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违反规升键陵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