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习惯性违章的预防措施
1、职工个人怎样预防习惯性违章?① 要明确预防习惯性违章工作的目的意义,自觉破除模糊意识,端正态度。② 要重新学习本专业的安全规程;③ 要力戒在自己身上出现习惯性违章;④ 当别人制止自己的习惯性违章时,应虚心接受;⑤ 当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时,应勇于制止或劝阻,使其消灭在萌芽状态;○6要善于从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中予以借鉴,不断提高自己的防护能力;
2、怎样抓习惯性违章的预防?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的重点放在抓预防上;其次,要多做打基础的工作,进行超前预防;再次要善于抓苗头,见微知著,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第五,全面抓好落实工作,把预防工作做到每一个人身上,每一个作业环节上,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特别是要做好重点人和薄弱环节的工作;第六,探索规律,掌握预防的主动权。
3、预防习惯性违章要抓好五个“结合”:一是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安全风险抵押相结合;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安全标准化作业相结合;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企业“创一流”工作相结合;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安全检查相结合;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安全竞赛相结合;
4、对习惯性违章者的处罚原则及手段:对于习惯性违章者要坚持重罚的原则。一些企业习惯性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处罚不严,失之于宽。事实证明,只有从严惩处,罚得使人心痛并彻底醒悟,才有可能铲除习惯性违章。对于习惯性违章者的处罚手段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 让习惯性违章者抄写安全规程;
② 让习惯性违章者做检讨,写出保证书;
③ 让习惯性违章者当义务安全员,纠正违章行为;
④ 举办培训班,让习惯性违章者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⑤ 对严重的习惯性违章者采取下岗待业措施;
⑥ 利用宣传媒介对习惯性违章行为予以暴光;
2、各单位应建立什么三级违章档案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反违章工作,指导好各发电企业反违章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公司系统广大员工的反违章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特编写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各单位应成立反违章组织机构。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成员由总工、副总、各职能部室、工会以及各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反违章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安监部门,负责反违章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蔽宴厂、车间、班组三级“违章档案”,如实记录各级人员的违章及考核情况,并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厂、车间两级设立“违章曝光栏”,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第五条 反违章工作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的做法,对各类违章都要通过“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纤并握实防范措施。在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原因查找时,必须对存在的违章现象进行分析。
第六条 安毁庆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充分发动广大员工积极查禁违章,鼓励自查自纠和工作班成员之间、领导干部和职工之间的互相监督。
第七条 本意见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
第二章 责 权
第八条 各单位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奖惩考核办法,研究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的人、财、物;协调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检查各部门、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讨论反违章的重大奖惩;监督、考
核各级人员的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各分管区域的装置性违章。
第九条 安监部门具体负责对全厂反违章管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监督、考核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职工的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对装置性违章进行监督考核,同时受单位反违章领导小组的监督和考核;负责汇总、曝光全厂出现的违章情况。
第十条 生技部门是全厂装置性违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反装置性违章的措施和计划,对全厂装置性违章进行统计、监督和考核,同时受单位反违章领导小组和安监部门的监督、考核。
第三章 违 章 分 类
第十一条 违章的定义:在发电生产中,凡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称之为违章。
第十二条 违章现象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第十三条 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角度,违章可分为偶然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
偶然性违章是指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心理、身体、客观环境的意外诱发的不安全工作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指由于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而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状况。
第四章 反作业性违章
第十四条 作业性违章:指在发电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第十五条 各级领导、管理人员要树立“爱护员工,保护员工”的理念,教育员工正确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反作业性违章工作重点是防止触电、防止高空坠落。
第十六条 各级领导要了解掌握下列作业性违章者的心理状态,及时进行教育和监督
(一)不信规程信经验,认为违反安全规程也不会造成事故; (二)口头上承认安全规程重要,但无人监护时往往随意作业;
(三)图省力、嫌麻烦、贪图方便、沿袭旧的不良习惯,导致违反安全规程;
(四)因赶工期,贪图“快”“捷”的念头导致忽视安全,自觉不自觉地违反安全规程;
(五)因事先准备不充分、仓促作业而违反安全规程;
(六)因配合不好、交待不清、作业者想当然而造成违反安全规程; (七)因工作简单、分散、零星,作业者怕麻烦,违反规程制度; (八)因作业前情绪不好或心猿意马而违反安全规程;
(九)长时间不良的习惯做法,导致不适应安全规程的约束而违反安全规程;
(十)作业者素质不高,不了解安全规程,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自我防护能力不强,不自觉地违反安全规程;
(十一)工作负责人违反安全规定,直接参加工作班作业;
(十二)在重大技改工作中,技术方案考虑不周,违反有关反事故措施规定,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要求部门、班组,结合工作性质,制定出各部门、班组的作业性违章范例,组织学习,并纳入每年安规考试内容。“常见典型违章事例”和“习惯性违章事例”见附录A和附录B。
第十八条 反作业性违章,应实行分层负责,逐级考核,一层保一层,一层考核一层,每一层都有人负责。
(一)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安全员、操作监护人等,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违章负责查禁和考核;
(二)班组长负责对班组人员违章的查禁和考核;
(三)部门负责人、专工、安全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违章进行查禁和考核,每天应对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四)安监、生技等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作业性违章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
(五)由于部门领导组织反违章工作不力,违章现象屡禁不止、重复发生,由安监部门考核该部门领导、专工、安全员和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
第十九条 任何人发现作业性违章行为都有立即制止的权利和责任。对严重违章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各级安监人员要把反作业性违章中的习惯性违章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并监督各级领导对反违章工作分层负责,分层考核。
第五章 反装置性违章
第二十一条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而存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装置性违章的主体是设备主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二条 各级技术人员根据其安全职责及有关规范标准,制定出各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技术措施,使反装置性违章有章可循。安监人员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反装置性违章要实行全过程管理,在设计、订货、施工、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新装置性违章的出现。
(一)保证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及本单位颁发的技术规程、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反事故技术措施在设计、施工及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
(二)配合、监督各级施工、调试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工艺规范进行施工调试;设计与现场实际或最新规程不符的要及时变更设计。
(三)安监部门、生技部门等对建设项目中防止人身事故、误操作事故、锅炉灭火放炮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等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验收工作。
第二十四条 查禁装置性违章是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和安监人员的安全职责,是深入现场巡回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3、国网特别严重违章处理意见
发现严重违章,上级违章查处单位要及时下发《严重违章整改通知单》,并责成违章单位对照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关于安全事件的追责条款,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对违章责任人进行惩处。
其中1至3类严重违章分别按六至八级安全事件惩处。对重复发生严重违章的相关单位责任者,自第二起提升惩处等级,直至五级安全事件。外包单位人员发生严重违章,在按照上述原则对公司内部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惩处的同时,对外包单位人员要停工学习,重新准入,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对重复发生严重违章的责任人,取消准入资格,1年内禁入公司系统作业,期满自动解除禁入。对相关外包单位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施连带记分考核,达到一定限值的,按照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纳入省公司“负面清单”。
违章责任单位安监部门要及时向本单位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通报严重违章主要责任人信息,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对其“一票否决”。重复发生严重违章的,要按照公司《安全警示约谈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由上级违章查处单位对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严重违章惩处措施落实后,责任单位应在7日内将处理意见报违章查处单位,15日内以本级安委会文件上报整改报告,同时上级违章查处单位要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惩处相关文件、单据应在责任单位安监部留存备查。
4、关于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几点建议求答案
“安全第一”是我党我国发展路上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任何机关单位或是企业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一切工作的基础。因为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和谐的发展。由此看来,抓好安全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不乐观,存在着“中间梗阻”的现象。他们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不及时落实,考核不过硬,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形同虚设,甚至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还存在谎报、瞒报等现象。
一、 抓好安全工作,首先要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
正所谓“事未先做,意识先行”。要想做好安全工作,首先必须提高心中职工生产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健全安全文化的基础,是真正能够实现安全生产投入最少,效果最好的一项工作,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安全工作中,只有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找到好的切入点,找准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好的做法。而如何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通过会议、学习班等各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张贴安全宣传画、标语,使全体职工能够认识到现在国家、党和政府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使大家认识到,现在的安全生产,已经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是违法行为。
2、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持之以恒。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态度,特别是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这种解决思想问题的东西,更需要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的。如果今天讲这个重要,明天讲那个重要,使职工无所适从,认为是搞活动、一阵风。“雨过地皮也不湿”。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方面,更需要持之以恒地抓,不能今天看到这种现象管,明天就不管,或者有的人管,而有的人视而不见,这往往使职工误认为不管是正常、管就是吹毛求疵,是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这样一来,也就起不到好的作用。
3、普及安全常识。
当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得到加强以后,迫切需要一些安全知识。我们要让职工从了解安全常识入手,通过张贴安全宣传画、开办讲座,把一些常用的贴近生活
的安全知识传授给他们,由于简单而贴近生活,容易被接受,效果好,容易得到职工理解和支持,安全工作就有了良好基础,职工的安全意识可以得到很大提高。
4、是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着手。
要从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入手,这其中的内涵就是首先要保护好自己。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安全,归根到底,就是每个职工不要受到伤害。要告诉全体职工,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每个职工身心健康。因为事关自身利益,职工容易理解和接受,也就能够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5、以身边耳熟能详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教材。
提高安全意识,事故案例的教育效果非常明显,因为那都是活的血的教训,切忌空谈。要以在社会上影响巨大或者是发生在身边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何防范,做到举一反三。要把事故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划分清楚,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危害阐述完整,一定要让职工心灵受到震撼,切实知道安全事故的危害是终身的,是家庭的悲剧所在,是社会安定最大的敌人。
职工安全意识增强了,我们的安全工作才有了群众基础,我们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得到执行,我们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才能有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工作管理既强调管到底,又强调理到位。调理到位就是要理出头序,理顺关系;就是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行为准则,检查制度和标准,考核奖惩办法。管到底,就是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要严抓细管,刚性考核,绝不姑息任何违章行为。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责任制为基础,以落实反事故措施、反违章、推行标准化工作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抓好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制”可以有两种含义。一种较为狭义的解释是,“制”就是制度;而另一种较为广义的解释是,“制”就是机制。制度往往体现为某些文字上的规定或程序,或某种不成文的,但被组织普遍接受的某种实践或工作过程。机制则不仅仅包括制度的所有内容,更重要的是包含了确保制度得以有效落实,以及确保制度本身先进性的所有因素。
而我们要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应当是机制这一含义。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不仅仅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而且要制定保障这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得以执行和落实的保障措施。我们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使其得到有效落实,对我们的工作起到规范、约束和指导作用,而不是为了制定制度而制定制度。只有有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可能规范开展,收到应有效果。
拓展资料:
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辞海》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旨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后者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企业生产的一项方针、原则和要求,前者则解释为企业生产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根据现代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上述解释只表述了一个方面,都不够全面。
参考资料:网络—安全生产
5、如何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监督员下基层应做到“五个到位”
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安监员)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的全权代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日常监管中只有做到“五个到位”,才能使安全监督工作发挥应有的功效和作用。
一是要学到位。由于选煤企业是煤炭行业深加工的生产型企业之一,其原辅材料又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其生产环节涉及较多的学科等诸多因素,尤其是对于没有接触过这个行业的安监员来说,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和管理知识以及监管经验才能开展监督,也只有掌握牢固坚实的知识基础,才能在工作中得心应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监督的重任。只有围绕企业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学习,全面掌握涉及管理学、工艺技术、生产过程、选煤加工理论等领域的知识,才能完成安监员的使命。
二是要看到位。要想监督一个企业,必须要了解这个企业。安监员对企业的生产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实行动态监管,就必须要多看,不能光是在企业办公室里转来转去,而是要深入到生产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中去,深入到生产的各个角落中去,眼见为实,真正做到对企业情况了如指掌。
三是要问到位。多问是熟悉一个新的环境、新的工作最好的方法。只有多问,才能更进一步了解基层内部的真实情况,才能发现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光看材料是不够的,只有通过现场询问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才能发现破绽,找到生产工作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工艺安全问题。
四是要查到位。安监员一旦发现问题,就必须一查到底,不能简单地只是就事论事,而是要深挖根源,查清楚出现了什么问题,危害有多大,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等,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出现职业安全与工艺安全问题。
五是要管到位。一方面要管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安监员,责无旁贷要对生产安全负责,必要时还可以跟班监督,重点监控原煤准备和柴油场所的防火防爆、生产工艺过程、设备维修、防漏电、生产车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任何时间和地点发现有安全隐患和问题,都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同时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平时可通过多种形式多给基层敲敲警钟,让他们明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真正把员工安全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还要管住自己,安监员长年累月在基层,其一举一动都显现在员工的“眼皮之下”,由于具有一定权力,难免受到来自个别员工的各种诱惑,如果坚守不住廉政底线,就不可能履行现场监督的重任,必然会出现问题;如果不注意自身形象,就有可能损坏安全部门的形象。因此,安监员一定严以律已,管好自己手和嘴,切实树立好自身形象,履职尽责,不负重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