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处理违章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烟台市福山区交警大队二中队,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等地方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烟台交通违章进行处理在什么地方的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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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烟台公安违章几天可以查到
烟台市里电子眼违章10天能查到的电子眼违章的标准:1、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2、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3、可以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不用15日内就去处理的但要注意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一个记分周期没有及时清零而导致在下一个记分周内累计扣满12分的情况。
4、烟台交通违章处理几点上班
截至2020年3月18日,烟台交通违章处理上班时间具体如下:
一、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14:00至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址:芝罘区幸福路2号。
二、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四大队车管所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14:00至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学院西路816号。
三、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14:00至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址:芝罘区文化路13号。
(4)烟台市交通违章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