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2、工地工人违章作业,后果谁负责
工地干活出的事故,那应该是安全责任,无责任划分。如果真要有责任,直接按工伤进行处理,部门负责人来承担。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违章作业的危害性
违章作业的危害性有以下几点:
1、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设备的损失,甚至与付出生命;
2、破坏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3、造成自己和其他员工的心理恐慌,在企业里工作没有安全感;
4、发生重特大事故,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削弱了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
违章作业是违反相关规定、章程、政府法令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异常工作状态。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企业和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从众心理。是指个人在群体中由于实际存在的或头脑中想象到的社会压力与群体压力,而在知觉、判断、信念以及行为上表现出与群体中大多数人一致的现象。表现为别人怎么干就跟着怎么干,不管违章与否。
自负心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心理因素之一,盲目相信自己的以往经验,是以往成功经验或习惯的强化,多次做也无问题。我行我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4、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应追究什么的责任
法律分析: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违章作业三违是什么
违章作业三违指的是生产作业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三种现象。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作业违章是指从事各类活动的人员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指挥违章是指各级承担管理职能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行为。失职违章是指承担安全管理、监督职责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而出现失职、渎职行为。违章不一定出事故,出事故必是违章。这句话很好地诠释了事故与违章的关系。根据对全国每年上百万起事故原因进行的分析证明,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由于违章而导致的。违章是发生事故的起因,事故是违章导致的后果。要保障企业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就要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而控制事故发生的关键就是杜绝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如下:1、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设备的损失,甚至与付出生命;2、破坏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3、造成自己和其他员工的心理恐慌,在企业里工作没有安全感;4、发生重特大事故,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削弱了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简述三违的危害有哪些
法律分析:首先三违指的是: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三种现象。三违行为最大的危害就是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造成事故,轻者造成个人损失,企业损失,严重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家庭的痛苦。不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具多年来的统计,生产安全事故有90%以上属于“三违”造成的。而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的作业行为。违规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违章作业后果如下:1、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设备的损失,甚至与付出生命;2、破坏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3、造成自己和其他员工的心理恐慌,在企业里工作没有安全感;4、发生重特大事故,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削弱了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违章作业罪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进行作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