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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处理交通违章

发布时间:2023-02-23 00:30:04

1、附近处理违章大厅在哪

附近车管所或者交警队有处理交通违章的。

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交通违章一般指交通违,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2、北京市天通苑附近哪里可以处理交通违章

1、昌平交通支队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1号 电话:69742193  

2、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辛路1号   电话:89704805 

3、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交通队(检测场对面路南)   电话:60772204 

4、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八达岭辅路史各庄桥东100米  电话: 69731914  

5、昌平交通支队法制科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顺沙路78号   电话:  61793995 

6、北方机动车检测场有限公司(自愿换发新能源号牌)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东  电话: 60772144 

7、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自愿换发新能源号牌)  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70号 电话: 61766614  

8、昌平交通支队车管站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东   电话:69770042  

3、滨湖区交通违章处理点

法律分析: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湖大队裕和交通违法处理服务点附近的公交站:

盛达站、名流健康中心、名流健康中心、盛达站、省接待车队、盛大社区、省接待车队、盛大社区。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湖大队裕和交通违法处理服务点附近的公交车:

52路、11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4、附近处理交通违章点在哪里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可以在最近的交警大队进行违章处理,处理之前可以先去自助查询机器上查询自己的违章情况。在这个处罚服务平台上,点击“查询处理”即可。然后正确输入我们的车牌号以及车辆识别代号后四位。在违章的列表中,我们可以点击相关的违法记录,来查看当时的违法照片,在违法记录列表中,能看到罚款的金额和分数。在现场照片的详细页面,我们可以看到至少三张的违法抓拍图片,还可以进行点击查看大图。我们好好看一下自己是怎么违章的。查看完毕后,我们就可以去取号机器那取号,等待叫号处理。处理的时候也会让我们看现场照片的,只是一闪而过,看得不仔细罢了。民警会要求我们进行单据的签字确认,确认之后就会给我们一份,处罚决定书,我们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微信或者自助机器都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附近处理违章大厅在哪

以去交警队处理,也可以邮政代办交通违章,也可以在网上

交通违章处理中心现场办理处理。

到进交通违章处理中心,在现场看到,以往大排长龙的景象不见了,整个大厅不少窗口无需排队即可办理业务。出示相关的证件办理交通违章,在工作人员的电脑上能查看3张违章现场的照片,以确认违章事实。查看违章现场记录只限本区内,如果在南海顺德等地区违章,只能到当地部门查看。从确认违章信息,到打单排队缴款,整个过程大约15分钟,但周边地区停车相对较难。

邮政代办交通违章

致电邮政客服热线11185,工作人员介绍,邮政办理交通违章业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车主到邮政营业厅办理,需要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违法通知书或相关的违章信息,手续费25元。另一种方式是在11185服务热线登记车主信息,然后邮政会派人上门收集相关资料办理,费用方面每笔30元。

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

除了上述几种交通违章处理的方式外,还可以登录交警信息服务网,页面中间有交通违法网上查询的链接,输入车牌号码等相关资料后,就能够查询车主车辆的交通违章信息,并可以通过选择上门服务或者网上支付的方式办理违章处理,本地违章每宗收取25元手续费,本地车主省内违章收取每宗40元手续费。

法律依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 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

(一)交通违章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二)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四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书面告知;

(四)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6、离我最近的交通违章处理点

离我最近的违章处理点在当地交警大队处理大厅,现在交警大队基本覆盖了全国城镇;当然还有些二三线城市会有交通违法处理自助终端机,可自助处理违章缴费操作。具体位置可以打开百度地图搜索“交警大队”或“交通违法处理自助终端机”即可查询到附近的违章处理点。
1、交警在违章现场开具处罚书的情况下,不一定非要本人去处理。只要在15日内去交警指定的银行去缴纳违章罚款就可以了。
2、电子眼拍摄到的违章,分两种情况。正面拍摄到驾驶人,需驾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去交警队处理。没有拍摄到驾驶人,可由他人代为处理,代处理人除携带违章驾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违章处罚单外,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
处理交通违章可根据实际情况,并且要注意期限,尽快处理;但无论何时,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文明的出行者。
交通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机动车违章扣分首先去车管所、交警大队或通过手机等方式查询一下有无违章,查询后在车年审前到违章处理大厅处理。
具体违章处理流程如下:
1、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
2、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3、打单交完罚款后,把票据保留好。几日后再网上查询违法信息,若违法信息没有了,票据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网上还有违法信息没消掉,那就拿着交款单子到交警队的法制科说明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确认后,你的违法信息将直接删除。
注意:交警现场给驾驶人开的罚单15日后不缴纳会有滞纳金,电子眼拍到的违章记录或驾驶人不在现场贴在车上的罚单都没有滞纳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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