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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违章建筑

发布时间:2023-01-12 12:52:10

1、瓯海三垟我家房子有村街道盖章算违章!一个军人无家可归!怎么办

如果转业军人有困难,可以找当地民政局或军人服务社进行反馈问题,当地政府需要进行协调和帮助的,至于违章建筑认定问题,那是需要当地规划局进行认定的,是否报备。

2、2019年浙江省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高低不齐的房屋建筑,脏乱差的环境,那些游离于浙江现代城市之外的设施将在得到有效改善,随着浙江省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推进,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象山县、宁海县;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乐清市、洞头县、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海盐县;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绍兴市:越城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武义县、浦江县、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临海市、玉环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等城市环境越来越美好。

浙江省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60号)的规定,为支持市、县(市、区)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申请、分配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已纳入当地政府批准的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并列入省政府目标任务考核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不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煤矿、垦区和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三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分配给实施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的市、县(市、区),专项用于政府主导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包括征收(收购)、安置、建设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不得用于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中回迁安置以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的建设支出。

第四条各市、县(市、区)应当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要求,加强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第五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根据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资金的申请和分配

第六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

第七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具体视中央下达我省的当年补助资金规模情况,结合省政府下达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年度改造任务,按照各市、县(市、区)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和申请额度作为因素,并结合地区转移支付分类分档情况,适当考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办法进行分配。若中央下达我省的当年补助资金规模较小,可全部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对上年度未按时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市、县(市、区),当年不再给予补助。

根据各市、县(市、区)报送的上一年度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资料和财政部浙江监察办审核情况,省级财政将相应调整相关市、县(市、区)当年的补助资金。

第八条实施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情况提出申请,并于每年的2月10日前向省财政厅、省建设厅提交以下资料:

1.经市、县(市、区)政府批准的当地城镇住房保障规划。

2.设区市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主管部门确认的列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考核的上年度和本年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征收(收购)项目清单。

3.上年度已实施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收购)方案,已签订的征收(收购)补偿协议复印件和补偿决定复印件。

4.市级财政、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县(市、区)上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的说明。

5.加盖部门印章的有关表格(详见附1、附2)。

6.与审核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资料的地区,视同未申请城市棚改补助资金。

第三章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第十条省级财政根据本细则测算分配相关市、县(市、区)的资金规模,并按规定及时将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分配下达至市、县(市)财政部门。相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后,应按规定用于本地区实施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的支出,并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一条相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对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细则使用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相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3项“棚户区改造”支出科目。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相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以及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确保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虚报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申请数据问题严重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骗取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不按规定使用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省财政将收回已安排的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相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如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分配时可适当向灾区倾斜。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综〔2010〕112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一、浙江省明确提出“三改一拆”行动

,浙江省又明确提出,制定实施新一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11项行动,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这是浙江的庄严承诺。

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作为拆、治、归“三字经”的重要一环,“三改一拆”肩负起新的使命。全省上下树立起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再接再厉、再干五年,着力抓推进、抓巩固、抓长效,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并强化拆后土地利用,深入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

二、浙江宁海棚户区改造引入“竞争机制”

不久前,宁波宁海西门棚改区块1号和4号两个区块开始签约,短短16天,签约率即达到80%,成为各县(市)中第一个签约协议生效的棚改区块。

加快签约是宁海棚户区改造引入“竞争机制”的功效之一。过去几年,宁海在实施成片危旧房改造中,往往碰到被征收户意见不统一,认为这是政府“要我拆”,出现了一些“钉子户”。去年,宁海引入“竞争性拆迁”模式,以竞争转变百姓思路,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以西门区块为例,一期拟征收773户,将其划成6个项目小区块,设定90%意愿率的项目启动触动阀。去年7月开展民意征询工作,6个区块的报名同意率分别达到91.4%、95.6%、90.3%、92.2%、76.3%和84.8%。

“竞争性拆迁”模式实现了政府与棚改户的双向互动,以及棚改户之间的互促互动。之前未达到同意率90%的5号和6号区块的居民,在项目启动触动阀的激发下,形成了自动自发组织动员、邻里宣传促报名率的氛围。很快,5号区块报名同意率从76.3%提高到91.4%,6号区块从84.8%提高到97.1%。

3、温州沙中村不拆迁了吗

一、会拆迁。海滨街道入户丈量预计从2021年7月中下旬开始,补偿政策具体以补偿方案公告内容为准。海滨街道沙中村旧村改造项目产权置换拟安置在机场大道以东,瓯海大道以北,铁路规划线位以西地块内。按照程序,在正式确认安置地前,将对安置地块进行污染调查。承办单位: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瓯海区瞿溪街道(沙前、蛟_、溪头街、林桥、桥下、等区块)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涉及共二批次签约,第一批已进入拆除扫尾安置阶段,第二批经瓯海区政府同意,已暂缓腾空,后续及相关事宜待区政府明确后,再行处置
二、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另有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另有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4、河道整治方案

河道整治方案 (一)

一、河道概况

×××河位于**河主河道西侧**街道××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

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

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2。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13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13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三、整治措施

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

(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

(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

(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四、整治工作计划

1.垃圾清理:2013.4.16~2013.4.30

2.河岸违章拆除:2013.5.1~2013.5.31

3.清淤疏浚:2013.7.1~2013.10.20

4.截污纳管工程:2013.4~2013.10.30

5.生态修复(河道驳坎150m及绿化200m2):2013.5.1~2013.7.30

五、整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

(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位。

(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六、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

河道整治方案 (二)

长汀县城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为全面净化城区河道环境,切实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和谐宜居的现代城市,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城区河道环境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以“保洁、治乱、清水”为主题,以建设“山清水秀、业兴民富、安定和谐的海峡西岸名城”为目标,通过加大整治力度,达到城区河道环境全面改观,城市面貌全面改善,促进城区河道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上改变我县城区河道长期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提升我县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水平。

二、整治范围汀江河(城区海螺墩桥-新庄段)郑坊河、、莲花河、七里河、七里内河。

三、整治目标力争通过个月的集中治理,使城区河道实现“四无一整治”目标,即:水面无漂浮物、河道无污泥堆积、堤岸无垃圾、河道畅通无障碍,入河排污口得到基本整治,使城区水环境明显好转。

四、整治时间、方式、内容

(一)整治时间从月日起至月日,集中整治个月。

(二)整治方式月化管理。

(三)整治内容

1、整治沿河两岸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

整治河道两岸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向河道内乱倒垃圾(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物,向河道乱排放污水,影响河道行洪、河面清洁和河水水质的行为。

2、整治沿河两岸环境卫生。沿河两岸单位、居民实行“门前三包”“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

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五、区域分工

(一)河段责任单位划分原则

1、沿河两岸有单位的河段由单位负责;

2、江边市场河段由市场发展公司负责;2日-月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起进入常态。

3、沿河两岸其他河段按属地管理分别由汀州镇、大同镇负责。具体包干河段划分如下。

汀江海螺钉桥到黄屋大桥右岸长汀职业中专,汀江右岸黄屋大桥至郑坊河口由龙宇中学,金沙河右岸旱桥至河口、汀江左岸水东桥到五通桥由市场发展公司,郑坊河、莲花河由开发区管委会,其余河段有单位均由沿岸单位负责,没有单位按属地由大同、汀州负责。

(二)河段责任包干单位职责

1、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包干区域内单位、居民自觉遵守河道环境整治的相关规定,每天必须派出专人加强巡查,劝导、制止向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2、要落实报告制度,对随意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劝导无效的,及时向行政综合执法局和环保局环境执法大队报告,由其对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3、要落实长效措施,实行层层包干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包干到户,并制定河道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城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区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文明办、水利局、城建局、执法局、环保局、卫生局、经贸局、开发区、监察局、效能办、市场发展公司、汀州镇、大同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各有关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责任机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包干负责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河道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落实好各自的职责。

水利局负责河道整治的规划制定、堤防维修加固、河道清淤整治、绿水工程建设、水政执法等工作;监察局负责对河道整治工作进行行政问责督查,对违纪人员给予处分;建设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源头治理;执法局、大同、汀州镇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进行源头治理,杜绝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阻碍行洪物体;环保局负责对沿河的工业及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污废水排放管理,整治规范排污口设置,严禁直接将未达标污水排入河道;工商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工商营业执照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营业执照;市公安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处置执法活动中妨碍公务行为,做好违法事件查处工作;广播、新闻等部门要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完成河道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进行动员和部署,通过层层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把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县新闻中心要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加强活动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教育市民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

3、专业维护,常态管理。

4、群策群力,多方筹资。

专业队伍首期设备配备小船一艘、竹排2只,救生河打捞设备,工人4人,年运行、工资费用8万元。由汀州镇筹措元,大同镇筹措万元,水利局筹措万元万5、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为推动整治活动的开展,实行工作落实督促检查,“两办”由督查股、县效能办牵头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未按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单位、干部,县委、县政府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对消防工作提建议或意见

建议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加到单位指导消防逃生自救实地演练的机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国务院专题研究部署,出台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宣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省、市、县三级政府普遍出台了消防五年规划、下发了加强消防工作的文件。

各地均制定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逐年增长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了最低保障标准,消防部门的所有业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为改善消防基础建设,各地把消防队(站)、消火栓、消防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等纳入政府工作考评。

(5)瓯海违章建筑扩展资料

我国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公安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6、老年建筑没有审批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是晚上声音太大影响休息,可向当地的环保部门反映,一般的11:30还在搞的,肯定是要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
但涉及到用地的问题,这可能才是根本的,有几种情况,如果是集体土地的,那么集体土地所有者应该出面阻止;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么应当归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来管,所以你应当区分情况向有关部门去反映。
向环保部门反映可能会得到比较快的效果,因为这种违章建筑,环保部门肯定是不批的。
关于老年建筑是不是不用审批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凡是用地都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就连市政府也需要先审批,老年建筑没有这种特殊性。而且可以断定,这些建筑施工也都是违法的,肯定也没有经过审批,因为用地、规划都没有审批下来,不可能审批建筑施工的。

7、温州高翔村是不是要拆迁了

节假日不休继续拆违 高翔村昨拆违1.2万平方米
温州网讯 昨天,瓯海区新桥街道联合相关部门,拆除高翔村范围内违章搭建的棚屋12000多平方米,其中包括废品堆放点和养猪场,还有一处汽车维修点。
昨天上午8时40分起,瓯海区新桥街道联合该区城市执法、国土管理等部门人员,对高翔村临近牛山西路的这部分棚屋进行拆除,至当天中午11时许,拆除完毕。新桥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片原先是农田,近些年荒废了,农民把农田出租给外地人,作为废品收购点,旁边还有一处养猪场。
整理废品时,有人焚烧电线熔化塑料外壳后获得里面的金属,焚烧产生的浓烟熏得附近的幼儿园、居民无法开窗。另外,养猪场没有科学的排泄设施,猪粪便产生浓烈的臭气。
新桥街道负责人说,之前与村民沟通过,想把拆出来的这片土地绿化美化,但是村民不接受。这几天,专人巡逻防止棚屋回潮,而后要填上泥土,让这片田地复耕。
高翔村村民章女士的孩子在附近幼儿园就读。她说,拆了真好,以后接送孩子,路边的环境不至于这么差。
昨天中午,新桥街道还拆除了高翔村瓯海大道南侧一处违章搭建的汽车维修点。
记者从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区开展违章“六必拆”以来,共拆除违章建筑面积425096平方米,首批“六必拆”16处典型违章建筑已全部如期拆除。
五一节假日期间,该区相关部门没有休假,对已经调查核实清楚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确保6月底完成该区第一阶段774个“六必拆”违章点(片)的拆除工作。黄小玲 蒋超

8、对安全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安全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4、职责

由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小组)负责统一管理。

5、管理要求

5.1、安全小组各区域负责和总负责人,应每日下班后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消防检查。

5.2、检查中发现各项隐患,安全小组应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

5.3、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4、各部门下班后,应将该关闭的仪器、电器及实验检测设备等电源予以关闭。

5.5、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5.6、实验、检测或其他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5.7、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8、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5.9、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

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6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6.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6.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6.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6.2.1.1、使用实验、检测设备或其他电器设备等未尽到职责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6.2.1.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6.2.1.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6.2.1.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6.2.1.5、谎报火警;

6.2.1.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6.2.1.7、对有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6.2.2.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6.2.2.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6.2.2.3、违反公司规定、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6.2.2.3使用实验、检测设备或其他电器设备等未尽到职责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造成一定损失的;

6.2.2.5、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6.2.2.6、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的;

6.2.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6.2.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对安全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2

(一)建立对矿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评价机制。结合目前各单位消防管理的实际,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志愿消防队伍的建设及消气防设施的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不足,有必要建立一种考评或评价制度来推动消防安全的规范管理。建设由矿区相关的职能部门牵头,制定相关的考评标准,每半年、年终各考评一次,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评优评先,与绩效挂钩。

(二)实行两级负责制,加强消防业务常识和基本业务技能的培训.建议以矿区的名义开展一次消防“三懂三会”为题的教育活动,并以此为载体,由矿区职能部门组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由矿属各单位负责对志愿消防对进行培训和开展实战演练等,提高各单位自防自救的能力

(三)沟通渠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监管,建议矿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固化一种工作模式和平台,让消防提前介入,从方案初涉施工设计、现场督导、三查四定等。尽量减少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同时也可以减少报审、报验的麻烦。对消防全面的问题整改,要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

(四)进一步改进单井场站灭火器材设施的配置和应急管理工作,从检查情况来看,很多单井场站的消防器材、设施从配置的位置、规格、型号及应急管理上都存在与处置突发火灾事故不相宜的情况,对到期报废的器材没有明确方式和渠道,对采购器材的质量把关没做好明确的规定。

建议

1、逐井核实,改进设置点位,确保满足灭火器材的保护半径。

2、适量配置规格较少的器材,以适应女工在适度情况下能有效、快捷的使用和操作。

3、对部分未平整硬化的场站,结合现场实际硬化部分路段,方便推车式器材的应急操作。

4、明确对器材购置的数量报由关部门,明确器材报废的方式和渠道。

对安全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3

据瑞安市、瓯海区政协反映: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出租房消防安全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据瑞安市统计数据显示,该市的外来人口已达50多万,居住出租房有48470户,其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有23920户,占49.4%。2006年5月,瓯海区三垟街道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6人当场死亡。2007年1月14日,莘塍镇四坦东莘工业区六间简易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对此,市委、市政府及时开展了“两查两保”大整治活动,已取得显著成效,但目前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仍存在以下的主要问题:

(一)职责不够明确。“两查两保”大整治活动中,我市各地先后都出台了针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有关部门及乡镇的职责分工作出规定。但在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乡镇并未真正形成合力,职责分工不明,有的执法主体不够明确,措施不够有力。如已整改的出租房整改复查意见书各部门都不愿意签字;对需要整改的出租房仅依靠停水、停电的措施,甚至不敢停电,担心蜡烛灯带来安全隐患。

(二)基层基础薄弱。居住出租房流动性大,租赁隐蔽性强,当事人接受管理存在被动性,往往采取避而不见、不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关证件的方式,想方设法回避管理,信息采集困难重重。出租房信息管理滞后,乡镇有台帐、公安有火灾隐患直报平台、房管有数据库,乡镇、公安、房管各自为政,掌握的数据不尽相同,形成信息孤岛,信息不能共享。乡镇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尤其是整改的复查程序不到位,大多数乡镇都没有公安派出所参与复查。

(三)违章建筑普遍。许多居住出租房是六、七十年代前的砖木结构建筑,电线老化,耐火等级低。有的居住出租房虽为混合结构建筑,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消防规划,缺乏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也不符合标准。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因收入微薄,只能租赁廉价的简易房,从而导致各地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居住出租房遍地开花,违章搭建出租增多,造成严重的火灾隐患,工作总结《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四)安全意识淡薄。居住出租房的租赁合同绝大多数没有涉及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房主只顾赚钱,只要能把房屋租出去,并不管住的是什么人,住多少人,群租现象普遍。租赁双方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处置火灾事故的应变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因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引起群死群伤事件。

(五)火灾事故高发。2007年瑞安市共发生的1156起火灾事故,其中约有70%与出租房有关;瓯海区共发生的800多起火灾事故,其中出租房占有相当比例。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事关平安温州、xxx温州的构建,政府必须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务必抓紧抓实抓好。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职责,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量大、面广,涉及公安、房管、土地、规划等部门单位。要制定完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乡镇负责排摸,公安、房管为主要执法主体,规划、土地等部门配合执法,供电、供水部门配合采取措施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联动长效机制。同时,监察部门加强执法监察,对没有有效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行政责任。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立信息共享的管理平台

充分利用辅警力量,加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日常巡查与排摸,做到与计划生育、暂住人口管理同步推进。切实做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台帐工作,掌握底数,特别是复查程序要明确到位,相关人员要求据实签署复查意见。加强居住出租房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互通平台。建议开设一个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网站,相关部门分配一个帐号,通过帐号登陆后将居住出租房的基础数据、整治行动、租赁备案信息输入到网站上,形成统一平台,促进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实时反映居住出租房的管理进程,从而实现居住出租房消防管理的动态监管。

(三)加大整治力度,推行分级管理模式

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整治结果,把不需整改、需要整改与整改合格的居住出租房进行分级管理。建议按居住出租房的建筑结构、消防设备、承租人数、存在隐患情况,确定安全指数,推行星级管理。对不需整改与整改合格的居住出租房,做好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工作。对整改不合格的居住出租房,根据实际予以相应处理,进行房主传唤、承租人劝退居住,停止供水供电。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居住出租房,予以立案查处,特别是对违章搭建的简易出租房,坚决予以拆除处理。同时加强廉租住房和政府“安心公寓”建设,保障市场供应,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安居乐业。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今年莘塍1·14火灾是全省第一例出租人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被刑拘,虽对租赁双方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大部分还未从根本上提高消防安全的敏感性与警惕性。因此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责任意识教育,努力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对安全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4

一、存在的问题

(一)据了解,我区大部分区域位于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多数社区内的房屋陈旧,系七、八十年代所建,线路老化严重,布局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值此炎热夏季用电高峰期,很容易因负荷过重引起线路火灾。加之有些街巷道路狭窄,甚至存在私搭乱建现象,道路空间堵塞,导致消防车辆无法进入,人员逃生也比较困难。

(二)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够,在家中和庭院随意乱拉乱扯电线,甚至有些在消防通道堆积杂物,给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

(三)一些沿街门店对我们的消防督查工作不配合,多次对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阻扰,使我们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消防隐患不能及时发现进行解决。

二、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大消防安全的督察力度和处罚力度,提高沿街店面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是建议上级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多为居民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使居民能够了解到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预防以及着火后的紧急处理,自救逃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良好习惯。

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对学校、商场、娱乐场所、在建项目工地等人员聚集地督察及时,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可用,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尤其是要对大型企业、在建项目工地等建立消防登记制度,定期对其消防设施进行督察登记,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到位,消防器材齐全。

四是加大城中村和棚户区的改造力度,严厉整治违章建筑、私搭乱建现象。

对安全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5

随着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高层建筑已成为城市建筑的主要选择。由于高层建筑层数多、面积大、布局复杂、形式多样,通道密布,人员和物资高度集中,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途径多、速度快,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各地先后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已敲响我省高层建筑防火和救火警钟。

经调查了解,高层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高楼存在先天设计缺陷、消防布局不合理。二是有些城市老城区建筑密度大、通道狭窄,消防车辆通行困难,且消防栓不健全。三是少数高层写字楼多家经营,联合使用,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隐患严重。四是居民在装修中使用的木材、纤维制品和高分子材料,使得高层建筑火患荷载巨大。五是一些高层建筑是由资质较差的建筑队承包施工,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施工要求高不相适应。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旧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质量粗劣。有的为了赚取利润,私自更改图纸,偷工减料。一些消防设施,以劣次品充合格品。六是消防云梯不达标。据了解,目前我国引进的最高消防云梯有效高度为72米,大多为53米,超过这个高度,只能望“火”兴叹。七是一些单位对消防安全和存在的问题不重视,任意压缩消防投入,对消防人员特别是消防值班人员落实不到位,有关人员未经严格培训就上岗。另外,消防系统因缺乏经常性维护保养而性能欠佳,等等。

消防安全,人命关天。为此,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的领导和投入。要强化组织建设,由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产权单位组成安全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我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明确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监、建设等相关部门应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地开展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各高层建筑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落实消防进社区专项资金,引进一系列先进消防设备,包括世界最高的举高消防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高层建筑先进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及附属排烟系统,特别是抓紧购置有效高度达130米消防云梯等必备设备。高层建筑屋顶应建直升机停机坪,以提高城市高层建筑防御火灾的能力。

二、宣传普及高层建筑消防常识,提高高层建筑使用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门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漫画、墙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高层建筑防火的重要性,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扑灭早期火灾能力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要充分利用典型火灾案例和对严重消防违章行为给予公开曝光等手段,加大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还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可采取集中培训、分期上课方式,实行持证上岗,全面提高和增强高层建筑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培训社区义务消防队和消防信息员。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演练,熟悉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学会怎样鉴别火灾自动报警信号,进行消防电梯的操作、消防水泵的手动开启和防毒面具的使用等训练,并学会维修保养。

三、城市规划总体布局中应充分考虑消防因素。职能部门应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做到合理设计、合理施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要求保证主体结构有足够的耐火稳定性。室内装修应选用阻燃材料,做好防火分隔。制定并强化自救措施。目前,高层建筑自救措施分为主动性和被动性两类。主动性措施指直接限制火灾发生和发展的技术,如火灾探测报警技术、喷水灭火技术、烟气控制技术等;被动性措施主要指提高或增强建筑构件或材料承受火灾破坏力的技术。这些自救措施,有时更能应付突发火灾。

四、明确管理责任,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度。

尤其是多家经营、使用的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尽可能地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成立由出租单位牵头,租用单位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租用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消防安全,集中管理大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制定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自主管理。物业公司要认真负责地对待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及时清理不必要的杂物。同时加强居民生活用电常识和火灾逃生的普及和演练。楼内各处、科、室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五、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监督,严格执法。各职能部门要依照1986年颁布的《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对本地区的高层建筑要严格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力度,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对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同意就投入使用和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取消消防设施的,要进行严厉处罚,并对存在的火险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对已建成的高层建筑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指定专门的防火人员具体分管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不安全因素,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对逾期仍不整改或走过场的,要依法停产停业。引发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六、建筑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管,把牢验收关。高层建筑尤其是居民建筑在装修过程中,应强制使用达到国家标准的防火材料。高层建筑所采用的建筑必须严格符合防火要求,建筑辅助设施包括围挡等也应使用防火材料。在重要建筑施工现场安装数字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加强火情发现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当建筑高度达到60米以上时,应考虑建造临时蓄水池等方式加强自防自救能力。

9、温州美福老板怎么了

温州美福老板因违章建筑,被列入失信名单。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执行裁定书指出,申请执行人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被执行人为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3)温鹿商初字第2491号民事调解书,于2013年12月2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查封被执行人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瓯海区潘桥街道横塘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坐落于瓯海区潘桥街道横塘村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的在建工程。二,限被执行人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的,依法拍卖或变卖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与瓯海违章建筑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