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阳市在哪里交违章罚款
1、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白云分局车管所
地址:210国道高岭坡(大关村旁)
2、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车管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北路650号金麦社区服务中心
3、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车管分所
地址:贵阳市贵筑路211号
(1)贵阳违章扣分扩展资料
违法处理的方式: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2、贵阳汽车处理违章在什么地方?
贵阳市区可以处理违章的地点有很多 例如:
1、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地址:金朱东路158号电话:0851-85985055
2、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服务中心 地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 电话:0851-84845956
3、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白云分局车管所 地址:210国道高岭坡(大关村旁) 电话:0851-84700833
4、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1号 电话:0851-84845956
5、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车管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北路650号金麦社区服务中心 电话:0851-82214856
6、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车管分所 地址:贵筑路211 电话:0851-83851551
7、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开分局车管所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西南环线284号 电话: 0851-8380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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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 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4.如是持深圳驾驶证的司机,违章不需吊扣证的,只需直接到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3]
异地违章
处理汽车异地违章主要有2种办法:
方法一,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
特点: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方法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
特点:一劳永逸,可节省不必要的舟车劳顿,但由于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仍需驾驶员本人办理。
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贵阳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1.只有违章停车的罚款不会被扣除。2.对违章停车的处罚由过去的5项减少到2项,交通协管员的罚款权限由过去的5元提高到50元。可以处罚的情形有:违规停放车辆,在道路停车位倒车停车。罚款分别为200元和50元,不扣分。违法停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停放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未在指定位置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可以将机动车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者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牵引方式不当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贵阳处理违章扣分的地方在哪里
法律分析:1.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白云分局车管所 地址:210国道高岭坡(大关村旁)
2.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车管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北路650号金麦社区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