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
一、城市干道两侧隔离带的范围
1.规划市区范围内的三坏路、四坏路的外环路(即公路一环路)以及北京地区的公路二环路,通过城镇地区(包括《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规划为城镇建设地区,下同)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100米为隔离带。
2.以规划市区二环路为起点,向外放射的九条规划主干道(见附件一),通过城镇地区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直至北京辖区边界,下同),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100米为隔离带。
3.总体规划规定的次干道(见附件二),通过城镇地区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70米为隔离带。
4.规划规定需修建立交的干道路口,位于城镇地区的,按规划立交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位于农业区的,应按规划立交红线向外划100米为隔离带。
5.规划主、次干道通过山区的路段,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与市规划局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划定隔离带。二、在城市干道两侧隔离带内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植树造林,种花植草, 按照城、乡规划开挖沟渠、打井埋管、栽杆架线。但除管理养护本干道所必须的检查站、道班房外,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隔离带内建造生产和生活用房以及各类棚屋和设施。三、在隔离带内,过去已经批准的城市建设单位(不含违章占地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再扩大用地,只能在原用地范围内,根据条件进行必要的翻、改建或适当添建;现有的农村居民点和工副业点,原则上也不再扩大用地,可根据批准的农业建设规划,进行调整改造。新农村建设应统一规划,不得侵占隔离带。
在市区城市地区和郊区城镇范围内,位于规划干道红线内现有的房屋(不含违章建筑和各类“临时建筑”),如确需翻建时,只能按原地点、 原面积, 尽可能简易地进行翻建,鼓励现有房屋的单位、居民易地迁建,或退到规划干道红线后面进行改建。各类新建房屋,应一律按规划进行建设,不得侵占规划干道红线,不准再在规划干道红线内建造各种“临时性”棚屋,个别确属十分必需的施工临时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批,并由批准机关监督在工程完工后立即拆除。其他道路,也都按照上述规定控制建设。附件一:
九条规划主干道为:
京承公路: 东直门——酒仙桥——顺义——怀柔——密云——古北口——承德。
(含机场路支线,原定整顿范围超过一百米的部分不变)
京榆公路: 建国门——通镇——山海关。
京津塘公路:东南城角——马驹桥——武清——塘沽新港。
京开公路: 西南城角——西红门——黄村——固安——开封。
京保公路: 广安门——六里桥——芦沟桥——良乡——保定。
京原公路: 复兴门——八角——衙门口——潭柘寺——紫荆关——原平。
京大公路: 阜成市——金顶街——三家店——雁翅斋堂——大同。
京张公路: 德胜门——昌平——德胜口——延庆——张家口。
京丰公路: 安定门——立水桥——小汤山——九渡河——四海——琉璃庙——丰宁。
2、在自家院内原平房上盖房(接二层)算是违章(法)建筑吗?平房是有房产证的,盖二层时没申请
不知带您的房子在城镇还是农村。如果在城镇,是不合法的,但估计是“民不举,官不揪”。但是希望你考虑结构安全,不知您的房屋所处地地震设防等级是多少,如果是7级,不建议这么做。
3、我现住宅的是平房,因房子紧缺,想在原平房的原地基上翻建三楼,我与隔壁邻居相隔一条行人道,我房与隔壁
翻建是否报批?如果报批你就有权建。又如只报批两层你盖三层,多出的一层就属于违章建筑,邻居有权申请有关部门要求拆除
4、国家允许在老平房上盖隔热曾嘛?
根据你的描述,对平房加隔热层分两种,我分别说你下,你看一下自己属于哪一种:
1、是在原平房上铺设隔热板,用混凝土或者油漆、柳丁加固,此种加隔热层属于房屋的修缮,国家准许。
2、是在原平房上加盖一层,或在原平房上明显加阁楼。这属于自行对房屋的拆建,需要经过报批,否则属于违章建筑,需要拆除、恢复原状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5、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
要搞清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职能,必须先了解执法监察的相关概念。城市管理执法监察,也被称为城管监察、城管执法,是关于监察的一个特定概念,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按照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研究对行政执法监察制度的分析,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要强调行政处罚;监察是监督和检察的简称,也是广义执法的一部分,强调督促相关各方履责,其中的监督是指察看并督促,检察是指制约与纠察。
最早的城管监察队伍,北京市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于1997年成立,后来行政区划调整,宣武区与西城区合并,两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也合并为西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北京市各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相应,北京市各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城管监察员、城管执法监察员或城管执法人员。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研究提出要专兼结合整合城市管理巡查监察力量,通过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推进执法监察一体化建设,实现从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的跨越,构建从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城管综合执法及相关综合执法巡查监察力量、网格巡查员及协管员等辅助巡查监察力量、广大的社会监督力量)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治理结构。这个治理结构的综合执法监察一端提到的城管综合执法巡查监察力量即指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
参考资料:
城市管理复杂性与创新.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进. [EB/OL]. http://www.mgov.cn/complexity/city_management_history.htm
宋刚,王毅,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31-139.
6、原平修路补偿标准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lt;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7、五一五台山旅游攻略
在五台山住两天就可以了`
第一天你去菩萨顶,
菩萨顶就有香火最旺盛的五爷庙,还有回地图上很出名的白塔寺等
第二天去袋螺顶
袋螺顶看日出很好的,然后还是庙,烧香
其实去五台山就是烧香,别的也一般。
第三天去一去明月池,这个寺庙比较旧,象电视上过去的那种,里面有一个在家里的小池水,碗大的个小池水,晚上就可以在里面看到月亮的,很神奇,呵呵`第答3天主要就看看那些散的寺庙了``呵呵```去看看吧,尽量早点,那天气冷,白天与晚上温差大,衣服多穿点,乘这几天还不太冷快去吧,过几天冷了就不好了```呵呵`
祝你们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