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建筑保留有什么前提
违章建筑保留有以下4种前提:
违章建筑交税后使用:
在农村,存在一户村民有两处宅基地的情况,或者村民私自扩大房屋面积的情况。这些违章建筑,不能进行确权,属于违章建筑。若是强行拆除难免会造成资源浪费,且容易发生矛盾。这些违章的房屋,村民可以选择交税后使用,不会被拆除。
只有一处住所:
有部分村民只有一处房产,但是宅基地的审批没有通过,房屋拆除后没有其他住所。这样的情况房屋可以保留。但是建筑面积需小于当地困难户的住房标准面积(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
宅基地周围违章建筑:
在农村,村民习惯性的将自家周围的土地占为己用,有些村民在房子旁边围一个小菜园,或者搭一个小车棚。这些宅基地周围的建筑也是违规的。若是没有影响其他村民的利益,没有占用公共面积可不拆除。
证件不全的厂房:
在农村有些证件不齐全的厂房,这类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户主可将证件补办齐全后继续使用。二是,为了不浪费房屋资源,可由村集体收回后再做分配。
2、违章建筑一定要拆除吗?
需要拆除的,法律没有规定但行政法规有规定。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
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2)违法修的道路是不是违章建筑扩展资料: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3、公路边的房子是不是违章建筑
所有的公路都有一个建筑控制区,就是在公路红线外,若干距离范围内不允许建筑永久设施。
如果房子早于公路建设就存在,那么房子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翻修扩建,只能拆除。如果要在控制区范围内新建房子,那么要获得路政部门的批准,没有获得批准是不允许建设永久建筑的。
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根据道路的等级不同而不同。
4、在旧公路中间建房子算违章建筑吗?
虽然是旧公路,但是也绝对不能在旧公路中间建房子,这样子也算违章建筑。
5、什么属于违建?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尽科学,其并没有指明“违章建筑”中所谓“违章”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表面的定义,容易在指导实务中出现差错。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5)违法修的道路是不是违章建筑扩展资料:
归属与利用
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⑴不动产说。即认为违章建筑为不动产,建筑人享有产权。
⑵动产所有权说。即认为作为违章建筑整体,因其违法性,所有权及其他派生的权利不得承认,但构成违章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为动产是合法的,因受法律的保护。
⑶占有说。即认为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建筑人可以对建筑物可以自己占有与一定的使用,禁止他人侵犯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违章建筑
6、农村道路违章建筑?
农村道路是不是违章建筑?这个我可以告诉你,农村道路他不是违章建筑,版它是人走出权来道路修路的话,也是在正常的范围之内的,他不是违章的,你放心吧,农村道路一般都不是违章的,一般只有房子占道路,那才是违章的房子,是违章的
7、未经过规划局批准的擅自搭建和违法搭建意思一样吗?
未经过规划局批准的擅自搭建和违法搭建意思一样。未经过规划局批准的擅自搭建,是违法搭建的表现形式之一。
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
1、擅自占用楼顶平台、退层平台、公共绿地、房屋底层周边空间、停车场地等公共空间搭建的阁楼、阳光房、彩钢棚房、遮蔽式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及户外广告牌和其他设施。
2、在室内装饰装修时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的门窗,擅自开挖地下空间建设的地下室、酒窖等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建设行为。
3、擅自修建的永久建设、临时建设和超过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7)违法修的道路是不是违章建筑扩展资料:
对违法搭建业主的处罚:
若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申请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对正在实施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可以暂扣施工工具、材料;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代为改正,代为改正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
这里的处罚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处罚:罚款;另一种是行政强制:强制拆除、限制房地产转移和抵押登记。
8、业主属于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业主违章搭建物业应当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业主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9、什么是违章建筑
算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违章建筑的行为会被相关部分处罚是哪些
违章建筑处罚程序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新建、临建、改建、拆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沿街装修、道路和各种管线,其它工程设施及各类占地等规划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规划监察权,对于在监察中发现的各类违法占地和建设的处罚程序如下:
一、 规划管理人员发现违章后,即令建设单位停工.建设单位务必在限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规划和建设资料交送规划科审查.
二、 规划科管理人员在确认其违法行为后,立即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违章通知书”,并如实填写“违章处理意见表”,提交到规划联席办公会.
三、 规划管理联席办公会视违章单位或个人违章情节轻重,根据有关法规对违章事件作出处罚决定.
四、 规划管理人员根据联席办公会的决定向违章单位或个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以建委名义下达.
五、 违章单位或个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 违章单位或个人接受处罚后规划管理人员将处罚情况上报规划科,并将有关资料存档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