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小区里违章建筑很多但是城管只处罚我们一两家应该怎么办?
举报城管,执法不严格,不认真。
可以上传图片,作为证据
2、违章建筑处罚的流程是什么?
一个合法的建筑要经过很多不同政府部门的程序,你缺少任何一个都是违法建筑.主要的政府审批环节是:
1、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取得规划设计许可证
3、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
4、取得施工规划许可
5、验收并取得房产证以上五个主要的证件也是5个主要的审批环节,缺少一个都是违法的。土地局 房管局 城管 建委 规划局等可以在职权内执法
3、开始城管发了违建强拆通知,后来撤销了该通知,但要罚款10万。该建筑属于农村土地,请问城管有权罚款吗?
城管有权罚款。城管就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个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它是授权的行政执法。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违建被罚款后、又继续违章建筑、假如骏工了?还是用罚款的方式处理吗?
违章建筑是需要拆除的,不是只有罚款之后就完事了,违章拆除属于城管管辖范围,应当由城管部门进行违章拆除。
5、违章建筑被处罚后,还算违章建筑吗?
1、违章建筑就是城管负责的事。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2、罚款后该建筑也是不合法的。但在城管应出具“违章建筑受理处罚书”后,该建筑是允许使用的,该“处罚书”就是依据。
3、违章建筑是不合法的,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4、一般不会再有其他行政部门再加以干涉。如遇到拆迁,该违章建筑也将得到相应的赔偿。
5、你上述的情况,我认为只要单位肯出面,交纳土地出让金后,该房屋也可成为合法建筑。
6、违章建筑罚款后还能拆除吗
还能拆除,还是属于违法建筑,单位无权利批准你建房,城管罚款以后,城建部门还是可以要求你们拆除房屋,违法房屋拆除不会得到补偿。
根据《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城管对其罚款是对其第一次违法行为的处罚,并不是说,罚完款之后你的建筑就合法了。
(6)城管违章建筑罚款扩展资料:
对于一直不再理的原则规定
其中《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你是多个违法行为,对该行为进行处罚,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就如一客车人员超载被甲县公路管理局处以罚款,过后并未将超载人员卸下,而是继续前行,至乙县又被发现仍可处以罚款。
城管大队发现你违规建房,并对其作出罚款处罚,应视为对一个违法行为处罚的终结。而你此时不但不加以改正其违规行为,违章建筑继续存在,应视为违法行为的继续,不属“一事”,而属侵害继续。对于新的严重违法行为可以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
7、违章建筑处罚有哪些规定?
1、依规定应拆除之违章建筑,不得准许缓拆或免拆。
2、违章建筑拆除时,敷设于违章建筑之建筑物设备,一并拆除之。
3、经公告或书面通知强制执行拆除之违章建筑,如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规避拆除时,拆除人员得会同自治人员拆除之,并由辖区警察机关派员维持秩序。
4、违章建筑拆除后之建筑材料,除依建筑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没入者外,其余应公告或以书面通知违章建筑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者,视同废弃物处理。
5、人民检举违章建筑,检举人姓名应予保密。
6、建筑师、营造业及土木包工业设计、监造或承造违章建筑者,依有关法令处罚
8、城管对违章建筑怎样处罚
城管会让违规建筑者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建筑自行拆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城管会强制拆除。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地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地区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地区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地区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地区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政府及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9、违章建筑物城管部门发现了但没处罚 ,二年后过了行政处罚期了吗
违章建筑物城管部门发现了但没处罚 ,二年后过了行政处罚没有过期。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违法占地建住宅,其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某人拆除住宅,退出土地之日起计算。
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的规定,应把握三点:
(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
(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如某公民自从接通电源时就开始偷电,该案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该公民停止偷电之日起计算。又如某人违法占地建住宅,其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某人拆除住宅,退出土地之日起计算。
(3)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超过行政处罚追究期限的,对这种情况法院不以超出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