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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寨镇违章建筑

发布时间:2022-02-03 08:19:43

1、2018济南大桥镇会拆迁吗?

致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片区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各位村民朋友:
您们好!
根据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开发建设的进度安排和规划要求,大桥、崔寨街道范围内村庄征地拆迁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先行区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 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济政发[2017]33号)等政策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实际,现就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安置
(一)安置区地点及初步规划
安置西区建设选址位于大桥片区西部,范围北至规划济南北站南侧主干路、南至科创大道、西至大王庙干渠东侧规划路、东至101省道,规划占地约101.59公顷。安置东区位于大桥片区东南部,范围北至科创大道北侧规划主干路、南至石济客专专线、西至华山视廊西侧规划路、东至二环东路北延线,规划占地约96.89公顷。目前规划设计、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加快实施有序展开,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被安置人员范围
1、被征地拆迁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被征地拆迁村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按相关政策经确认可予以安置的人员。
(三)安置居住户型面积、安置标准及生活保障
安置房户型有60平方米、81平方米、94平方米、128平方米、141平方米、188平方米,被安置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就近搭配选择。
1、选择以人口数量为安置依据的
(1)经村集体法定程序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经街办审核报管委会备案后,按照高层47平方米/人、小高层43平方米/人的标准进行安置;同时享受人均30平方米保障房。
(2)经村集体法定程序认定为可以安置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街办审核报管委会备案后,按照高层47平方米/人、小高层43平方米/人的标准进行安置;不享受保障政策。
(3)经村集体法定程序认定为可以优惠价购买安置房的,经街办审核报管委会备案后,按低于市场价、高于成本价购买,购买价格为安置房评估单价的80%;不享受保障政策。
2、选择以宅基地面积为安置依据的
(1)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安置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只能对一处宅基地进行安置。
(2)宅基地使用人与户口本户主相符的,有宅基地证的按照宅基地合法证载面积1:1的比例确定安置面积;无宅基地证的最大不超过200平方米。
(3)宅基地使用人与户口本户主不符的,由使用人提供相关证明,经村“两委”核实认定、公示后,报办事处审核。有宅基地证的按照宅基地合法证载面积1:1的比例确定安置面积;无宅基地证的最大不超过200平方米。
(4)对于“一宅多户”的情况,只能选择以人口数量或者宅基地面积其中一种为依据进行安置。
(四)选择货币安置的
1、被征地拆迁村民选择货币安置的,按照以人口数量或宅基地面积确定的安置面积给予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单价参照周边同地段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确定为7700元/平方米。
2、对于符合优惠价购买安置房条件的被安置人,不得选择货币安置补偿。
(五)地下储藏室及车位
安置房地下储藏室按照户均一个配备,按照优惠价购买。
车位按照政策要求及规划实际予以配备,按照优惠价购买。
(六)房屋抵扣原则
村民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安置,需对原房屋面积进行抵扣后给予补偿。
1.选择以被安置人口数量作为安置依据的,对原房屋面积按每人40平方米进行抵扣。
2.选择以宅基地作为安置依据的,对原住房面积按照以人口安置同样比例进行抵扣。(例如张先生家宅基地面积为2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应给安置房面积为200平方米,则抵扣面积=200*(40/47)=170平方米,补偿房屋面积=260-170=90平方米)
3.抵扣时先行抵扣有证房屋面积,不足时抵扣无证房屋,按房屋结构由高到低顺序(砖混楼、砖混平、砖木平、简易)进行抵扣。
(七)选房原则
1.被安置人员不允许跨级选房,因户型设计等原因,安置房超出应安置面积3%(含)以内的,让利于民不再补缴,超出3%(不含)以外的部分,按照货币安置评估单价80%优惠价购买;安置房少于应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安置房评估单价全额补偿。以村为单位,按照交验空房顺序,“谁先交房,优先选房、同天交房抽签选房”的原则进行选房。
2.在住房安置的同时,由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对符合保障政策和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标准给予生活保障用房,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专门用于村民长期生活保障,切实维护广大村民的长远利益。
二、征地补偿
(一)地上物补偿包干
1.包干的范围及标准
先行区代管区地上物补偿包干,包括农用地地上物和建设用地(院落以外的)地上物两部分。
(1)农用地地上物采用包干方式,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含坟墓、电力通讯线路、温室、温室作物及温室附属建构筑物。
(2)院落以外的建设用地地上物采用包干方式,补偿包括院落以外树木、道路、管线、线杆、路灯、排水沟渠等村民或村集体所有的地上及地下附属物等。
2.包干价格及资金使用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以下称383号文)文件规定,结合周边征收项目实际,确定包干价格为4万元/亩。
(二)温室大棚补偿
温室及看护用房按383号文件执行;温室内作物补偿参考《关于调整全市耕地年产值标准的函》(济国土资函[2014]63号)价格执行。
(三)坟墓迁移补偿
先行区代管区内的坟墓迁移按照383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偿,坟墓每座1800元,费用包括迁葬、工料等所有费用。拾骨可视情况适当提高标准。双棺可视情况增加补偿标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900元。少数民族按其殡葬习惯和特点补偿标准可以在上浮10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住宅拆迁补偿
(一)补偿依据
住宅房屋的标准和面积,以入户摸底调查清点确认数据为依据,认定为违法违章的和列入拆违拆临台账的,一律不予补偿;自2018年7月13日冻结后加盖加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院落内除砖混楼、砖混平、砖木、简易结构外其他结构的棚房、彩钢板房、畜禽栏等附属物和院落外配属用房(车库、工具间、厕所等)按照383号文件规定标准给予补偿,不参与房屋抵扣,无搬迁费及奖励费。
有线电视、固话、空调、太阳能等迁移补助费参照《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二)房屋补偿面积认定
1.有证房屋
有房产证的部分原则上按照房产证面积和383号文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实测面积超出证载面积且小于26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383号文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剩余的部分根据不同结构形式按签订协议时间给予拆除费,自动迁之日起10日内签订协议的此部分面积按照383号文规定标准给予55%的拆除费,自动迁之日起10--15日签订协议的此部分房屋按照383号文规定标准给予30%的拆除费,自动迁之日起15日后签订协议的无拆除费。
2.无证房屋
院落内无房产证的按照实测面积和383号文规定标准进行补偿,补偿面积不超过260平方米;超过260平方米的部分,按签订协议时间根据不同结构形式给予拆除费,自动迁之日起10日内签订协议的此部分面积按照383号文规定标准给予55%的拆除费,自动迁之日起10 -15日签订协议的此部分房屋按照383号文规定标准给予30%的拆除费,自动迁之日起15日后签订协议的无拆除费。
3.住改非房屋
针对宅基地房屋改为非住宅使用的,能提供营业执照和一年纳税记录等证明材料的按照非住宅进行补偿;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按照宅基地上住宅房屋进行补偿。
四、非住宅拆迁补偿
1、有合法手续(国土颁发有效证件)的非住宅房屋按照入户摸底调查清点确认数据和383号文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2、列入违法用地名单或拆违拆临台账的一律不予补偿。
3、无合法手续(无国土颁发有效证件)的非住宅房屋经街办审核确认公示后,按照入户摸底调查清点确认数据和383号文规定标准的80%进行补偿。
4、对于非住宅机械设备搬迁等难以参照383号文补偿标准的,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五、住宅搬家费、过渡费及拆迁奖励
(一)搬家费、过渡费
搬家费、过渡费参照383号文件及《济南市城市更新局关于调整济南市市区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发放标准的通知》(济更政字[2017]25号)规定进行统一。
1、搬家费
按照30元/㎡标准执行,有证房屋按证载面积执行,证载面积不足260㎡实测面积超过260㎡按260㎡执行;其他房屋最大不超过260㎡执行;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发放。选择房屋安置的一次性支付两次搬家费,选择货币安置的一次性支付一次搬家费。
2、过渡安置费
(1)选择房屋安置补偿
过渡安置费按照30元/㎡·月和人均40平方米安置标准发放过渡安置费,每户每月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发放。过渡期暂定36个月,过渡安置费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当月算起,支付方式为前两年一年支付一次,第三年半年支付一次。逾期不能回迁的,过渡安置费增加一倍发放。
过渡期内新增安置人口(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程序确定,总量控制在15%)自落户之日起补发过渡费。(15%根据2018年3月20日济南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棚户区改造专题会议纪要)
(2)选择货币安置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安置人员为一次性安置,过渡安置费按照30元/㎡·月和人均40平方米安置标准执行,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发放。安置过渡期6个月,一次性支付。选择货币安置的新增人口不予追加补偿。
(二)拆迁奖励费
1、住宅搬迁奖励费
(1)协议签订奖励:对住宅房屋,自正式动迁之日起10日内签订协议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自正式动迁之日起11-15日内签订协议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奖励,逾期未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
(2)交验空房奖励:对住宅房屋对在正式动迁之日起第1天至第15天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每处院落奖励16000元,对住宅房屋对在正式动迁之日起第16天至第20天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每处院落奖励8000元,对住宅房屋对在正式动迁之日起第21天至第25天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每处院落奖励4000元。
2、非住宅
(1)搬迁费:
非住宅搬迁费按照该建(构)筑物补偿费总额的15%-20%予以补偿。(市政府令238号文)。
在动迁之日起15天内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搬迁费按照该建(构)筑物补偿费总额的20%给予补偿;在正式动迁之日起16(含)天以后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搬迁费按照该建(构)筑物补偿费总额的15%给予补偿。
(2)协议签订奖励:对非住宅房屋,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给予奖励。自正式动迁之日起10日内签订协议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奖励;自正式动迁之日起11-15日内签订协议的给予30元/平方米的奖励。逾期未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
六、安置房选房
(一)住宅安置选房
1、村民安置房户型设计,户型原则上分为60平方米、81平方米、94平方米、128平方米、141平方米、188平方米,安置村民以户为单位进行选房,根据实际情况搭配选择安置房。
2、被安置人员不允许跨档选房,因户型设计等原因,安置房超出应安置面积3%(含)以内的,让利于民不再补缴,超出3%(不含)以外的部分,按照建设成本价购买;安置房少于应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安置房评估单价全额补偿。
(二)保障房
符合保障政策和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人均建筑面积30平米建设保障房,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其收益用于保障村民的未来生产生活。
七、协议签订及资料提交
被安置人选房及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提交以下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提交: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带省公安厅公章]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复印件、常住登记人口卡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
3.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收回);
4.本人家庭所有成员签订的《承诺书》,承诺未在本市范围内其他片区或城中村改造项目或重点项目享受过房屋或货币安置,一经发现,安置房无偿收回,已经发放的所有补偿费和过渡费等全额退还。
(二)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提交: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带省公安厅公章]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复印件、常住登记人口卡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
3.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收回);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
5.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改房证明及复印件;
6.村委会出具的被征地拆迁村长期居住证明(村支部书记、主任同时签字盖章)
7.本人家庭所有成员签订的《承诺书》,承诺未在本市范围内其他片区或城中村改造项目或重点项目享受过房屋或货币安置,一经发现,安置房无偿收回,已经发放的所有补偿费和过渡费等全额退还。
八、其他
(一)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冒领、非法占用安置房源和补偿费用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整改、退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阻挠和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有关拆迁安置情况的说明仅适用于大桥、崔寨、孙耿、天平、范围内所有村庄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拆迁安置,代管区范围内所有村庄的住宅拆迁完毕后,此说明即行废止。其他未涉及事项,按照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请大家积极支持、理解、配合片区开发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项目建设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与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切实维护好大家的合法权益,也诚挚欢迎大家对片区整合开发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先行区建成后与西客站片区、CBD遥相呼应,借势发展,必将提升省会城市首位度,带动全省更平衡、更充分发展的新增长极。乡亲们,我们要把心踏实下来,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耐心等待新区建成后美好生活的到来。
衷心祝愿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如意幸福。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
2018年9月25日

2、仁风镇的乡镇发展

仁风的经济一直保持快速稳定发展,GDP年均增长9.1%。 棉花加工业和木材加工是仁风镇民营经济的两大支柱,也是镇党委、政府着力发展的龙头企业,是促进农民增收,提高财政收入的两个有效的途径,到2005年,棉花加工企业已达到50多家,年加工能力达到2.0万吨,产值达到3亿元,按照2002-2020年的小城镇建设规划,以楞子陈棉花加工小区为中心的工业区已成为该镇的工业中心。木材加工业也是仁风的民营经济的一大亮点,以盛亚特板材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木材加工企业已经初具规模。
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5.7亿元,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641万元,增长29.9%;其中,国税提前5个月完成全年任务,完成312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61.6%,地税完成1179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4.2%,财政完成15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4亿元,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2亿元,增长13.5 %;农民人均纯收入7660元,增长11.2%。顺利实现“乡镇财税三年翻番”的目标。 主导产业
1、西瓜:全镇冬暖大棚总面积超过2万亩,大拱棚、小拱棚西瓜1万余亩,大田西瓜2万亩。每个冬暖大棚年收入超过5万元,西瓜成为群众致富的主导产业。自2007年以来,先后三次在济南泉城广场举办“西瓜文化节”,盛况空前,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多次参加全县的农产品集中推介活动,富硒精品西瓜供不应求。
2、奶牛:仁风镇畜牧业几年来发展迅速,奶牛养殖业成为群众重要的增收途径。
3、木材加工:2009年在仁码路两侧新建了仁风镇木材加工园区,实现了木材加工业集中经营。规划建设了一处木材加工园区,2009年底一期工程20户加工企业已迁入小区。园区建成后将是一个集板材、木片、面皮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加工集散地,园区的建成将形成林业生产及木材流转的良性循环。另有苹果、山楂、薄皮核桃、包金梨等经济林1万余亩。
4、棉花加工:日加工皮棉800吨以上。
地方特产
1、富硒小兰西瓜:仁风的富硒小兰西瓜是一种具有保健性质的高品质瓜种,具有防癌、美容、保健等功能,该品种是2000年10月我镇与省农科院联合研制的新品种,并于2000年12月底首先在我镇示范园进行了冬暖大棚种植试验。2001年3月底西瓜上市后,受到了省市等有关单位和市场的好评,其含糖量远远超过了市场上一般西瓜品种,其含硒量达到17ug,充分满足了人体对硒的需求,是标准的优质西瓜。2001年我镇与省农科院又对该品种进行了改良,并于2001年12月在示范园小规模种植,2002年3月上市后,该西瓜品种无论在品质上,还是产量上都比原品种有了较大提高,并在市场上一炮走红,市场供不应求。2004年被农业部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在首届齐鲁美食节上被誉为“绿色美食”。2006年又被认证为“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2008年又被认证为“绿色食品”。 经山东省硒研究会专家认定,仁风富硒西瓜具有护心脑、保肝肾、防辐射、抗癌变、解毒素、修复胰岛、延缓衰老、提高免疫力等功效。2009年仁风牌商标荣获国家地理商标标志,2010年仁风镇被中国特产文化节组委会授予“特产业先进单位”,仁风西瓜将逐步成为国内的知名农产品。
2、富硒甜瓜:济阳县“仁风”富硒甜瓜种植面积为5800亩,亩产5000-6000斤,价格3-3.5元/斤,一个大棚仅富硒甜瓜一项就可助农增收近两万元。
3、红山楂:仁风的红山楂也是一大特产,它用途广泛,可以制作山楂糕、山楂饼,山楂核还有药用功能。食用山楂可有开胃功效。2007年仁风镇被命名为“中国山楂之乡”
4、富士苹果:仁风的红富士苹果色泽好,口感好,是馈赠亲朋的佳品。 做大做强农业品牌,加快农民增收步伐,作为传统优势产业,仁风镇将紧紧围绕“四个一”富民工程,按照以“瓜果林”为媒,以“稻粮菜”为基的工作思路,重点在农业特色创品牌、农民增收重实效上做文章。
以“瓜”为媒,美名远扬。上半年,在发展西瓜产业过程中,强化科学管理,实行了五个统一,即统一育苗、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田间管理、统一富硒、统一销售。5大品牌基地印制了统一的包装箱,每箱内都有一张信誉卡,每张信誉卡注明含糖量、种植者、验级员号码、收购日期、监督电话,每个西瓜贴有质量证明标志,真正做到了每个瓜都有“身份证”,每一个瓜的质量都可追溯到生产者。在对外宣传上,积极组织参加了在垛石胜源公司举办的“第四届西瓜文化节”,在仁风镇文化广场举办了“瓜王大赛”等活动,并在国道220线竖起“中国西瓜之乡”宣传牌,仁风镇将在加大宣传力度和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努力争取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称号。
以“果”为基,香飘万家。仁风镇是一个林果大镇,全镇速生林面积4万亩,经济林1万亩。经济林主要种植有苹果、山楂、薄皮核桃、葡萄、包金梨等多种果树。特别是平家村的苹果、山楂种植规模近万亩,经济效益十分可观,每亩经济林年收入都在3000元以上。依托全镇4万亩经济林,仁风镇大力发展林下养殖规模,棚均效益在3万元左右,成为农民增收的又一重要途径。上半年,全镇新植防护林2590亩,经济林620亩,农田林网3600亩,四旁植树13万株,发展林下经济1800亩。
以“奶”为源,富裕百姓。上半年,仁风镇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奶牛养殖,在已建西张、北陈、朱家、王让、东街等奶牛养殖基地5处的基础上,又确定王老虎村奶牛养殖小区一处,截至目前,全镇奶牛总数近4000头,日产鲜奶可达12吨。在下一步工作中,仁风镇将进一步加快奶牛小区建设,提高奶牛小区存栏量,完善奶牛小区配套设施,强化科学管理,提升牛奶品质,三年内力争再新建3处以上小区,奶牛存量超过1万头。
以“菜”为点,以点促面。仁风镇南部地区以盐碱涝洼地居多,在种植品种上重点推广种植水稻;中部地域以白沙土为主,土质松软、水质甘甜,种植品种主要以林果为主;北部地区主要以红土地为主,适宜进行大棚蔬菜种植,棚年均收入3万元左右。上半年,通过积极做工作,又确立了兰家、西街、许家、付家四处大棚生产基地,预计可新增瓜菜大棚369个。在产业种植结构上,仁风镇逐步形成“南稻北菜中瓜果”的农业生产格局。 城镇建设不仅关乎着城镇的形象,更是城镇发展的载体和保障,上半年仁风镇继续加大投入,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提升城镇载体功能,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商的良好环境。着力抓好城镇建设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清理、拆除,清运垃圾、补植绿化,进一步美化了城镇驻地的环境,城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镇文化广场北侧,新建5000平方米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一处,计划投资223万元,对迎风大街220线路口至派出所段进行重新改造提升,现工程招标已经完成;借助上级部门扶持政策,对镇驻地东街、西街、南街和北街道路进行改造提升,不断改善居民出行条件。计划投资96万元,对迎风大街与220线节点和派出所十字路口节点进行高标准改造,进一步提升镇驻地小城镇化水平。
上半年,仁风镇按照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积极利用上级政策,加大投入,投资260万元新建垃圾处理中转站一处,现已投入使用;投资50多万元,新建驻地污水处理中心一处,现设备安装已经完成。在全镇82个村进行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各村采取多种形式,清理街道,清运垃圾,清除“三堆”,村村建立了保洁员、安装了垃圾桶,村内垃圾实现了集中收集,农村面貌焕然一新。5月底,顺利通过市城管执法局对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检查验收。 抓好经济是各项事业建设发展的基础。仁风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财税建设不放松,上半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运行良好。截至6月底,全镇GDP预计可完成10.99亿元,占年计划的53.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78亿元,占年计划的54%,招商引资总额完成1.86亿元,占年计划的50.3%。财税收入完成1140.36万元,占年计划的56.48%。各项经济指标均提前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的目标。
重点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济南大强实业集团投资2.8亿元建设的“济南市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预计8月份投产。为确保企业为镇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济南市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落户之初,仁风镇就与企业签订了税收协议,要求企业第一年实现税收不低于800万元,以后每年以20%速度递增,企业全部达产后将缴纳税收4000万元。山东济阳环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是仁风镇第二个过亿元的在建项目。该企业落户济北开发区,总投资4亿元,一期投资1.2亿元,生产规模可达5万纱锭,全部达产后年可实现税收5000余万元。
另外,投资2250万元的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济阳县2011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1500万元的“市投资仁风镇后乔等村土地整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总投资42亿元的特高压变电站、济东高速等重点项目也将在下半年开工建设,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将为仁风镇镇域经济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仁风镇始终重视抓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落实好各项涉农惠农政策,抗旱资金、小麦补贴和棉花良种补贴全部发放到位。2012年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了99.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镇缴纳养老金220万元;银龄安康及涉及老年人的优惠政策全部落实。文化教育、低保优抚、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王圈小学和镇中心幼儿园两座教学楼顺利竣工,中心幼儿园已正式投入使用,投资70万元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已基本竣工。
做好社会稳定及农村财务管理。高度重视12345投诉办理,市民热线办结率达到99.9%。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上半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起,调解成功率达99.8%,确保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规范村财、村账镇管,加强村干部监管,推行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对镇村干部教育培训,加快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干部的服务意识,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了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调动镇党政班子、脱产干部及村干部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月份,仁风镇组织党政班子成员、管区负责人及部分村干部50余人外出参观学习,参观人员实地参观了章丘市双山街道三涧溪村社区建设、村务党务公开栏、党员活动室等场所及崔寨镇盖世物流园区、前街村社区,回河镇张庙社区、休闲广场和环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查找自身不足,进一步坚定了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机关干部围绕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就如何做好本职工作进行了演讲,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立健全各项考核机制,增强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上半年,仁风镇进一步完善了重点工作推进通报制度,将财税任务、社区建设、大棚生产、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明确责任到每一名镇领导干部,制定完成时限。同时,将大棚生产、发展党员、城乡环卫一体化、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明确到每一个管区,将上述完成情况全部上墙,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确保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镇党委按照“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解决村两委换届选举之后遗留的问题。上半年先后请市、县有关专家对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了农村法律、廉政勤政、财务管理、农业知识等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了基层干部素质。按照“三推三示两票决”的制度严格把好党员关,上半年吸纳入党积极分子20人。 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全镇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下半年我镇的工作思路是:突出五项重点、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实现“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仁风”的工作目标。
突出五项重点,是指在下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突出完成好财税任务这个工作重点。强大的财力支撑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分析下半年我镇的财税任务:国税方面,依托我镇的木材加工和棉花加工企业,国税完成全年任务压力不大;地税方面,下半年,济南市环境保护固物处置中心即将投产运行,实现税收。另外还有投资2250万元的全国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和投资1500万元的“市投资后乔等村土地整理项目”,以及特高压变电站的建设施工,也会给地方带来一定税收。基于以上情况,下半年我镇财税工作思路是:对内“不滴不漏、做到应收尽收”,对外“求大不放小、芝麻西瓜一起抓”,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二)拓宽视野、放宽思路,突出完成好招商引资这个工作重点。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强大的工业支撑,就不会实现跨越式的发展,招商引资、引进大型的企业项目还是当前乡镇工作的一项重点。作为我们这些不具备地域优势、资源优势的乡镇来说,如何变不利为有利、变被动为主动,就需要拓宽视野、放宽思路,实现招商引资工作“不走寻常路”。就我镇今后招商引资工作来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发挥优势资源、利用现有资源、创造未来资源。发挥优势资源,就是我们自身所具有的土地资源优势、人力资源优势、服务资源优势,要把“投资洼地变为政策高地”,用感情、真情、用人情来打动客商、引进企业;发挥现有资源,就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引进企业,通过“以商招商、产业招商”的方式,要形成“产业延伸边沿辐射”的效应。济南市环境保护固物处置中心投产后,该企业还将进一步做大做强环保产业链,另外,该企业还有意向将周边群众的土地全部承包下来,进行万头奶牛养殖基地建设,这也是企业带动产业发展的好导向。在山东济南环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带动下,我镇的棉花加工企业正在从单一的皮棉加工向纺纱加工转型,提高了小型棉花加工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了经济效益。透过这两项资源的合理利用,充分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形成我镇经济发展的未来资源。
(三)放眼长远、提档升级,突出完成好城镇建设这个工作重点。城镇建设不仅关乎着城镇的形象,更是城镇发展的载体和保障。下半年,我镇将全力抓好迎风大街、东街、王圈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好镇驻地两处节点改造亮点,完善下水道、路灯亮化、街道绿化,使镇驻地面貌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经营环境。通过一事一议完成北五村的道路改造工程,彻底改变沿徒骇河村庄出行难的问题。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保持农村面貌整洁,充分利用镇垃圾转运站,实现生活垃圾一日一清。加快史家社区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以此带动周边村庄社区建设进度。
(四)突出特色、创造品牌,突出完成好特色产业发展这个工作重点。做大做强我镇农业优势产业,是农民增收致富之本。下半年,我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思路是:产业壮规模、产品创品牌、群众增收益。产业壮规模,产品创品牌,主要是抓好富硒西瓜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同时扩大富硒技术在林果生产中的开发利用,努力形成以富硒为主要品牌的:西瓜、甜瓜、苹果、山楂、包金梨、水稻等产品,力争把我镇打造成“富硒产品第一镇”。另外,在奶牛养殖方面,完成新桑渡新建奶牛小区建设,鼓励奶牛养殖户引进奶牛,壮大奶牛存栏量,增加奶农收入。同时,做好两个农业开发项目的服务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程顺利施工,不断改善我镇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的增收致富。
(五)服务民生、惠政于民,突出完成好和谐社会建设这个工作重点。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我们抓经济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服务民生、惠政于民,是我们贯彻“三个有利于”的最好体现。下半年,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特别是在小麦直补、良种补贴、民政救助、下乡补贴等重点工作上,一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实到位。重点抓好两处小学教学楼建设,保证学生暑期开学顺利使用;抓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对院内设施进行整修维护,努力为广大院民提供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认真做好农村60岁老人新农保资金的发放工作,保证到龄老人按时领取社保资金;全面做好计划生育服务、文化传承发展、卫生医疗改革等工作,保证全镇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为确保完成以上工作目标,我们计划采取四项措施:
(一)巩固基层、双抓双建,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经济发展干部是关键。为全面巩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将重点抓镇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两支队伍,侧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对村级干部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要把村两委干部的工作放在阳光下“晒一晒”,让村两委干部向群众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村干部要对照我镇提出的“双抓双强双促”组织创新体系,看看自己所带领的村有没有实现转变和进步,以此提高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对镇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要对照工作分工、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自我比较、彼此比较,对照工作找差距,比学赶超促发展。
(二)科学考核、落实责任,牢固树立仁风发展人人有责的思想。全县科学发展观考核方案下发后,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仁风镇2012年度科学发展考核方案》,对管区、村都制定了细致、全面的考核指标,按照100分制对管区、村、村支部书记、计生主任进行严格考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一一落实。努力在全镇形成“上下一盘棋、一心谋发展”的工作局面。
(三)解放思想、埋头苦干,用工作成绩向党委、政府交卷。党委、政府坚持以工作论英雄的理念,用工作成绩来衡量一个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工作分工和工作进度,制定“周通报、月公示”制度,把每个领导干部和管区所负责的工作,制定进度墙板定期公布工作进度,鼓励干部解放思想、埋头苦干,善于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形成“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氛围。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使用干部。
(四)依法行政、廉洁为民,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更是对他们的爱护。下半年,我们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力度,拓宽干部学习渠道,认真学习党纪国法,让广大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说的不说,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保证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仆形象。

3、拆迁安置是按户口还是人口分配的?

目前我国对拆迁安置款(房屋),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被拆迁安置者要求拆迁方式(拆迁办法条例),拆迁一般按照户口数、家庭常住人口数(3年以上)、房屋面积等方式计算。另外,私有房屋建设征收时私有树木、水井数目都会按拆迁补偿款方式支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崔寨镇违章建筑扩展资料

案例:

孙耿街道启动第二垃圾处理厂周边7个村、2100多户的搬迁工作,安置区一期土地完成移交。太平街道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完成3个村、1000余户的调查摸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今年将全面启动大桥和崔寨街道的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孙耿和太平街道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年内预计项目建设用地指标1万亩。按照计划今年再启动60个村的征地拆迁,约1.7万户。

安置方面,未来三年要集中力量推进156个村、约12万人的征迁工作,完成1000万平米、13个安置区的建设任务。其中,今年要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保障房,大桥2个安置区要再建50万平方米,采空区村庄安置区开工15万平方米,崔寨5个安置区建设200万平方米,孙耿再开工20万平方米,太平开工1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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