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交通违法行为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
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的具体行政行为。
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1)不服交通违章怎么处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交通违章不服处理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交通违章处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该怎么办
交通违法记录是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诉复议的,经核实后可以撤销相应处罚。
遇到这六种情况可向交警部门申诉:
1、车辆、车牌不符。如发现交通违法图片中车牌与自己的车牌号码不一致,或车型、颜色等与实际车辆不符的,车主可以前往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查询交通违法图片确认不是自己的车辆后再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诉。
2、重复录入。如发现车辆在同一个地点被拍摄两次违停,可以证实车辆没有移动过的,按照规定在同一地点内,车辆未发生移动,被拍摄两次及以上违停的情况,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诉。
3、正常行驶被误拍的。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确定是贴线行驶却被误拍为轧线违法,可以提出申诉。
4、避让事故被抓拍。避让事故、故障、违停等车辆的情况下,如果被拍下违法,可以申诉。
5、信号灯故障。信号灯故障,车辆在路口信号灯故障的情况下被拍的,可以申诉。
6、车辆违法过程照片未拍全面的。比如查看交通违法图片时发现,车辆右转弯车道右转,但照片未拍全面,未显示车辆右转的,也可以申诉。
4、对交通违章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如何处理
对交通违章责任认定书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5、谁知道汽车违章不服,要怎么办?
可通过行政复议,首先要去交警那里调取照片,然后去交警督察那里提出复议,一般这种情况不会被认可,因为存在违章事实,不一定会取消。
6、我对交通违章处理不服,怎么办
对于有疑义的交通违法行为,需要自己有相关证据,作为佐证,然后去开具处罚决定书的交警队进行申诉。
7、办理交通违章不服怎么办
不服交通违章处罚的,当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这也就是说如果是电子眼拍的,则需要先开具处罚书,在进行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8、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怎么办?
1,我们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进行了解的,但是我们也要知道行政复议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规定在行政机关对于驾驶员做出处罚决定的60日内,并且规定行政行为之日是从驾驶员知道自己的违章行为之日起计算。若是超过了规定的期限也不是说就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驾驶员依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保证自己的权益。因此对于上述的内容还是希望大家有所了解。
2,申请复议驾驶员可以选择口头申请或者书面申请,所谓口头申请就是驾驶员本人来到相关的部门,向交警给予你的违章处罚进行口头的陈述,并且将自己不服从的原因向对方说明。并且要将交警交给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对方查验。另外一个就是书面行政申请,也就是驾驶员可以书写一份书面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将自己对于此次的复议的事实和内容提出要求,并且将文字性的申请交给工作人员。对方会根据你缴纳的申请书展开调查。
3、有权知道违章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4、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5、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当事人对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罚款额度较大的处罚、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或者对车辆作出罚没决定的处罚,有权要求听证。
查询车辆交通违章办法
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即可。(免费查询)
2、搜索车辆违章查询——选择省份——地区——根据提示输入发动机后六位数即可查询。
3、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免费查询)
4、带上本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到当地的交通大队窗口进行查询以及处理。(免费查询)
5、通过拨打声讯电话方式进行交通违章查询。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6、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违章。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9、我对交通违章有异议,请问怎么办?
对违章有异议可以上车管所去复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提起行政诉讼。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有违章可以在“玩车头条查违章”APP处罚。
10、不服交通处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向交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1、在行政机关对于驾驶员做出处罚决定的60日内,并且规定行政行为之日是从驾驶员知道自己的违章行为之日起计算。若是超过了规定的期限也不是说就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驾驶员依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保证自己的权益。
2、申请复议驾驶员可以选择口头申请或者书面申请,所谓口头申请就是驾驶员本人来到相关的部门,向交警给予你的违章处罚进行口头的陈述,并且将自己不服从的原因向对方说明。并且要将交警交给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对方查验。
另外一个就是书面行政申请,也就是驾驶员可以书写一份书面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将自己对于此次的复议的事实和内容提出要求,并且将文字性的申请交给工作人员。对方会根据你缴纳的申请书展开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