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介休南两水村村长,乱建住房,在村南乱占地,算不算滥用职权,怎么没人管1管
去市政府信访或到网上发投诉信息引起媒体关注。
2、人民网报道-关于介休市连福镇里屯村违法乱批占用耕地问题的内容
人民网11月30日讯 国家的经济发展大到城市小到农村土地的合法审批使用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关于近期国土资源局会议要求各地严查土地未批乱建、私占百姓基本农田等问题做出处理。做为经济发展速度提高的山西省介休市,今日介休市连福镇里屯村村民向人民网投诉村内的违规乱批耕地30多亩私建房屋,村民的基本农田被侵占,百姓多次向上级领导提出异议事情暂没得到落实查处违规行为。据青年村民王某介绍,该土地占用问题并没有经过村委会或者上级部门审批,而却被村长王恒骏侵占良田,严重违*纪。在农村,农民的基本农田是村民的生活依靠和经济来源之一,而此次被违规占用村民无奈之下二十多人联名向中央国土资源局及山西省国土局、晋中市及相关部门举报,希望能够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和严肃处理........
3、违规违章乱搭乱建清理整治法律法规有哪些
对于乱搭乱建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具体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省市相应出台的实施办法均作了规定。
4、告当地国土所违章乱批土地建房一事,造成我损失几万元。怎么告。
“《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本条例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土地的,应当责令其退出违章占用的土地,或者吊销其用地许可证,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二)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违章建设行为,吊销其建设许可证,或者责令其拆除违章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第五十一条又规定:“当事人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给予的责令退出违章占地、拆除违章建筑物、吊销许可证和罚款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处的违章建筑的概念仅限于违反该规划法律的行为,而非对违章建筑的概念进行定义,当然这个规划指的是城市规划,而不是城乡规划,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的规划、治理缺位,没有乡村规划法律法规。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但这个条例是个粗放式条例,只有25条,尽管其中涉及到建房审批,但其出发点是从土地,而非房屋,在条例的第二十条,也涉及到未经审批建房的处罚情形,但其中仅规定要将土地归还,但没有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如何处分。当然最重要的问题,尽管有这样的条例,实际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农村建房审批制度, 当时的农村建房都是在解决自住,根本就没有审批,条例从颁布到废止的时间,很短,只有四年的时间,基本上没有实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废止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该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显而易见,这条适用的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这种情形,而并非涉及建房的审批,对建房如何审批,仍然没有规定。笔者在办理宁波地区的拆迁案件中发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建房根本不存在审批,真正的建房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农村是在九十年代初、中期,而在城市规划范围外的农村则更晚一些,而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建房审批则更晚,甚至有很多农村,直至今天,建房仍无需审批,除非该区域即将列入征收。既然不存在审批,没有公权利的介入,就不应该存在所谓的“违章”,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我国的规划法律主要还是围绕城市规划进行的,直至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正式颁布实施,在这部法律中有专门的条款涉及对未经审批的建筑进行处罚的规定,但这里的未经审批的建筑是违法建筑的概念,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而不再是所谓的“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一词是个经常被提起的词语,但何为违章建筑,却很难说清,没有规
范的法律文件进行阐述和定义。 “违章建筑”一词最早出现是在1980年4月的国务院《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中明确:“凡事先未征得气象部门同意,在气象台站附近进行建设而造成观测环境破坏的,应按违章建筑处理,情节严重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981年8月国务院在《批转水利部、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城市防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必须严格禁止填堵行洪河道,强占江河滩地进行违章建筑。”但这两个文件都只是一个通知的方式,没有对“违章建筑”的概念进行阐述。
5、违章乱搭乱建向谁举报?
违章乱搭乱建向城管部门举报。
城管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6、我们这有人违章乱建,举报给相关城管部门了但是就是不来处理,怀疑是收贿赂,要找哪个部门检举?
依据现在国家的相关规定,违章乱建是严禁的,现在的城管部门已经和规划局合并成一个单位,规划市容局,如果你举报了还是没人来处理,并不代表是收贿赂,有可能是该部门的不重视,可以算是不做为,不行你可以拨打市长公开电话,或者是规划市容局设立的专门征迁控违办公室电话,具体可查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