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沂河东区北京东路最新消息楼房拆迁标准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大学城片区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按照临沂市城市规划建设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相公街道城市建设水平,促进相公街道城市发展,根据省、市、区有关拆迁政策和法规,结合大学城片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特制定本方案。一、征收范围相公街道大学城片区企业、沿街房屋、民房及养殖用房等。二、征收依据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临东政办发【2016】31号文件关于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三、征收补偿方式1、沿街商业、企业及养殖用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2、民房采取还建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四、征收安置补偿标准(一)沿街商业征收补偿标准1、城市规划主次道路两侧的商业、服务业经营门店;2、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的批准建设手续;认定为沿街商业的用房。3、沿街商业房屋,按北京东路拓宽改造征收期间财政部门委托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补偿价格确定。(楼房、平房一层按2600元/m2进行补偿,二层按1600元/m2进行补偿,三层及以上按1200元/m2进行补偿;瓦房按2400元/m2进行补偿。参照执行的房屋享受以上补偿标准。)(二)住宅类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还建安置政策11、征收补偿标准。(1)楼房、平房按950元/m2进行补偿,砖瓦房按850元/m2进行补偿,砖(土坯)草房按750元/m2进行补偿。独立楼房按950元/m2进行补偿,以户为单位计算还建面积。(2)院内空地、宅基地及倒塌老房屋补偿标准。具有合法宅基手续,除房屋外的院内宅基空地面积按400元/㎡给予补偿,院内宅基空地面积120㎡以下的据实补偿,超过120㎡的按照120㎡给予补偿;对符合村庄统一规划、取得合法手续尚未建设的空闲宅基地或因年久失修倒塌的老房屋,按400元/㎡给予补偿,但补偿面积最多不超过166㎡;超过166㎡的按166㎡补偿,可购买还建安置价格的住房一套,还建面积为80㎡。(3)附属物。对其他结构建筑和附属物补偿标准参照临东政办发【2016】31号文件执行。(4)民房征收实行还建安置,并给予搬家费、躲迁费。①搬家费。协议签订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的,每位独立合法住宅给予搬家费2000元(包含回迁安置搬家费)。②躲迁费。被征收人一律自行解决躲迁用房。自腾空房屋之日开始到接到回迁通知为止,以户为单位,每户每月享受躲迁补助500元,不足1月的按1月计算,并可预支2年的躲迁补助12000元。选择货币补偿的户享受1年的躲迁补助6000元。 2、还建安置政策(仅适用于居民住宅)。各类民房实行限定面积还建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办法,即:被征收户可选择还建安置,也可选择货币补偿。主要原则如下:(1)拆一宅还一套。实行每拆除一位独立住宅还建一套楼房的政策,被征收房屋主、配房一层面积和院内空地面积(折半计算)之和即为还建面积,还建面积最大不超过还建楼房最大户型面积,还建面积超过的按还建楼房最大户型面积计算。选选择还建安置的被征收户,每拆除一位独立住宅,可按还建政策选择一套还建房,最大还建户型面积不超过140 m2;采取互找楼层差价和结构差价的方式,实行征收补偿资金抵顶购房款的办法,多退少补。具体政策如下:①户型及价格:还建户型面积分别为约130m2、110m2、90m2(面积以最终设计为准)。还建价格平均为950元/m2,成本价均价约2650元/㎡,市场价均价约3500元/㎡。②选房依据。被征收户选择还建楼房,被征收户每征收一位独立住宅,可以选择一套还建楼房,参照旧房计算出的还建面积选房。还建面积不足80㎡的,可按还建价格购置80㎡的楼房面积。被征收户可在还建面积的基础上,申请上浮面积选择楼房,上浮10㎡以内的部分按成本价购买,超过10㎡以外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有房源的情况下)。 (2)选房顺序。被征收户签订协议后持房屋腾空验收合格单,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选房顺序号。(3)回迁安置。被征收户接到回迁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选房顺序号到村委进行结算,办理回迁手续,领取回迁证。逾期不结算办理回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村委将按货币补偿处理。凡未取得回迁证,未办理结算手续抢占楼房者,按非法占有处理。村民委员会有权对拒不搬出的,按有关规定申请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强行搬出,所造成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抢占人负责,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企业类房屋征收补偿标准1、生产性企业一律实行货币补偿。2、砖混楼房、平房按850元/m2进行补偿,砖瓦房按750元/m2进行补偿,砖(土坯)草房按700元/m2进行补偿。3、其他结构建筑和附属物补偿标准参照临东政办发【2016】31号文件执行。44、对房屋结构特殊、造价较高,生产设备复杂、征收损失较大的项目,由村委提出,由区征收办和评估单位进行审核评估,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5、龙山路延伸段两侧具有商业、服务业的相关功能的房屋,按照同类房屋补偿标准上浮50%给予补偿。6、设备搬迁费用。企业设备的搬迁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区征收办和评估单位核定进行补偿。7、土地补偿。(1)凭当时办理用地手续费用的缴付凭证,据实退补,用地单位无法提供原始凭证的,按下列标准补偿:1998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集体用地手续的每亩退补4000元,1999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每亩退补6000元。(2)法院已裁决处置的土地,按法院的有关裁定和处置意见执行。8、其他费用补偿。因土地征收导致企业搬迁后相关手续失效的,按照当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的缴付凭证,据实退补。五、奖惩办法为鼓励被征收人早签协议、早搬迁,对积极配合此次征收工作的被征收户,在规定时间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被征收户予以奖励,经验收合格后兑现,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见《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大学城片区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补充规定》。六、违规处理((一)征收协议签订后,被征收房屋产权归村委所有。被征收户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屋腾空完毕,腾空后的房屋统一由有资质的拆除公司集中拆除,不允许被征收人私自拆除,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和安全责任由被征收户承担。逾期未能搬迁腾空原住房屋以及违章建筑的,由村民委员会申请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被征收人承担。(二)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的,由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三)对伪造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有关证件的一律不予认可,并追究法律责任。七、工作要求所有参与本次征收工作的村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工作,广大村民要积极配合。对辱骂、殴打、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九、本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相公街道 村村委会负责解释。十、本方案仅适用于相公街道大学城片区范围内本次征收安置补偿工作。 附件1:临东政办发〔2016〕31号《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附件2:河东区相公街道大学城片区征收补偿奖励办法
2、河北省三河市黄土庄镇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手续?
身份证户口本,到三河市公安局黄土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3、求临沂市兰山区违章建筑举报电话?
发现违建,可以先获取关健证据,然后,可以行向主管部门城管局举报,若不能得到重视,才采用网络媒体,也可以向中纪委网站直接举报。
4、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齐心庄镇许各庄村农田违章建筑拆除人名单
齐心庄镇: 镇政府驻齐心庄村。面积46.2平方千米,人口2.33万。辖35个村委会:齐心庄、小罗庄、大罗庄、荣家堡、小蒋庄、大蒋庄、康家湾、范庄子、董庄子、巩庄子、小李庄、夏辛庄、立家庄、马家庄、大康庄、小五福、刘辛庄、天兴庄、大胡庄、许各庄、三福庄、四福庄、小邢庄、大邢庄、大府庄、西渠头、西曹庄、中潭辛、周泗庄、蔡官营、褚家窑、南聂庄、肖李庄、中潭、东小胡庄。
5、临沂小产权房能买吗
临沂小产权的房子是可以买的,买小产权的房子需要注意如下。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目前,小产权房的概念并不统一:有的是购买在集体土地上所见的房屋,有的是在单位划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
2、集体土地上所建的小产权房,因为《土地法》等相关规定明确规定,集体土地的宅基只能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如果当事人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的话,购买该类型的房屋是不合法的,将来发生拆迁补偿的话,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3、划拨土地的房屋。一般是前些年单位集资建房产生的产物,该类型房屋由于土地是无偿使用的,未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不具备转让条件,但在根据政府的规划,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是可以办理产权证明的,所以,这一类的风险更小;
4、在签订购买该类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将不能过户的违约责任确定清楚。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但是存在风险;
5、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
6、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7、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8、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9、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
10、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11、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就算有补偿,也是先将补偿款给产权拥有者,之后按先前购房协议补偿到每一位小产权房业主,如果没有协议,或者产权拥有者不讲诚信,小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6、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栾川县位于伏牛山南麓豫西山区,县城距洛阳市200公里,距省会郑州市349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3°39′~34°11′,东经111°11′~112°01′。总面积247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209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会,共有人口32万人。境内地貌起伏跌宕,形成中山、低山和河谷三种类型。海拔千米以上的中山区面积占49.4%,千米以下的低山区面积占34.1%,河谷沟川面积占16.5%。最高点伏牛山鸡角尖海拔2212.5米,最低点伊河出境处海拔450米,相对高差1762.5米。海拔绝对高度大,为栾川地貌特征。自古有“四河三山二道川,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
高战民 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 党组书记
郭景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苏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少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少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高战民简历: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人,196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9年9月~1982年7月,在豫西农业专科学校(现河南科技大学)学习;1982年7月~1984年8月,在栾川县食品公司工作;1984年8月~1986年10月,在栾川县档案局工作;1986年10~1992年10月,在中共栾川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87年12月起任副科级协理员;1992年10月~1994年12月,在中共栾川县委办公室工作,任秘书、信息科科长(副科级);1994年12月~1997年1月,任栾川县城建环保土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7年1月~2002年6月,任栾川县土地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6月~2007年2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2月~2008年9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9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简历:河南省洛宁县城郊乡人,196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1年12月,洛宁县物资局木材公司全民固定工;1984年9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会计;1987年11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副经理;1986年7月,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9年7月,评为助理经济师;1989年3月,任洛宁县纪委干部;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洛宁县涧口乡纪委书记;1997年3月~2002年3月,任洛宁县回族镇纪委书记;2002年3月~2003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2003年8月~2007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副局长;2007年3月~2008年11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11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2010年,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有干部职工213人,其中,在编人员162人(财政全供51人,自收自支111人),不在编人员38人(有企业手续12人,临时工26人),退休人员13人;局领导班子指数7人,其中,2正5副(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行政办公室、通讯报道组、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国家建设用地科、重点项目办公室、集体建设用地科、地政地籍科、耕地保护规划科、法制信访室、法规监察科、窗口办、房产交易科、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房产管理科、危房鉴定办公室、测管科、租赁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22个科室和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大队、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队4个二级机构,辖城关、栾川、赤土店、庙子、合峪、潭头、秋扒、狮子庙、三川、白土、冷水、叫河、陶湾、石庙14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栾川县土地总面积为3714004.5亩(247600.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5900亩(17060公顷),园地面积24519.30亩(1634.62公顷),林地面积3038723.55亩(202581.57公顷),草地面积126316.95亩(8421.1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2949.90亩(10196.6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427.20亩(1628.4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729.35亩(2515.29公顷),其他土地53438.25亩(3562.55公顷)。其中,耕地中包含基本农田232650亩(155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100%。全县人均耕地0.8亩,低于全国和全市平均水平(全国人均1.4亩,全市人均1.02亩)。耕地中,中低产田所占比例超过80%,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严重匮乏。
【耕地保护】2010年,栾川县共完成补充耕地项目79个,面积287公顷(4305亩),占市局下达新增耕地233.3公顷(3500亩)任务的112%。其中,完成补充耕地储备项目36个,面积145.4公顷(2181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成城市1个批次建设用地和乡镇6个批次建设用地的补充耕地工作,共计补充耕地59.9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7060公顷。规范基本农田管理,确保栾川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面积稳定在15510公顷。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全年处置批而未用土地27.6公顷,完成征收实施并移交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44.5公顷,2010年供地率达到92%以上;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45亩,完成42亩,占计划完成率的93%。
【土地整理储备】2010年,新施工两个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位于合峪镇的柳坪、三里桥两个行政村和秋扒乡秋扒村,已全部完工,总建设规模151.5公顷,整理后总新增耕地8.5公顷,合计总投资521万元。同时,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做好了2个老项目的工程整改完善工作(国投栾川乡土地整理项目,市投庙子乡土地整理项目)。11月17~19日,市验收组分别对合峪、栾川、秋扒三乡镇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认定,三个项目财务账目清晰,内业资料整理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同时,积极选址申报2009年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完成三川镇土地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并上报省市入库。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度完成2009年度报件省政府批回3批,其中,城市批次2个,乡镇批次1个,面积约45公顷;2010年度整理上报批次5个,其中,城市批次1个,乡镇批次3个,单选批次1个,总面积约46.6公顷。其中3个批次本年度已经市政府审查通过,报省厅审查;另外1个批次已基本整理完毕,当年报市政府待审查。
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安排专职人员开展高速公路征地、永吉年产80万件服装厂、移动3G基站报批、保障性住房用地、新区医院、学校文化艺术中心用地等县重点项目供地,以及做好罗庄、西河“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等工作。对重点项目栾川县恒裕矿业有限公司提前介入全程服务,6次到实地踏勘为其确定厂址,提供转用4.3公顷集体土地;栾宜软木工艺制品厂项目转用0.6公顷集体土地,已办完供地手续。协助城关镇、栾川乡、城东办等单位完成栾川一高暨朝阳村整村连片拆迁改造任务,拆迁农户420户1680人,拆迁面积16.3万平方米。参与完成栾川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清查工作,清查出涉土问题单位167个,已办理用地手续26项,项目未实施21项,属于违法用地已上报省市政府审批12项,已下发整改通知书87项。
【“招拍挂”土地收益】2010年,完成土地出让金收入1.5亿元,比2009年增加0.34亿元,增长率29.3%,再创历史新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1宗,其中“招拍挂”出让19宗,总面积达420.8亩,总价款1.2亿元;协议出让7宗,总面积达85.5亩,总价款2862.3万元(其中3宗为改变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5宗,总面积160.9亩。
【标准厂房建设】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8860平方米,其中二层以上项目4个,在建项目2个,新入驻标准化厂房数5个,完成标准化厂房投资额143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地籍管理】全年共发放土地使用证283本,土地登记200宗,面积39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131宗,面积37万平方米;集体土地64宗,面积1.7万平方米;三房发证5宗,面积0.3万平方米;他项权利登记41宗,面积8.7万平方米。完成土地利用现状位置确定的用地报件图件及数据资料90余份,外业调查共计102宗,出具土地利用现状图410余幅。继续做好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建库工作,完成内外业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图件的制作和上图工作;已制订实施方案,按时间安排于12月底结合遥感监测完成任务。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以来,历经近4年时间,投入990余万元,县、乡、村参与人员达600余人,购置惠普DL360G5服务器、惠普600HP1米绘图仪、天宝手持GPS定位仪等20余套设备,完成内外业调查面积2493.2平方公里,形成调查影像工作底图119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内外业建库工作任务。
【土地房产管理】配合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人,做好房屋改建、扩建、变更登记、确权等工作。全年给各单位及企业发证17起,面积110086.8平方米;给私有房屋发证200余起,面积183456.71平方米;房改登记发证24起,面积840平方米,收费32万元。全年共办理房地产抵押230起,签证率达100%,抵押面积56417平方米,抵押金额215382319元。先后配合法院完善处理3起房地产后期产权转移工作,保障金融信贷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信贷资金的正常回收,依法维护了资金放贷者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市场管理】全年共办理房地产交易279起,房产交易139起,面积23236平方米;土地交易140起,面积27250平方米,交易金额达2450万元;核发预售许可证书4起,批准预售面积62353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备案310套,面积为35000平方米,预售金额为8190万元;办理商品房按揭面积59184平方米,贷款金额为7832万元;办理房地产抵押签证140起,抵押房产面积78302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152997平方米,贷款金额为9953万元。使房地产市场形成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房屋安全鉴定】全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248户,面积41178.89平方米。2010年汛期前,对教育系统的房屋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重大隐患,拿出方案,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对教育系统房屋安全鉴定费欠款予以追缴,确保房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快速、有效、依法调处国土资源纠纷,创新国土资源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11月30日,县政府在国土资源局成立栾川县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12月31日,成功调解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矛盾纠纷3起,收到了良好效果。被县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安居惠民工程】2010年,全面完成南苑新村、利民、伊源小区廉租住房项目,总计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总投资额4300万元,实物配租入住176户;完成市下达201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户725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全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测绘管理】一是建立测量标志台账,重新对现有的测量标志台账进行整理,分发到各乡镇。二是对县或有测绘资质的4家测绘单位进行检查和换证。三是完成1954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县境内坐标转换参数的计算。四是建立统一的测绘共享系数系统,确保全县测绘成果相互利用。
【栾川“7·24”大洪灾】2010年7月24日,栾川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洪灾。灾情发生后,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在第一时间向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报告,7月28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8人,在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战民、党组书记耿向阳等人的陪同下,深入栾川灾区国土资源局受灾干部职工家中,察看受灾情况;7月28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公民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10人到栾川石庙等地察看灾毁耕地情况;栾川县国土资源局上下积极行动,捐款捐物总价值达21.6万余元;参加实验中学等义务清淤劳动;调查被洪水冲毁耕地和群众房屋情况,全县14个乡镇有1494户房屋或倒塌或受损,倒房5910间,灾毁耕地共计756.1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718.33公顷;及时义务实施群众和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受潭头镇政府委托,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抽调房屋安全鉴定办6名同志无偿对潭头镇汤营村部分房屋进行现场勘查鉴定,对148户给出正确鉴定报告,向群众和各级政府提供了有效合法依据,达到了房屋安全有效使用;积极帮助所包倒房重建村陶湾镇协心村做好倒房重建工作,给倒房重建村协心村支持款8.6万余元;向上级争取恢复耕地补助资金1067万元,使灾毁耕地恢复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县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执法监察】201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8起,立案88起,结案73起,移送法院7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没有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0%,无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十几个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县城规划区内非法占地,严重影响城区规划的建筑及临时设施,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强行拆除3次,共拆除违法占地17宗,涉及土地面积12532.2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177.4平方米。其中卫片检查4宗,使县城规划区的土地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为确保栾川县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出面与各乡镇政府协调,使本县的卫片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在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全县涉及图斑9处,总宗地数10宗,总面积167.6亩,耕地面积109.8亩。此项工作已顺利通过市、省验收。
【国土资源警察队伍建设】国土资源警察大队于2009年2月3日成立后,与局监察大队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采取联合办案、共同巡查、依法同查同办的原则,加大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提高依法科学管理国土资源水平。全年共配合局监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12次巡查,依法制止5起违法占地案件。配合行政执法126余人次,制止全县违法占地等其他违法行为31起,批评教育26人。配合拆除违章建筑3000余平方米。协助局监察大队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起,在2010年4月22日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在县城对违法占地及违法建筑统一行动中,警察大队干警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任务,得到县政府等领导的表扬和好评。
【信访稳定】2010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起。其中,乡镇受理101起,结案98起,结案率97%;县局受理19起,其中,重访4起,结案18起,结案率95%。市局和县政府批转、交办的信访事项5起,结案5起,结案率达到100%。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行政听证1起;到伊川法院参与诉讼1起;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审理案件3起,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达到90%以上,全年信访接待率、稳控率均控制在责任目标之内。
【乡所建设】在市、县、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与支持下,栾川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投资200余万元,在庙子、石庙、叫河三乡镇,建成了高标准乡镇国土资源所办公楼。至此,栾川县有陶湾、狮子庙等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单独办公场所。这批办公楼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标志着栾川县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应该交流,八年必须交流”的原则,对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和9个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任职,达到锻炼干部、激发活力的目的。重新修订完善了12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
【住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为陶湾镇西沟村、庙子乡北凹村和陶湾镇协心村这三个村解决帮建资金8.1万元,协调资金93万元。
(赵福海)
7、2020年临沂兰山区违建彩钢瓦大棚必须拆除吗?
一九年就下达了拆除通知了。是必须拆除。兰山区这边大多数工业园疫情刚结束就已经拆除完了。规定很严格扛不住的。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8、山东临沂罗庄区违章建筑投诉电话多少?
1
9、关于临沂农村拆迁?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九、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1。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房 屋类 别价格(元/㎡)主 要 条 件框架610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局 部框 架550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 混460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 木310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木220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简 易结 构70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备注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三、房屋成新率: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表2。补偿标准编号项 目等 级规格标准单 价备 注1地基一等已浇砼地梁35元/平方米指宅基地二等已砌基础和回填20元/平方米指宅基地2水泥路地面砼完好30元/平方米3水泥道坦一等地面砼完好15元/平方米二等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下12元/平方米三等8元/平方米4围墙一等砖砌20元/平方米二等块石15元/平方米三等乱石10元/平方米5门台400元/个6电话移机200元/台7有线电视迁移200元/台8临时棚一等瓦屋面50元/平方米二等铁皮屋面40元/平方米三等油毡屋面30元/平方米9蔬菜、花圃大棚一等钢制6元/平方米二等竹制2元/平方米10猪栏50元/个11牛栏80元/个12厕所150元/个13坟墓300元/穴14粪坑一等条石结构70元/立方米二等块石结构60元/立方米三等砖石结构50元/立方米15水井一等大500元/个二等中300元/个三等小200元/个
树木果竹补偿标准 种 类单 位生 长 情 况每株补偿(元)备 注树木杂 木株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1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计算株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2株树木中径5—10厘米(含5厘米)4株树木中径10—12厘米(含10厘米)5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2厘米8杉 树柏 树株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15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300株计算株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20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30松 树株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1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的计算株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3株树木中径5—8厘米(含5厘米)5株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8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15竹林毛 竹50千克20水 竹50千克12果树柑树、桔树、枇杷树、梨树、桃树等株幼龄期10按亩补偿,柑树每亩不超过130株,桔树不超过70株,桃、枇杷、梨树不超过45株株始果期30株盛果期50株衰老期25杨梅树株幼龄期15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株始果期50株盛果期100株衰老期50板栗树株幼龄期20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株始果期75株盛果期150株衰老期50柿树柿树补偿标准参照杨梅树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其他树木、果树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补偿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B>
10、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花园小区有产权吗?可以办房产证吗?
小产权 不能办 只能住 那种说拆迁就拆迁还不给赔偿 因为你没有房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