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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宣传

发布时间:2021-10-25 06:51:10

1、怎么处理社区里的居民出现了违章搭建现象

在具体的执法治理过程中,城管工作人员应用多种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同时也注意执法的人性化,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社、网络进行宣传,警告那些欲违章建筑户放弃违章建筑打算,同时在强制拆除前,对违章户做好政策宣传,消除对立情绪,通过反复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截至10月,违章搭建户自行拆除5起。9月10日,广平路一商铺擅自在房顶搭钢棚,属于违章搭建,城管工作人员上门对其言明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当事人理解了其中的道理,将钢棚自行拆除。今年8月,在拆除桃源路一处违章搭建时,当事人的态度非常激烈,称如果进行强制拆除,他就跳楼自杀,并且已经站在了二楼的阳台上把脚搭在护栏外,面对这样的情况,城管工作人员沉着冷静,先是派出公安中队队员适时将当事人拉到安全地带,然后继续对其进行劝说和政策宣传,同时有条不紊地进行了强制拆除。最终,当事人理解了政策,态度也明显缓和了。

与此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保证了快速依法查处违章搭建。城管局执法科人员每天分两组进行巡查,节假日和夜间派专人实施动态监管,防止抢建。每天24小时接处各类举报,并快速到现场依法处置,夜间也不例外,今年8月,小湖桥一违章搭建户白天答应拆除,但夜间又偷偷抢建,被夜间巡查的城管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当即制止,并于第二天予以拆除。

敢于碰硬,以快制快是打击违章建筑的有效工作方法。一些大型违章搭建,只要跟踪紧一些,就很难建起来,但屋顶、天井拆翻建,因为面积小,往往利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可以抢建完成,而拆除已经结顶的屋顶的难度非常大,因此,打击这类违章搭建必须要快速,简化一些程序,及时制止和拆除,一旦发现抢建行为,趁水泥未干,就快速拆除,打消其抢建念头,同时也能为当事人减少损失,更为人性化。如今年10月,对白水路的一处翻建阁楼,就是趁水泥还没有干的时候,及时拆除掉了。

现存问题与对策

对于违章搭建的管理,目前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管理部门去面对。

因为一些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出租获利或者增加面积将来拆迁时获得更多的赔偿,虽然相关管理部门大力整治,仍然有不少人对违章搭建“蠢蠢欲动”。而对于一些确实存在困难的住户,管理部门本着人性化的态度,视具体情况具体解决。如有些住户的顶楼屋顶漏水,住户在防漏修补的时候加厚了屋顶,确实是出于生活的需要,同时也没有影响到周边其他人的生活,这样的情况,城管部门到现场查看后,规定其不得超过一定高度即允许其修补。但这样具体人性化处理的例子却引起了一些人的不理解,认为这是在“纵容”违章搭建,为此内心不平衡,反复举报,给城管工作带来了不少干扰。还有一些违章搭建户试图打“擦边球”,采用边建边批的方式,也给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多困扰。

面对这些困扰,城管部门积极寻求对策,拟订措施,如高度重视,落实管理责任;公开透明,实施阳光规划;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强化监管,加大查处力度;注重疏导,保障民生民计;加强宣传,优化执法环境等措施。但对于管理和治理难度都比较大的违章搭建问题,这些方法都还只是部分的探索,更多的难题和破解方法还有待在具体的工作中去研究和掌握。而营造良好的城市氛围,彻底清除违章搭建,更需要每个市民都从意识上觉悟起来,杜绝违章搭建的思想根源,才能达到真正的“治本”。

2、城管立案拆除两违建筑一般需要哪些程序

城管立案拆除两违建筑程序如下:

1、接到违建举报,城管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解释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这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

3、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后。

4、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

5、到期后,城管依法律程序进行强拆。

(2)违章建筑宣传扩展资料:

规划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查证和认定,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后,应当在通知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当事人逾期拒不自行拆除的,规划部门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并送达当事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后,可以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如果当事人对城市规划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

参考资料:

城市管理-网络

违章建筑-网络

两违建筑-网络

3、小区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依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

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城管)负责认定小区内的违章建筑。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2、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3、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章建筑宣传扩展资料

处理违章建筑的对策:

解决当前处理违章建筑面临的困局,从以下这样一些方面入手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1、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2、加大执法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法建设初期的查处,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建筑应立即采取措施,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该拆的坚决拆,绝不手软。

3、认真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快“城中村”、“园中村”的改造步伐,这是解决违章建房的源头。

违章建筑其实就是指违反我国的行政法规和其他的法律而搭建的建筑物。一般违章建筑的话,国家都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其进行停工,甚至是进行拆除,这都是有可能的。违章建筑在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市容,而且安全性也没有保障

参考资料:网络 -违章建筑

4、什么叫存量违法建设,这种建设的拆除需要多少时间?

存量违法建设就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的积累起来的违法建筑。这个拆除时间由政府城建部门定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存量违法建设的解决办法:

1、咨询当地城建部门,问清楚当地法规。

2、等候拆迁通知,若是要拆迁,都会预先通知物主,并且定下期限。

(4)违章建筑宣传扩展资料:

违法建设的形成原因

一、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单位、村民不了解国家关于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认为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旧房庄基上、院内建设并不违法,因而我行我素,随心所欲,私自建设。

二、明知故犯。 部分单位、村民也知道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但感到报批程序繁锁,手续复杂,规费偏高,为图省时省事,因此不愿意申办规划审批手续,心存侥幸,先斩后奏,建了再说。

三、经济利益驱使。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城市范围的扩大,部分单位、村民,特别是村集体 和一部分失地村民,为了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取较多的利益,亦或在征地拆迁、城中村改建过程中获得更多的赔偿。

便千方百计逃避政府监管,脱离城市规划的控制,违法建设现象不断发生,屡禁不止,给规划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四、管理手段滞后。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规划管理部门仅有责令停工建设权,而无制约停工建设的具体措施,这使得管理权缺乏应有的强制手段,加之法院强制执行周期长等原因,致使经常出现“人在停建、人走又建”和“白天停建、夜晚施工”的现象。

5、城管局对违章建筑整改措施怎么写

为遏制各种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维护文明、有序的城市面貌,制定实施网格化城管监管机制,将城区分为9大片,由各执法中队分片包段管理,每天数次巡查监管,确保及时发现主街主路两侧如有违建动向。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耐心做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尽可能让业主实施自拆,减少损失,降低执法成本,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恶意阻扰、拒不实施自拆的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为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奠定基础。

短评:城市违章建筑必须坚决拆除到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中等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市容、市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省级园林城。但随着城市扩容升级改造,少数群众打起了小算盘,把违章建房作为“致富”的一大财源,不办审批手续,抢着私搭乱建,谋取个人私利。针对这一情况,2011年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攻坚行动,对一些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使这些违建者不但没有捞到什么好处,还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费心、费力,百忙活一场。当前,我市正处于高标准中等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市委、市政府态势坚决,必须依法拆除到位,绝不姑息迁就。违章建筑影响城市建设、浪费资源,不受法律保护,我们衷心希望违建者拆除违章建筑,停止违章建筑。如此,则利人利己。

6、如何预防违章建筑

预防违章建筑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加强路政日常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切实开展好线路、设备定期巡视制度。通过加大巡视力度,特别对偏僻的地区要督管理部门增加巡视频率。

二:加大对沿线周边村庄的法制宣传力度, 通过在电视、网络、报纸及传单等载体上向社会各界宣传违章建筑设施所产生的后果

三:多部门联合,协调部门与沿线村民的矛盾,积极争取国土、城建等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使其在对新建用户土地审批规划时规范和严格。

7、东莞18栋别墅私自违建,如何杜绝这样的现象?

1、加强巡查,鼓励举报,严管违建。

很多时候,不是城管部门太懒惰,而是敌人太庞大太狡猾。他们在申报的时候,可能是用合格的规划来进行申报,但是施工的时候,却是用违建的方式来施工。甚至有的根本就不申报,直接施工。

而没有申报的建筑,城管局、城建部门压根无从得知居然在眼皮底下有这样的违建建筑正在兴建,所以要杜绝私自违建,既要开阔言路,让群众有方便的举报途径。也要加强巡查,对于正在兴建的楼房,要多加巡查,检查其是否按照申报的规划兴建,还是私自违规搭建……

如果能够做好这一点,就可以避免很多违章建筑的存在了。

2、多部协同,加强执法。

建筑兴建,需要向多个部门报备,比如要建房子,必然离不开水电,需要向水厂报备,也需要从电厂开户设表拉线,更需要向房建中心报备……而报备所留下的信息,自然就成为了可以追溯的线索。

如果有新楼房,就可以多个部门一起协作起来,共同联合执法:比如对于违章建筑,进行停水停电,对于未按要求申报或未按申报规划建筑的予以查封拆除,对于违建房屋不予办理房产证,不予办理立户、过户手续等等。

多管齐下,就能够更好地扼制违建的歪风邪气。

3、严抓严管,违法必究,违法必罚。

实际上,有一些违建的人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做出违建的行为,因为违建的成本低,而按照申报规划来建设需要的成本高。还有的更是借着拆迁的东西,临时违建,企图蒙混过关,换取更多的拆迁补偿……

而且楼房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销售人员等,因为利益关系的存在,明明知道存在违建的行为存在,也不进行举报,甚至还会包庇、纵容他们,更有甚者,还为他们提供违建的便利。

这样的人,利益至上,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目无法纪。

所以执法部门在发现这样的违章建筑的时候,就不能手软,而是应该用铁腕方式拆除违章建筑,严格治理违章搭建现象。而且能处罚的更应该严厉处罚,让他们知道违法的成本有多高,也让其他人知道,不能违建,违建的成本太高了……还不如老老实实按照申报的来。

4、加强宣传,形成舆论监督。

有些人的心中,法律意识淡薄,根本不知道违建为何物,也不知道违建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所以他们想怎么建就怎么建……

因此有关部门还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公司,让民众意识到什么样的行为就是违建,违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可能面临怎么样的处罚,也让民众知道,如果遇到有违建建筑的时候,如何监督举报……

8、违章建筑拆除方案如何写

1.首段说明违建拆除的法律依据和基本信息。

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城乡建设环境管理秩序,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决定于xx年xx月xx日对xx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

2.成立组织领导小组。

为了保障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最好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组长为拆除行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小组成员分别为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拆除工作的统筹安排,职责分工部署。

3.成立政策宣传小组。

负责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对被调查对象以及周边相关群众的政策宣传,在思想上进行安抚,避免现场矛盾激化。

4.成立现场拆除小组。

负责指挥现场拆除工作,负责拆除人员、机具的管理。

5.成立现场警戒小组。

负责对现场区域设置安全警戒线,维持拆除的现场秩序;负责清理、劝离违建户的所有住户人员;负责拆除现场的安全保障。警戒组应配备执法记录仪,穿戴特勤装备。

6.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车辆安排、联系医护人员、准备防暑药品、水、加班盒饭等工作)。

7.成立善后工作小组。

负责妥善处理拆除后的后续事务,财产清理等工作。负责保障被拆除对象的合法财产安全。

8.成立摄像取证小组。

小组成员配备摄像机、照相机,负责进行现场摄像取证。

9.纪律和组织要求。

对参加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对不服从管理和安排,严格追究责任。


9、结合当前开展拆除违建,谈谈如何推进法治建设

一、完善立法,加强“三改一拆”的法制保障。以“法治”推进“三改一拆”,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于法周延”,即弥补“三改一拆”的法制空白、厘清政策要求、规范执法流程。其次要把好立法的“公平正义”关,确保“三改一拆”制度框架的良法之治。
(1)编制更严密的“三改一拆”法律制度网。依据《浙江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尽快推进《杭州市市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违法建筑处置和防控的实施意见》的正式出台;结合“三改一拆”实际,推进我市地方创新立法;同时,国土、水利、交通、司法部门也要依据上位法制定出台“三改一拆”具体的法规文件;建立健全各项防违控违有效机制,全面实施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工作机制。
(2)以政策法治化提升“三改一拆”实效。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对“三改一拆”工作中运行成熟、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要加强总结,通过法定程序以法规、规章形式进行规范;政策的制定执行要依照法治标准理性建构,各县、市“三改一拆”的政策办法和实施细则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要在上级政策授权的范围内施行,不合法律的政策制定出台,不仅浪费政策资源,也有损执法的实效;注重“三改一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遵守公众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维护政策权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
(3)规范“三改一拆”政策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健全“三改一拆”政策制定的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以及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促进改拆决策的民主化理性化科学化;完善政策冲突审查机制,加强审查和协调,确保“三改一拆”各项政策在法律范围内和谐共存、避免冲突。建立“三改一拆”政策执行的评估反馈与矫正机制。政策的制定实施当有明确的目标指引,在“三改一拆”推进过程中应对其效果进行适时评估,并根据执行效果对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加强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对起草的“三改一拆”政策,要加强法制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的合法化合理化。

二、恪尽职守,提升民众的法律信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而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确保“三改一拆”的顺利推进,除了日常的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政府部门必须通过自身的诚实守信和真诚践行,进一步夯实活动的民众基础,激起广大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政府的信任、对“三改一拆”活动的信赖和支持。
(1)干部带头守法,不搞违建。《论语》有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唯有公平、官不私亲、从我做起,“三改一拆”才能赢得最大多数人的信任和支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成为“三改一拆”法治宣传的实践者、推动者。党员干部要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不拖“三改一拆”后腿;带头支持“三改一拆”,不准做不利于工作推进的事;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加强责任追究,对拒绝拆除违法建筑甚至为违法者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2)公平拆违,一把尺子量到底。公平正义,是法治追求的核心价值,是法治的起码要求。“三改一拆”绝对不留法外之地,任何违法建筑,不论后台强硬、财雄势大和积重难返,都要接受法律法规的检验甄别、公平裁量;要做好源头的违建分类处置,做到分类合理、政策明晰、公开透明,合法的依法得到保护,非法的坚决依法处置;要杜绝选择性执法,不畏强势、不阿权贵,先向硬骨头、恶势力开刀,从而带动其他违建者的自觉拆违,营造百姓拥护、以拆促拆的良好氛围。
(3)重诺守信,言必信行必果。一个政府要树立崇高威信、赢得百姓支持,必须做到为政以德、为政以信。政府政策的制定首先必须反映人民的利益要求,要加强“改拆”政策和创“无违建”政策的深入宣传和引导,让百姓切实感觉到政府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改善民生的良苦用心和长远考量;政府要体现诚实信用品格,做到有承诺必有践诺,承诺违建什么时候拆就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拆除,承诺的“改拆”补偿、区域整治和“无违建”创建,要按照承诺的政策决策和利益补给严格执行;“拆违天下第一难”,尤其要倡导严谨务实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量力而行,避免拍胸脯、说大话;加强政策稳定性,严防朝令夕改,“三改一拆”推进中,制定政策要严谨,政策一旦形成,就要始终如一贯彻下去,这是政府“言行一致”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百姓信赖利益的需要,如因政策变动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要予以充分补偿。
(4)加强服务,做好“改拆”后的善后保障。在“三改一拆”尤其是违建执法后,不可一折了事而安,加强后续关怀、抚慰和保障。纯粹拆除行为经常会产生很多的负面后果,而善后关怀有缓和矛盾、治愈创伤之功能。在执法中,应将“服务”作为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在依法拆违的同时,因地制宜,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用好政策规定,加强善后事宜处理,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程序公正,提升“三改一拆”的法治化水平。“程序是看得见的正义”,“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三改一拆”要通过自身的程序正义向公民负责,增强人们对“三改一拆”和创“无违建”决策的信心,提升“三改一拆”的法治水平。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着眼于推进地方依法治理。完善“三改一拆”重大项目和重大拆违事件的合法性审查论证;落实“三改一拆”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进了解,消除疑虑;规范执法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同等情况同样处理,做到公正公平,取信于民,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2)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执法者的信任,既是对执法者道德人格的信任,又与对制度的信任联系在一起的,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关乎整个执法威信。“三改一拆”尤其是拆违执法牵涉利益矛盾复杂,需要执法者兼具优良的法律素养和工作作风,兼具高水平的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不仅需深入洞察违建规律,还要谙熟乡土市民社会特征和日常百姓心理。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作风建设和执法规范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如何运用拆违协商技巧”、“如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如何收集思想工作信息”,执法部门领导要身先士卒,带领队员深入一线,对违建当事人进行劝说沟通,培养一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实际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拆违执法队伍。

四、创新管理,探索“三改一拆”的现代治理模式。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指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现代治理思维和模式是“法治建设”的应有内涵,在“三改一拆”和“创无违建”工作中积极探索现代治理模式,对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和政府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标本意义。
(1)推进“三改一拆”的教化引导。政府通过引导、建议、激励等非强制手段取得相对方自愿配合,以实现“三改一拆”活动既定目标,是一个以外在引导内化为公民意愿的过程。首先是做好服务引导。政府寓教育、管理于服务,将“三改一拆”的官方政策、流程信息等传递给公众,以引导行为合法性。主要做法有:通过讲座、传媒、绘制简要流程等,向公众传达建筑安全的信息,指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方式建造房屋;针对不同防控对象设计讲解违建管理中的模糊点和易违法情形,降低违法风险;必要时做好协助审批和服务工作。其次是做好教育引导。尤其对新建小区、拆迁区、农居修缮区等违建易发区,开展区域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执法等具体环节,就特定对象,适时、有的放矢开展教育,使教育更深入人心。再次是做好激励引导。通过激励、奖励等手段调动公众抵制违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例如通过“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防控先进单位评比”等,树立典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形成各区域团体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以“提升改造周边配套”、“获得政府‘三改’政策项目实施”等激励措施,将防控先进区域建设与区域内每个成员利益相挂钩,以调动每个人的防控积极性,形成大家相互监督、共同抵制违建的良好局面;同时,对村(社区)等群众基层组织的考核中,更多地加入激励、奖励等元素,淡化压制色彩。最后是做好规劝引导。即在违建已发生、付诸政府强制力前,对违建者进行劝说告诫,在保证当事人就得在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引导其自行拆除违建。
(2)推进“三改一拆”的基层自治。推动社区、小区、村庄、村民小组等最基层区域组织的拆违自治,能最大程度实行重心下移、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基层防控发现快、制止早等优势,促进社会和谐、减少对抗冲突。首先,充分发挥镇(街)对村(社)等基层组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推进区域自治规范违建防控条款的设置和执行。其次,加强基层防控规律研究,政府指导利用经济杠杆、曝光等手段对成员形成有效制约,使自治规范更加科学健全。再次,监督确保违建自治规范的规定合乎法律、国家政策和社会公序良俗,畅通民意表达和参与渠道,确保成员自治权利的落实。最后,通过提供资金、人员培训以及违建管理专业技术支持,促进区域违建自治能力的提升,帮助提高成员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激活违建基层自治的内生动力。
(3)推进“三改一拆”的协商民主。首先是推进区域违建整治中的协商民主。在“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推进过程中,往往要对某个区域或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予以一并整治,这时涉及的违建数量常呈一定规模,还有很多是成因复杂的老违建,积极运用协商民主,能在“三改一拆”整治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做法:一是根据受影响程度确定参与协商的主体范围和优先顺序,对于直接利益相关的个人或团体,政府应该确保他们知悉参与协商的途径和程序;二是根据涉及群众规模,推选代表或直接参与,通过座谈会、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问卷征求意见等形式,引导参与者充分行使表达权,就整治拆违问题和创“无违建”创建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展开充分平等真诚的协商沟通;三是以平等协商者的身份,宣传政府行为的目的,让群众了解他个人的牺牲是因为什么,以减少民众抵触情绪,提高政府行为的被支持度。其次是针对不同防控群体的协商民主。具体做法:一是要充分了解群众是怎么想的,针对不同违建类型和违建群体,设计群众最关心、最利益相关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意调查;二是要在充分调查民意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有选择地吸纳进政策制定中,反思现行法律政策的缺失,保证政策建立在多数人的共识基础上,避免“法不责众”;三是要通过协商民意调查向公众传递违建治理的理念,宣讲治违的政策法规,使防控工作更加深入民心。
(4)推进“三改一拆”的公众参与。首先是加强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三改一拆”政策如房屋审批修缮、区域规划制定等的决策出台,可邀请各方利益代表听取意见、参与讨论,完善参与的程序和具体实施方法。其中,应有一定比例的村、社区干部、普通村(市)民等基层代表,确保参与的有效性;着力提高公众的参与能力和素质,避免参与的盲目性;对意见采纳情况要作必要地反馈和说明,确保参与的真实性。其次是加强执法中的公众参与。在条件许可的区域,组织志愿者或其他社会力量,直接参与到违建执法中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违建防控工作,能一定程度缓和执法矛盾,增进公众对执法部门的理解和执法过程的公正透明。再次是加强监督中的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市政府“公述民评”等载体,接受公众监督和绩效评估,听取民情、吸收民智,获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和信息,积极畅通渠道、扩大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充分沟通与交流,提高治违成效。

10、在店上拉横幅算违建

在店上拉横幅不算违建。

在店上拉横幅是属于城市行政执法局管辖的范围,对于店面进行的宣传横幅有明确的要求,首先要向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申请,报批以后才能根据审批情况在某一时间内可以悬挂横幅。

城管每天都进行检查,对于店面外的物品进行规范,这也是正常的城市管理的一部分,横幅自然也在管理范围,只要按照要求进行悬挂,是不会对这种行为进行整改或者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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