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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违章搭建

发布时间:2021-10-19 08:06:19

1、小区业主违章搭建该怎么办?

小区业主违章搭建采用下面方法进行处理: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

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八十三条中“业主对侵害自己

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

迁其违章搭建物。

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

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1、向行政部门反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

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

(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

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

依法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2、请问关于违章搭建有什么相对的强制处罚法吗?

违章建筑处理程序可归纳为以下5点: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是处理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行政认定的权力;
2、区分不同情况,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包括: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予以没收和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3、在具体适用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该建设工程处在正在建设过程之中,则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且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则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的处理。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虽然“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补办手续,并处罚款的处理;
4、在上述法定的处理方式中,可以作以下理解:限期拆除,留给了违章建筑业主一定的处理能够转移物料的时间;补办手续,则是对违章建筑的事后确认,使之合法化;
5、在违章建筑索赔纠纷中,对违章建筑的业主来说,既有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主要表现为由于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而给行为人带来的利益;又有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依法享有的申请补办手续、在限期内进行拆除的合法权益。对这两种性质不同的权益,应当区别对待,分别作出适当处理。

3、我们整栋小区都违章搭建了执法部门却要求我一家人拆因为我是一楼合法吗

这个不是说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选择性执法,只是要求你一家拆除违章建筑。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不过你家的违章建筑按照法律也是要拆除的

4、违章搭建怎么办或怎么处理?

对于违章建筑,市民可以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进行投诉或反映。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不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的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形成的建(构)筑物都属于违法建内违法建筑查处的相关工作,接到举报后及时进行处理,制止并报告修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现场实施监管。对拒不停止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对在建的违法建筑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

5、合肥一小区楼房位移2.76米,400万新房成违建,业主该咋办?

卖房子可以说是人生中非常大的一件事情,但是有的人买房子的过程真的是非常的曲折,在付了钱之后可能还没有拿到房子就发生了很多的意外,就比如在安徽合肥的一个小区内就发生了一件事情,就是新盖的楼房,可能成为违章建筑,那么业主又该怎么办呢?

一、官方的相关回复。

在2021年1月1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复区城市管理局,认定合肥万达文旅城二期D地块项目17号、18号、19号楼(望海潮小区17-19栋)未按规划许可证定位要求进行建设,属违法建设,但未给予处理意见或建议。

该回复称,由于规划部门未对该项目17号、18号、19号楼违法建设给予处理意见,未明确该违法建设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还是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导致区城市管理局无法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无法进一步推进该违法建设查处。

二、这样的事情可能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楼房已经盖好了,如果想要推早在重建的话肯定是不可能的了,但是这几栋楼房已经成为了违章建筑,那么可能会有哪些后果呢?首先就是如果相关部门不能够批准的话,那么这批楼房肯定是不能够交付的,那么业主就拿不到房子。另一个结果就是相关部门对此做出了一定的回应,给开发商一定的惩罚,然后业主能够拿到房子。如果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同意,那么即使业主拿到这栋房子之后,也有可能发生很多的纠纷,毕竟这已经涉及了法律。

三、谁要为此买单。

那么谁又该为此买单吗?难道是业主吗?在我看来要为此买单的应该是开发商,因为开发商没有做好相关的工作导致剧里有了很大的误差,成了违章建筑。如果这批房子不能够如期交付的话,开发商应该给予借助一定的赔偿。

6、违章搭建一般怎么处理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八十三条中“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1、向行政部门反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7、什么是违章搭建的房屋,违章搭建的房屋如何处理

所谓违章搭建是指未经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与认可,在规划审定的图纸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自行搭建的地下室、车库、阳光屋、游泳池、加层及自建的有顶走廊。
这些自行搭建的房屋、阳光棚等在小区里犹如一块块扎眼的补丁,除了影响小区外观,破坏邻里间的和谐之外,更为严重的是违章搭建人对法律的践踏。
《物业管理规定》第26条: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破坏房屋外貌;
(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8、合肥治理违建持续发力,为什么要严打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存在以下问题:
因没有得到有效监管,因而不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建筑工程质量得往往不到保障;安全方面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侵占了公共场所,侵占了国家土地;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
违章建筑,已经成为城市公敌。其危险如同炸弹一般潜伏于城市各处,一旦引爆,则是屋毁人亡。
因此,城市里的公共场所严禁搭建违章建筑。
整治违章、违法建筑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违章建筑的特征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3条)。但是,违章建筑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物权法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违章建筑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筑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违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临时性使用权。一旦建筑物被拆除,使用权随即消灭;或者违章建筑取得合法性之后,该种违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权也就消灭,转化为合法建筑的使用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第32条和第35条)。4、有权对违章建筑收益。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9、合肥北城违章搭建属于哪个部门管

1、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规划或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到城市管理部门,查询是否经过审批。
2、如果是城市区域,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要求拆除。
3、如果是农村土地,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要求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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