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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违章建筑

发布时间:2021-07-20 00:00:41

1、自己家的花园搭建的木质凉亭算违章建筑吗

算违章建筑。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1)花园违章建筑扩展资料: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2、小区花园私自修墙,算不算违建?

可以进行投诉,向城市规划局等。

3、在自己家的花园中搭建雨棚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只要不是统一规划的,不涉及拆迁等利益瓜葛,在自己的花园里搭建雨棚不属于违章建筑。这种临时性建筑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4、一楼花园怎样不算违建?

一楼花园的建设需要取得规划建设许可后才不算违章建筑,也就是需要在当地规划部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建设的花园才不算违章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关于违建处罚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我在自己家的花园里搭建的木质凉亭算是违章建筑吗?

只要是你家所建花园有土地使用权,则不属于违法建筑。

6、改造别墅花园算违建吗

你今儿种花,明儿种菜,扎个篱笆,挖条沟的,那没人管你;关键版看你是如何改造的。
北京权的郭德纲,在自家花园里盖了个亭子,最终被判定为违建;马艳丽,也是在自家院子里扩建建筑,被判为违建,即日拆除。
想改造,没问题,先咨询一下物业,听听他们的说法,在看看相关规定,再做决定吧。

7、在自家花园内搭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吗

一般在自己院子里搭阳光房是不违法的那属于自己个人私有建筑物,一般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是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一般阳光房可以是一个有遮挡的平台,扩大了室内的使用面积功能采光率高、性强空间有利用率高。

8、在区自己的花园里挖个地下室算不算违章建筑呢

这个在农村估计没人管,但在城市或别墅区就不行了,物业公司会制止的。按照规定是不允许,新闻报道里有过此事件的,有人在屋里,花园里私自挖地下室被处罚的。。

9、屋顶花园涉嫌违章,求违章建筑拆除法律程序?

在违章建筑的拆除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

一、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二、处理和处罚阶段

1、处理和处罚的程序

(1)按时间分类分流。
根据本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宽处理,能不拆除或没收,一律不处以拆除或没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在第三个时间点之后的要从严处理。
(2)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

(3)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2、处理或处罚时应当掌握的几个原则

(1)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2)优先从重处罚的原则。

(3)正确适用没收和拆除的原则。

(4)正确认定违章建筑面积的原则。

三、补办手续阶段

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当事人是否补办了手续,其对建筑物的相应权利已得到有权行政机关的认可,故当事人享有相应的物权,从而成为拆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享有被拆迁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当事人在补办手续后进入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当事人不补办手续的,可经拆迁人申请,进入行政裁决阶段。

在此阶段,相关行政部门应将当事人补办手续的情况及时通报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根据当事人建筑物的实际用途、时间等决定是否追缴营业税、所得税。

四、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

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五、行政裁决阶段

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予受理。行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六、强制执行阶段

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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