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有一楼的房子,凉台顺着二楼接下来了,有人举报到平台上,社区要对我强拆,很多比我大的违建都没拆
既然你是违建的,那就应该要拆除别人。有大的违建,只要你去投诉也会被拆除的。最好还是由你自己拆除毕竟是你自己的责任,自己才能也代表你一个态度。
2、二楼是违建一楼不是在拆违建同时把一楼一起拆倒算不算强拆
你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的建设,属于违法建设。你户搭建的雨棚是未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法律的的角度来讲是属于违法建设,所以打官司是必输的。如果你户现在向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搭建雨棚,也是不会批准的,(开发商报建时除外)。鉴于生活的实际需要,现在你户只有协调与周围邻居的关系,征得邻居的同意,别无它法,如果邻居不去城管部门反应,城管是不会要你户拆除的,这类违法现象,俗话说,“民不告,官不究”。这就是中国特色。如果你起诉邻居和物业,当初签字与物业盖章,后又反悔。也是告不赢的,因为他们当初签字同意你户建雨棚也是无法律依据的,从法律上讲,是不合法的,仅从道义上讲得过去。至于,城管给你户的通知,你没有签字,不影响强制拆除。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补充:第二个办法,就是坚决不拆,坚决不让强拆。由你的邻居起诉你户,邻居也很难打赢官司。所以我的意见是你们双方由物业协调解决比较好。
3、政府强拆居民楼消防通道的违法楼梯造成二楼门面没有楼梯,现政府把楼梯修在室内,改变房屋结构
你好,对于这种情况你可以到上级政府部门进行投诉。
4、我新买的二楼,一楼有房照,二楼属于违建超过10年了,能强拆吗?
如果是2楼没有办房产证,那么他就属于违建,违建的话政府需要强拆的,他还是必须要拆。
5、二楼平台私自建房是否会被强行拆除?可以只罚款不?
《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如果你的新建房屋未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就是违章建筑,会被强制拆除并处罚的。
6、我新买的二楼,一楼照,二楼属于违建超过10年了,能强拆吗?
快手,一般情况下,你这个时候有违章章的行为,肯定是可以拆的。
7、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条件、执行法律依据和执行机关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是:
接到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后并未拆除违章建筑,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由相应行政机关机关进行强制执行。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法律依据是: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第六十条。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
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拓展资料:若行政机关违法拆除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
(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
(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盖2层楼,为何成了违章建筑?特别是在一些即将被拆迁的地区?政府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1、农民所建房屋没有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报经县级政府审批的情况下,都属于违法、违章建筑。
2、农民建房前,应当报经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进行房屋选址,确定四至及房屋面积等。规划完成后,还需要逐级报经县级政府批准,获得批准后,方能进行房屋建设。未经规划或者未经批准的,都属于违法、违章建筑。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9、违章建筑要强拆!急!该怎么办!
第一,分析违章建筑的建盖原因。
第二,分析拆迁方拆违的动机。
第三,找出有利的法律依据,启动合法的维权程序。
第四,做到维权有据,进退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