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深圳违章了几天可以查到?
深圳交通违法一般是在3天后到一周就能查询到。超过15天还没有信息就是没有了。
2、深圳违章停车被贴罚单一千块钱,是不是太多了?
深圳违章停车罚款一千元当然坑爹,8日中午十二点多到香山西街搬家,出来被罚款一千元,我停的位置没有挡住任何人和车,那里每天停放车,肯定没罚款,为什么我们外地牌就罚一千,佛山违停只罚款一百元,深圳南山交警太离谱,我也留下了联系电话,而且跟店里人打了招呼,搬家,搬完就走,如果有事电话联系,为什么不警告,叫我马上开走,也可以罚款二百,提醒一下,就这样被罚一千元,我好冤。
3、深圳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当交通违章发生时这笔罚款应该在违章行为的发生地,即深圳缴纳。车主在处理违章记录前,上网查询违章信息,若违章记录旁边有“ 需打单”的词眼,说明这个违章需要扣分,车主需要记录违章编号,拿着驾驶证到深圳任意交警大队违章办打单并且罚款,并且拿着驾驶证 去完成扣分手续。
深圳市交警局创新违法打单模式:交通违法车主打单先“留照”。需先采集当事人的身份证、头像及驾驶证信息,再经过审核才能进行 打单处理。有交通违法需要打单的,必须带齐二代身份证、驾驶证与行驶证到窗口进行审核,才能处理交通违法。
(3)深圳违章扩展资料:
其实处理异地违章的方式:
一,本人前往当地交管部门;
二,叫朋友或者熟人帮你在异地办理;
三,可以找一些违章代办机构代办(注意:必须选择有正规资质和实力的机构,否则极易上当受骗。);
四,通过邮政代缴违章罚款的业务办理;
提示:由于此项业务的实施需要做到邮政部门、交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因此目前此项代缴业务只在全国部分地区省市开展。另外,由于邮政部门只能代缴罚款,对于产生扣分的违章情况则无法办理,因此在业务受理范围上存在局限性
4、请问深圳交通违章有哪些地方可以处理??
1、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宝安大队
地址:宝安区107国道黄田兴围路口。
电话:27513122。
2、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鹏大队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2号。
电话:84319343。
3、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福田大队
地址:福田区红荔路2011号。
电话:83360349。
4、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大队
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创业花园188栋向荣商务大厦。
电话:81484600。
(4)深圳违章扩展资料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八条 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后,应当立即交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予以放行。
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时应当做到内容准确、字迹清晰。
第四十九条 违法行为需要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交通警察应当依照规定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者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告知机动车驾驶人接受处理的时限、地点。
5、深圳的违章怎么申诉
车主持本人身份证、行驶证、驾证等材料到驾照所在地杜车管所车辆管理处申请行政复议。
1、需要了解的交通违法投诉条例规定,被处罚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拘留处罚不服的,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投诉。
2、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上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裁定,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处罚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销驾驶证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安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或者逾期提出申诉,或者事后对处罚决定当场提出申诉的,可以视为人民来信来访。
(5)深圳违章扩展资料:
可以申诉的违章类型:
1、车辆被套牌:在这种情况下,司机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证明你没有违规。
2、重复输入:目前,许多交通违法行为都是通过电子眼和计算机记录下来的。虽然准确率比较高,但偶尔会出现重复违规进入的情况,即车辆未被移动,在同一地点同时被拍了两次并被记录在案,也可以申请。
3、电子警察抓获的非法记录不清楚:电子警察抓获的违法行为记录是处罚的依据,因此数据必须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的种类、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实。业主查询的违法记录信息不清楚的,也可以上诉。
5、避让故障、事故、违法车辆:如果有问题车、事故车、非法非机动车或非法停车车辆,但必须按线,然后你也可以在违规拍照时申请注销。当然,需要证明当时的情况。
6、信号灯故障:交通信号灯故障引起的违规行为,如恒亮、灯交替错误等,可以上诉。你需要证明的是信号灯当时不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6、深圳汽车违章如何处理?
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异地违章处理的最好是去违章地区的交警队接受处理,防止在驾照本地处理了而异地违章记录无法消除的现象。车主缴纳罚款后,交警队与银行之间大约每周进行数据交互,所以,一般需要一周左右违章记录才会显示“已处理”。
7、关于异地驾驶证在深圳违章扣分请教
分析如下:
1、违章扣分只能在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处理,跟驾驶证是哪里的,没有关系。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2、处理违章扣分时,需要到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15日内去指定的银行交款就可以了。15日后不缴纳就会有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7)深圳违章扩展资料:
1、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2、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3、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摘自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关于劝告汽车司机批准方式的最低统一规则》)
4、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资料来源:百度文科:驾驶证
8、深圳那些交通违章会扣分?分别扣多少?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8)深圳违章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 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或者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负有主要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两次或者记分达到九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责令其参加驾驶理论考试。
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或者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负有主要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三次以上或者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责令其参加驾驶理论和技能考试。
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本条例规定的交通事故,包括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和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交通事故。
第四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驾驶员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情况,每六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但不应披露驾驶员的个人信息。
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驾驶人应当减速行驶,或者按规定让行:
(一)行经人行横道;
(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
(三)经过泥泞或者积水道路;
(四)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校车;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减速、让行的其他情形。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规定: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的;
(七)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五)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未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的。
一年内有以上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四次起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八条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二)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千元罚款:
(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
(二)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
一年内有前两款行为三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三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
9、深圳违章停车被贴罚单一千块钱,是不是太多了
不会的,其属于符合规定的。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
(9)深圳违章扩展资料:
违章停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
2、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驶离。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法停放、临时停车的,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
10、深圳限行违章怎么处罚
限行违章前两次可以申诉免罚,第三次开始,每次扣三分罚款三百元。前两次没短信没提醒,第三次直接罚。
2017年8月17日,深圳交警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对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行驶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的通告》。
深圳交警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开展查处,工作日早晚高峰期上路的外地车将按照冲禁令处以300元罚款、记3分。
曾经在原特区内用完两次免罚机会或是被处罚过的,在原特区外的限行区域、路段依然有两次免罚机会。每辆外地车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在多条限行路段被多次记录的,交警部门只做一次违法记录,只处罚一次。
(10)深圳违章扩展资料
如若真碰上有急要事情,深圳交警官方网站新增加一个“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申报”入口,外地车车主通过绑定手机号码,提前申报,每月可准许一天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未来针对非粤B车还将推出两类通行证(不包括私家车):
(1)有效期六个月,主要针对省、市各级政府常驻深圳机构、驻深办事处,驻深建设单位如地铁工程等;
(2)有效期一个月,主要针对来深参加大型活动、大型展会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