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所的工作怎么样,属于什么单位。正式的是不是有编制,本人想了解怎么样才能去哪里工作
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正式的属于公安专项编制,即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公安行政专项编制,需要参加考试才能进入,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符合其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
凡是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由公安专项编制来解决,不允许其他编制混岗的现象存在,事业编制不属于公安专项编制,公安专项编制不允许公安机关内的工勤人员及辅助人员占用。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考试录用制度。公安机关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公安部机关及其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直属机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录用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享受国家规定的符合其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
(1)车辆所扩展资料
车联管理所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驾驶员档案管理,还负责办理机动车入户、过户、异动、检验与机动车号牌的发放以及机动车档案管理等工作。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以调任、转任到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调任、转任到公安机关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应当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公安机关应当对调任、转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2、车管所是干什么的
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2)车辆所扩展资料:
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根据取得的证据和询问记录,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对作出排除嫌疑结论的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情况,附有关证据和询问记录,经业务领导审核后,交相应岗位继续办理登记业务。
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3、车辆管理所人员是什么编制?
正常车辆管理所人员应该是正式警察,行政编制,还有一部分公务员;也有一部分是招聘人员,招聘人员一般是事业编制;还有一种就是政府机关的工勤人员也有在车管所工作的,这种是财政拔款,基本上类似事业编制那种,可以退休的。
为了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车管所)业务岗位正规化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国家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业务岗位管理
(一)岗位设置
1.机动车管理业务
设立机动车检验岗、登记审核岗、档案管理岗和牌证管理岗。
2.驾驶证管理业务
设立驾驶证业务受理岗、驾驶员考试岗和档案管理岗。
3.其他业务
设立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考试监督岗、业务领导岗、嫌疑车辆调查岗、计算机管理岗和咨询岗。
(二)岗位设置原则
1.上述岗位(不含咨询岗)是车管所的基本业务岗位,必须分开设立。有条件的,基本业务岗位可进一步分解。机动车检验岗可按机动车查验、安全技术检测和检验审核分设;登记审核岗可按登记受理和登记复核分设,车管所和机动车检测站不在同一地点的,登记受理应当设在机动车检测站;档案管理岗可按档案审核和档案保管分设;牌证管理岗可按发牌发证和牌证库房管理分设;驾驶证业务受理岗可按受理申请和受理其他驾驶证业务分设;驾驶员考试岗可按预约考试、科目一考试和科目二、三考试分设。
2.基本业务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基本业务岗位的工作。车管所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基本业务岗位的工作。所有业务岗位的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岗位职责
(一)机动车管理业务
1.机动车检验岗
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查验车辆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进行车辆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填写有关证、表;检测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对改装改型和延缓报废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暂扣非法手续和嫌疑车辆。
2.登记审核岗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复核机动车检验岗办理的有关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暂扣非法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
3.档案管理岗
复核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建立车辆档案;按规定报批、报审车辆手续;签发《发牌通知单》;制证;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保管档案;暂扣非法手续;因业务需要或涉嫌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做好档案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4.牌证管理岗
通知车主缴纳税、费,查验缴纳税、费凭证;核发号牌;收回车辆照片;核发《机动车行驶证》;与档案管理岗核对行驶证芯用量;保管牌证;回收、销毁废旧牌证;按期填报牌证报表;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二)驾驶证管理业务
1.驾驶证业务受理岗
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和身体检查结果;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签发驾驶员考试预约凭证;受理其他驾驶证业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收回驾驶员考试预约凭证,审核收费凭证,发证。
2.驾驶员考试岗
安排科目一考生考试;制发《机动车学习驾驶证》;保管学习驾驶证有关资料;安排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日程;对考生考试;收回被终止考试考生的驾驶员考试预约凭证和《机动车学习驾驶证》,收回通过科目三考试考生的《机动车学习驾驶证》。
3.档案管理岗
复核学习驾驶证和科目一、二、三考试等有关资料,核对计算机记录;建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制证;与驾驶证业务受理岗核对发证数量;保管档案;做好库房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三)其他业务
1.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
处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反映的问题;处理业务领导岗退办的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手续;查验各岗位的业务台帐,按规定公布办理登记的有关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2.考试监督岗
处理考试岗反映的问题;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试;现场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情况,随车抽查科目三考试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3.业务领导岗
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和驾驶证有关手续;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监督各岗位办理进口机动车牌证的情况;掌握发牌发证数量;处理监督岗反映的问题;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受理群众投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嫌疑车辆调查岗
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业务。
5.计算机管理岗
维护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备份数据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的计算机查询。
6.咨询岗
解答群众提出的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等问题。
4、车辆管理所和交管局的职能有哪些区别
交管局隶属于公安系统,为二级局建制。车管所隶属交管局。地方上的交管局管理着交警队,车管所,考察大队。主要职能区别如下:
一、车辆管理职能:
1、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驾驶员档案管理。
2、负责办理机动车入户、过户、异动、检验与机动车号牌的发放以及机动车档案管理工作。
二、交管局职能:
1、负责道路交通管理。
2、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交通事故调解。
4、驾驶员考核以及城市道路交通标志。
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与管理。
(4)车辆所扩展资料:
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起全国按照新标准驾考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2日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国交警系统全力做好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实施工作,确保新部令于2014年1月1日如期、平稳、顺利实施。
会议指出,实施新部令是为民办实事、防事故、保安全的一项具体措施,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精心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要抓紧申领驾驶证考试场地建设,2014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按照新标准进行考试。
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驾校的监督指导,确保培训和考试工作顺利衔接。要全面完善驾驶人考试、审验、记分、教育以及校车标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抓紧落实警务公开,在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服务站点、安检机构等场所张贴、宣传新部令规定。
要集中开展业务轮训,确保每名民警和工作人员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5、车管所 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车管所属于国家机关。
因为车管所是公安部门交警队下属的车辆管理部门,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为人民警察或辅警。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辆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机动车登记信息数据库的规范和信息代码标准,建立计算机化的登记数据库。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的收集和签名标准,将登记信息和经营者信息输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并印制有关证件和表格。
机动车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机动车检验规则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机动车的使用类型和性质根据机动车种类的术语和定义标准确定。根据车辆的标准和驾驶员的管理印章使用封条。
(5)车辆所扩展资料:
车管所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
车管所对进口机动车的工厂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或者进口证书(以下简称进口证书)进行检验;对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书也应当检验;检查机动车,检查车辆识别码延长片。
制作车辆的标准照片,并贴在车辆检查记录单上。符合规定的,应当签署机动车检验记录表;输入机动车信息。对属于“公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被窃车辆信息系统,应当与“公告”数据进行比较。将机动车检验记录单内部转移到登记检查站。
审核“机动车登记、转让、注销、转让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原产地证明、符合证明或者进口证明,购买车辆的纳税证明或者交通事故责任的免税证明或者机动车强制保险证明;车辆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检验记录表。
符合规定的,应当输入登记信息,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合格证。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制作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和机动车检验标志。
6、车辆管理所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什么区别
两者所属部门不同,管辖区域不同,职责不同。
一·部门不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
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
二·管辖区域不同:车辆管理所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一个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国家机关。
三·职责不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道路交通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
(四)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
(五)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七)指导地方公安机关组织城市道路交通。
(八)主管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道路交通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车辆管理所的主要职责:
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驾驶员档案管理,
负责办理机动车入户、过户、异动、检验与机动车号牌的发放以及机动车档案管理等工作。
资料链接:网络-车辆管理所
资料链接:网络-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7、车辆管理所与汽车检测站的区别是什么啊!
1、工作职责不同:
汽车检测站是对车辆进行年度安全检验(即车辆年检)。
车辆管理内所除了进行一部分容检车服务,还有补牌、补证、过户、上牌等诸多汽车检测站无法办理的业务;
2、所属单位不同:
汽车检测站是属于车辆管理所的,它是车辆管理所的业务分流机构。
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
拓展资料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机动车业务岗位: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二)牌证管理岗职责
(三)业务领导岗职责
(四)档案管理岗职责
(五)嫌疑车辆调查岗
8、车辆管理所和交警大队是一个系统吗
是一个系统,都属于公安系统。是公安局的下属单位。交警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
拓展资料:
交警支队包含以下支队:
车辆管理所: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试。
宣教科: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科技设施管理科:负责全市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机动巡逻大队:负责全市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第一大队、第二大队: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督促和指导辖区中队开展工作,处理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交通管理中队:对路面进行巡逻监控,检查纠正各类交通违章,向群众开展有关的交通法规宣传,维护交通秩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部分地区的中队还负责驾驶员年审工作。
网络:交警
9、上海车管所的电话是多少?
虹口区 虹口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水电路1888号 021-65600057-32830
奉贤区 奉贤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新航南公路5950号 021-57183919-8048
南汇 南汇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川南奉公路6116号 021-58021107
闸北区 闸北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天目中路600号 021-63537984
青浦区 青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沪青平公路5540号 021-59729780
普陀区 普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 府村路125号 021-22049804
静安区 静安交警支队静安车管科 南京西路1550号 021-62898307
松江区 松江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松东路337号 021-57745723
闵行区 闵行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莘建东路201号 021-34120771
长宁区 长宁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威宁路247号 021-62906290
杨浦区 杨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政肃路198号 021-65643840
浦东新区 上海浦东车辆管理所 杨高中路1500号 021-50614567
上海市 上海车辆管理所 沪南公路2638号 021-58123456
崇明、长兴、横沙 沪R 崇明交警大队车管科 城桥镇育林桥路297号 021-69620708
10、北京车管所的电话是
北京车管所的电话是1212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1、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领导,下设7个副处级和6个科级机构,同时负责20个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业务指导。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任务。
(10)车辆所扩展资料:
其他联系方式:
1、对交管局网站提建议请发邮件至:jgj@jtgl.beijing.gov.cn建议您写明联系电话,以便与您取得联系;
2、事故线索举报请发邮件至:jgjsgc@jtgl.beijing.gov.cn;
3、对首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意见和建议请点击:局长信箱。
备注:
1、提交的信件中请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及含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悖的文字表述。
2、建议您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