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年审在哪里办
车辆年审在机动车检验中心。具体位置可以在网上查到。
2、车辆审车在哪里审
一、车辆审车在哪里审
1、车辆审车地址如下:
(1)六年以内的车龄,带上车辆行驶证和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直接去邮政银行年审代办点可直接办理;
(2)超过六年的车龄,需要开车到就近的车辆检测站,并带行驶证和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进行上线检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二、年审车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灯光、排气及其他安全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条例的要求等;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是否与车况相符;
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样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3、车辆年检去什么地方
车辆年检去的地方以下有:
1、车辆年检去车管所以及车管所指定的车辆年检站;
2、外地牌照车辆可以在牌照地年检,也可以做异地年检;
3、车辆异地年审最重要的就是车辆异地年审委托书,在要进行车辆异地年审时,首先要办理的就是异地年审委托书。
车辆年检流程是什么
1、填表。需要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两张表格,要用碳素笔,圆珠笔不行,填表处有参考样本;
2、找到年检录入窗口,审查材料,录入;
3、找到违规查询窗口。如有违规,在此一并缴清罚款;
4、找检测员进行车辆的外检,要求打开车前盖,查验车架号,检测员给出检测合格签字页,之后,到检测缴费窗口(一般是100元),给发票;
5、找到检测登录窗口,所有材料留在该窗口处。可以开车去检测车间了;
6、排队等待检测,有人指挥车辆。检测完后给一张检测报告单;
7、拿着检测报告单回业务厅,交到5号窗口领取所有资料(已订在一起),并按要求签字;
8、将资料送交1号窗口,并交上行驶证,办事员发给年审车贴,并在行驶证副本的反面打上新的年审日期;
9、年审完毕,可以回家了,别忘了把车贴贴在前车窗的右上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车辆年检在哪里年检
一、车辆年检在哪里年检
1、车辆年检的,能去车辆管理所,也能去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需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规定向入境地或者始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发放、收回、销毁机动车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五十二条
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二、车辆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车辆年检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3、行驶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5、车辆年检在哪里办理
车辆年检在车管所,车管所指定的车辆年检站或检测中心办理。
机动车到期年检只需到车管所以及车管所指定的车辆年检站或检测中心就可以了,车管所在检测站一般都设有窗口,汽车检验合格后直接就可以在窗口盖章。
年检内容
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等内容。
年间流程
1、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把车辆开到车管所或者机动车检测站,代理的,代理人要带驾驶证和身份证。
2、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年审申请表。然后把表格和其他材料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并缴纳检车费。
3、缴费后,到外面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要准备好灭火器和警示三角架,外检结束后,立即上线检测,上线检车完毕,再回到大厅,到指定窗口领取检测合格表;
4、拿着合格表到指定窗口领取年审贴和环保检测合格贴,检车完毕,领取年审贴和环保贴时,要各交一份行驶证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
5、机动车审验可以提前60天进行,合理安排时间,不要过期,一旦过期会罚款,扣3分,检车前还要查询一下有没有违法记录,有违法记录的要处理掉,否则不予检车。
6、车辆年检具体去哪里
一、车辆年检具体去哪里
1、汽车年检可以到车管所指定的车辆年检站或者是车管部门。如果是外地车牌的机动车也是可以选择在牌照所在地进行年检的,当然也可以在异地进行年检。在对机动车进行年检的时候,需要车主把机动车开到指定的地点之外,还需要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车船税证明和行驶证以及交强险的相关文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二、车辆年检需要哪些资料
车辆年检需要资料分个人需要的材料和单位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盖鲜章);
4、委托书(盖鲜章);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车辆。
7、车辆去哪年检
一、车辆去哪年检
1、车辆年检的地方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车辆属于6年免审的,可以前往受理业务的车辆管理所;
(2)对于不属于免检车辆的当事人,需要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年检。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二、车辆年审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哪些
1、车;
2、行驶证;
3、正副本齐全;
4、有效期内的道路交通强制保险单,如果副本页已丢失,就带上交强险的正本;
5、车船税缴纳单,一般情况下这个税费与交强险同在一张单上;
6、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单位的车需要公司代码证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8、车辆年检去哪里
车辆去车辆管理所进行年检,可以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车辆年检规定有什么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