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名下车辆怎么查?
我查过,不知道那个人现在还能不能查了,你问问他,五菱二期巴陵无武器
2、怎么查询个人名下车辆信息
法律分析:
查询自己名下车辆的方法如下:需带自身身份证去当地车管所查询。
1、属个人车,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单位车,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可查询到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检法等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机动车信息。只允许特定的机关、特定的人、通过特定的严格程序来查询,交通部门的车辆登记信息档案网络只对内部开放,网上不能公开查询。
车主查询信息证件:
1、属个人车的,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单位车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的名称和编号。机动车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机动车外形照片。
注册登记日期等。机动车在申请注册登记前,要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以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对机动幸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按国家规定进行审查,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志。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衍生问题:
3、网上车管所查询车主
网上车管所查询车主详情如下:
1、百度搜索网上车管所,点击进入“网上车管所”,再点击进入“机动车信息查询”;
2、在输入所需要查询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和号牌号码,点击“查询”;
3、查询者可以通过出车身颜色、车辆品牌 、驾驶人、档案编号等机动车相关信息确定这是否是自己需要查询的车辆;
4、需要查询的人,持有效证件到保险公司,按对方车牌号报建方式,可以申请找到主人。但是保险公司处于对车主信息的保护,需要的手续会比较繁琐,如果是寻仇、报复等不正当原因,估计保险公司不会协助。如果是该车牌的主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先给110报警,然后由110出面到车管所查询车主信息;
5、或者122报警电话,让警察协助。
车辆管理是对车辆及驾驶员的技术监督和安全管理。管理范围包括:登记检验车辆信息,考核审验驾驶员,核发车辆号牌、行车证和驾驶证,监督车辆的制造、保养、维修和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管理非机动车。目的在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交通安全,预防犯罪分子利用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车辆管理对企业而言,应当包括车辆档案管理、驾驶员档案管理、行车安全管理、车辆定位管理、用车记录管理、加油管理、维修管理和费用管理等几大方面,目的在于增加车辆安全行驶,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4、怎样可以查到车辆的所有人是谁?
一般没办法知道,因为车辆的车主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而且法律规定不允许私自查询透露给公民,所以我们无法通过网络查询车辆主的个人信息。
1、不能在网上通过身份证和名字查询车辆号码。
2、目前国家车辆登记管理比较严格,只允许特定的机关、特定的人、通过特定的严格程序来查询,交通部门的车辆登记信息档案网络只对内部开放,网上不能公开查询。
3、车主可以查询其名下机动车的信息:
①属个人车的,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单位车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检法等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凭单位介绍信(详细注明查询要求、经办人姓名、工作证号码等)、经办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机动车信息。
5、律师:凭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5、如何查车辆信息所有人
车辆的车主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只允许特定的机关、特定的人、通过特定的严格程序来查询。
车主可以查询其名下机动车的信息:
1、属个人车的,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单位车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十条 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