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怎么处理扣押的车辆呢
一、交警怎么处理扣押的车辆呢
1、交警处理扣押的车辆方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
(2)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依法通知车主领取被扣留的车辆;
(3)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警查到查封车怎么处理
1、直接进行暂扣,将车辆移交至查封处并对驾驶人进行相应处罚;
2、如果在三个月内没有处理的话,直接报废;
3、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必须经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后方可进行处置,否则就要追究处置人的法律责任。查封车就是由于经济债务纠纷等原因被法院禁止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注销、解除质押的车辆。
2、交警怎么处理扣押的车辆
交警扣押的车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前提是车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扣押机动车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三十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