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朋友的车被保全6个月了可是法院还是不开庭怎么办?谢谢帮忙!!
被全的车辆只有等申请人解除保全申请或者法院裁定解除保全后才可以正常使用。一般情况下,要等到法院判决生效并执行完毕后才能解除对车辆的保全。如果是营运车辆,你朋友可以在不解除保全的情况下申请继续使用,以不耽误他的正常营运。因为对车辆的保全可以不采用扣押措施直接到车管所下达财产保全措施不允许转让过户即可,只要提出申请并且不具有转移财产的故意,法院一般会同意继续使用的申请。
2、车辆保全的问题
你说的“这个案子”是指谁起诉谁啊?案由是什么?无法断定你感觉的“很冤”是否真的是很冤啊!
根据你的提问,简单地说:
1、无论你是否败诉,只要车辆在被法院查封(包括你所说的“续封”)期间(不包括你所说的“过期”),车辆就无法办法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办理你所说的“续封”,并不一定必须找到车的,法院可以直接通知登记管理机关协助执行。
3、车辆在被法院查封期间外,当然可以办理车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3、怎么办理保全对方车辆?
申请保全对方车辆的流程:
1、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提供明确线索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3、申请人提供担保之后,依法进行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保全对方车辆需要什么
申请保全对方车辆需要材料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一、申请保全对方车辆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保全对方车辆需要材料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下列情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必须是情况紧急;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7、申请人提供担保。
5、法院申请保全车辆起诉对方知道吗
法律分析:
财产保全,被保全财产的对方,一定会知道,因为法院必须通知对方,必须将保全裁定书送达给对方。但是实践中,法院会先保全财产,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被执行者(即被申请人)不会事先收到通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所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会通知被申请人,但在保全财产之后,会立即通知被申请人。起诉,是指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查结束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是对犯罪有诉追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侦查所搜集的证据,确认被告人犯有罪行,代表国家提请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一、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我方主张的法律文书。(具体写作,请参阅本人编写的《民事起诉状的基本格式及写作要领》一文。
需要提交: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即有几个对方当事人就提交几份,然后再加上给法院的1份。)
2、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也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如果有对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确实没有,有对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诉状中写明即可。
3、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
需要提交:证据的复印件各1份,按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例如:离婚案件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案件要提供借条、欠条复印件等。原件一般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再提交。
4、授权委托手续。
6、保全对方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7、法院最多保全车子多久
法院最多保全车子是一年半。法院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续行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一、申请保全对方车辆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二、汽车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8、我的车值6万对方要保全需要交多少钱
参考标准如下: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