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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调配管理

发布时间:2022-11-10 23:09:08

1、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及适用范围1.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调配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特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二、车辆管理实行由行政部统一调配1. 用车原则a.优先使用同等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时使用车辆,应考虑职级较高者或业务繁忙的部门优先使用,服从行政部统一调配。b.合并使用各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部调派,合并使用。c.工作时间严禁私人用车。 2. 用车范围 a.公司日常送货业务 b、财务人员办理银行业务 e.紧急情况或特殊用车 3. 用车手续a.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表一),呈本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交行政部统一调配。b. 驾驶员依照《用车申请单》所报批的行车路线行车; 4. 驾驶员须知:a.驾驶车辆出发前例行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车况,如外观

2、车辆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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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有哪些?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有:

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或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办公室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2、 用车人员或驾驶员出车一律到办公室申请,登记后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办公室,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 办公室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5、 有驾驶执照的部门负责人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后应及时交还。



公司车辆管理注意事项:

1、注重车辆日常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2、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内饰和外观良好。使用后离车前检查车内环境是否整洁,如不整洁用擦布清理中控台及周围环境。

3、驾驶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4、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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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管理公司车辆?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目的: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二、出车审批

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2、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3、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三、用车管理

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四、车辆保养

1、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2、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 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五、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2、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5、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 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6、车辆调度具体负责那些事项?

1、做好用车预约:应坚持做到:当班用车一小时前预约,下午用车上午预约,次日用车当日预约,夜间用车下班前预约,集体活动用车两天(三天)前预约,长途用车三日或一周前预约等。调度对每日用车要心中有数,做好预约登记工作。

2、做好派车计划:调度根据掌握的用车时间、等车地点、乘车人单位和姓名、乘车人数、行车路线等情况,做计划安排,并将执行任务的司机姓名、车号、出车地点等在调度办公室公布或口头通知司机本人。

3、做好解释工作:对未能安排上车辆,或变更出车时间的人员,要及时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以减少误会,或造成误事。

(6)车辆调配管理扩展资料

车辆调度原则  

1、按制度调度: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车辆使用的范围和对象派车。

2、科学合理调度:所谓科学性,就是要掌握单位车辆使用的特点和规律。调度合理就是要按照现有车的行驶方向,选择最佳行车路线,不跑弯路和绕道行驶;在一条线路上重复派车;在一般情况下,车辆不能一次派完,要留备用车辆,以应急需。

3、灵活机动:所谓灵活机动,就是对于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而确定需要用车的、紧急的,要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

7、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促进分局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节约费用支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条 分局各类机动车辆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章 车辆管理

三条 分局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四条 分局车辆的财产管理、日常调配及维修、保养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五条 分局办公室须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填写车辆技术状况记录,并主动搞好车辆度审验、养路费交纳、非营运证度审验等工作。

六条 分局车辆购买保险,由办公室经过调查做出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保险公司购买。

三章 车辆使用

七条 分局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派遣,实行“派车单”或登记制度,通常情况下,科所用车需由其负责人于前一日下午向分局办公室申请。

八条 办公室依据用车申请,首先在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公务用车的基础上,然后按照申请先后、工作缓急及距离远近等情况派车。

九条 兰外(指城关、七里河、西固三区之外)用车须经办公室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四章 车辆维护

十条 车辆保养与维修由驾驶员提出保养维修项目,经分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在指定修理厂保养维修。较大项目费用支出,由办公室主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十一条 车辆修复后要经分局办公室负责同志验收。修理费要经司机、办公室负责人及修理厂同签字确认后,按财务规定审批程序报销。

十二条 购买油料、配件等消耗品,由驾驶员向分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注明预算费用,待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未经请示批准,私自购买油料或配件的,一律不予报销。

十三条 油料实行单车核算。由分局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根据派车单核实情况,定期核定耗油量。

五章 驾驶员管理

十四条 驾驶员要强化服务意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分局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十五条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负责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能及时遂行各种保障任务。

十六条 驾驶员要服从分局的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遇有车辆调整时,按要求认真负责地办理移交手续。

十七条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做到不违章,不违法,不发生事故。

十八条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分局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要按时到岗,通信工具要顺畅,并做到随叫随到;外出时要履行请假手续,不准出现脱岗、误岗现象。

十九条 驾驶员夜间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库,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入库停放。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报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出车。

二十条 驾驶员违背本办法造成车辆违章、丢失及其它事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二十一条 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或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视情节予以辞退;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章 报告制度
二十二条 分局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车辆运转、使用情况,并定期向分局主管领导汇报。,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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