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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车辆

发布时间:2022-03-15 09:05:12

1、自己名下在别人手里两年,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可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使用费

如果你是质押给别人的车辆,要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了车辆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使用费。
如果你是借给别人无偿使用,那么则不可以要求支付车辆使用费
如果你是租给别人的,当然可以要求支付车辆使用费
如果你们当时没有约定,法院会根据车辆的耗损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但是一般不会支持市场租金的这种车辆使用费

2、起诉归还车子流程

关于法院起诉还钱流程:

1、向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所需要的资料为:起诉书、证据清单,身份证。

2、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案件情况转入具体经办法官。

3、法官向被告发《答辩通知》。

4、开庭审理。审理后做出判决。

5、如果被告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可以追回的情况,可以去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申请返还,带上相关的资料的复印件、车子的手续以及和与犯罪者的租赁关系资料,去申请返还,慢的话应该会再3个月,犯罪分子送到法院起诉就会将车子返还,如果快的话几天就能领回车子。

关于犯罪中应当没收的物品,应是违禁品或者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如果涉及的车辆并非犯罪嫌疑人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那么,该车辆首先即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应当予以没收的财物。在侦查过程中,只要是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均不得扣押。

在犯罪时虽然驾驶的是案涉车辆,但该车辆与是否构成犯罪的认定上并无直接关联,如果车辆不属于犯罪者,那么该车辆依法应属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

3、判决抵押无效返还车辆,对方拒不返还,是不是就能构成侵占罪

法院已经判决第三人返还车辆,如果第三人拒不返还,不能自诉第三人侵占,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4、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只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已经缴纳车辆 购置税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二是因质量问题导致退回车辆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经销商退货证明等资 料,方可到国税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5、济宁网警提醒:“返还车辆购置税”是骗局,车主当心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车主信息后,冒充国税工作人员,以返还车辆购置税为借口,要求车主提供银行卡号进行诈骗,使不少市民上当,蒙受经济损失。

据了解,这些不法分子从其他渠道获得了车主的姓名、所购车型及价格、联系电话等内容,利用市民对近期政府出台减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和退税概念混淆不清的情况,冒充国税部门工作人员,直接电话联系车主谎称退税。其诈骗的步骤通常是:第一步表示要通过银行卡支付消费者退税,要求消费者持卡在银行的ATM机上进行操作;第二步以核实账户拥有人为由,要求消费者提供存款余额数目,以判断可以转账的额度;第三步要求消费者按要求输入一组号码,设定确认号码。随后犯罪嫌疑人根据输入的号码,进行破解,把消费者账户上的余额转到不法分子账户上。

【网警提示】

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保存自己的个人资料,包括银行账号和银行卡号等信息,遇到类似事件,应当仔细询问对方的身份,以防上当受骗。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6、车贷逾期贷款公司把车开走了!我想起诉返还车辆!能赢吗?

不能赢。因为,你是用车抵押贷款的,只有把贷款还清了,车子才能返还你,请协商解决为宜。但是,如果你的贷款还清了,他不返还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车,并赔偿损失。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7、要求返还车辆的案件能同时要求返还营运损失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要求返还车辆的案件能同时要求返还营运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哄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对于营运损失的计算,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院认可的价格论证中心或者相关的有资质的鉴定中心作出对受害人受损车辆的《价格评估结论书》或者《营运损失鉴定书》。而在无法进行鉴定的情况下,作为举证方的原告既要提交明确的收入计算证明和相关证据以及每钥应当减去的合理车辆损耗;也要尽量收集一个尽量长的时间范围内该车的营运收入的证据,最好是一年以上,这样在庭审之中才能在举证质证环节尽量取得主动权。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8、已经经过公证处送达返还车辆通知书但是对方还是不返还车辆是否属于扫黑除恶范?

公证处送达通知书?公证处有这个职能吗?通知书有约束力吗?一张废纸而已。
你想把民事纠纷(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已说明了性质)上升到刑事犯罪,小心因诽谤把自己折腾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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