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的牌照丢失怎么补办啊
★ 车牌丢失 怎样补领新的牌照? ★
车辆牌照丢失后应该及时补领新的牌证。补领新牌证很方便,直接去车管所申请,而无须去公安局报案。
车主一定要亲自到所在区县的车管分所办理牌照补领手续。除了车辆的行驶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外,已经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的一定要带上,公车还要带好组织机构代码。30个工作日以后,您就可以到车管所领取新牌照。新车牌上的号码与您的原车牌号相同,您的行驶证仍可使用。
补领的牌照须与您原有的车牌号码一致,“个性化”车牌丢失须换领92式车牌。
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您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如果您的车只丢失了一个牌照,您还要在办理申请补领牌照手续时把旧牌照交回。
2、汽车临时牌照怎么办理
汽车临时牌照除了到车管所进行办理外,车主还可到任意一个交通支、大队车管站为车辆办理临时号牌。当然您也可以把办理临时号牌的事情交给4S店的工作人员来完成,相比办理车辆注册手续时收取的上百元费用,办理临时号牌4S店一般只收取10—20元不等的费用。
汽车临时牌照办理所需要的材料:
1、车辆合格证原件、复印件(进口车为进口凭证)
2、交通强制险第三联原件、复印件
3、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车辆临牌怎么补办扩展资料
关于汽车临时牌照的办理方式
办理车国内临时牌照,需带购车发票、机动车产品合格证,在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发予临时号牌。
迁往外籍的本籍车,直接发给临时号牌。当车辆进行初次注册登记或落籍时,应将此号牌交给当地车辆管理机关。
资料来源:网络:汽车临时牌照
3、新车临牌掉了可以补办吗?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不过补办也是要交钱的,相当于再帮一次
临牌
。
4、汽车临时牌过期了如何续补??
一张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为15天。每辆车最多能办理3张临时牌照,即为最长期限不超过45天。注意,车主每次只能办理一张,到期后再续办。不论临时牌照是否到期,车主可随时给车子上牌,不受临时牌照时间限制。
临时牌照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里,明确规定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是要被处罚的。 但是,在没有取得正式牌照以前,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方能上道路行驶。
只要临时牌照在有效期内,临时牌照与正式牌照的效力一样,任何地方都可以跑,上高速公路上高架路都不会有问题。
5、我的新车临牌过期,现在能补办二次临牌吗?怎么申请办理?
你好!新车临牌到期,如果您办理的是,有效期为七天的,可以连续办三次,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6、小车临时牌过期怎么补办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7、新车还没上牌的临时车牌丢了怎么办?
弄丢了还可以再申请一张临时车牌,刚购买未上牌的新车可以申请3次临时车牌,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7)车辆临牌怎么补办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8、如何补办车牌?
车牌补办流程:
1、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将机动车开到车管所,由交警对机动车进行拓号。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
2、车主要将剩下的车牌撬下来,然后填写两张表格:一张是机动车车牌遗失补办表格,一张是机动车拓号申请表格。两张表格填写完成后,连同车牌一起交到补办车牌窗口。
3、先领取一张临时机动车车牌和补办手续,有效期为一个月。有效期满之前,凭临时车牌到车管所,就可以领取补办好的一副新车牌了。一定要保存好临时号牌,以防交警执勤时查验。
备注:更换新车牌后,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留意机动车违法信息,如果有不是自己产生的违法信息,一定要及时报警,经核实确非本人违法的,无需承担责任。
希望可以采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