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车辆坠河3人失联是刑事案件,警察如何查出来的?
因为车辆坠河前嫌疑人和死者有过争执并大打出手,后双方驾车追逐至都江堰市聚源镇绕苑路与羊子路交叉路口时发生碰撞,造成何某某等人乘坐的越野车坠河, 经过被救出来的两名男子阐述事实,警方判断是刑事案件。
2、一小车坠江8天后被打捞,为何会花费8天的时间呢?
重庆的一条江边发生了一件大事,一辆沉入江中的小车终于被打捞了上来,这期间一共耗费了八天的时间。小车掉进江里是常有的事,一般来说只需要花上一两天就可以打捞上来,为什么这次花费了八天这么久?
原来,这是因为这条江的流量非常巨大,打捞难度很大。小车由于车身过重,掉进去的时候直接就沉到了很深的地方,并且由于这条件非常地湍急,等到人们想要打捞的时候,小车已经被冲到别的地方去了。找车需要时间,打捞车也需要时间,这期间耗费了很多人力物力,花上八天的时间其实非常正常。从拍摄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当地居民都纷纷聚集在江边,围观这次打捞活动,并且在事发现场,还有人放起了鞭炮。按道理来说,小车连人带车入河,应该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情,因为车里的人已经过世了,不应该放鞭炮,放鞭炮应该是在喜庆的时候放,很多网友对此事感到无法理解。
后来,经过询问,人们才知道车辆打捞起来放鞭炮是当地的一个习俗。这个习俗有点意思,原来在重庆,有人过世的时候是要放鞭炮的,这不是代表有人过世了很高兴,而是代表一种对死者的怀念和尊敬。这让我想起上次非洲葬礼现场上黑人抬棺的现象,在我们眼里不尊重死者的行为,在其他的文化地区可能有不一样的理解。
不管怎么说,人已经过世,车已经被打捞了起来,这件事也应该画上句号了。小车为什么要掉进江里,目前还需要调查,在这里我也要提醒大家,开车需要谨慎,特别是开车的时候旁边有小江小河的时候,更是需要小心,不然,一掉进河里,生存的几率是非常小的。
3、不足额车险理赔中打捞费用如何计算
毕业论文弄完了,给你整了一下,你借鉴一下。有问题再给我留言啊O(∩_∩)O~
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其保险金额之和大于保险价值的保险。
1.某投保人就自己的财产(价值150000元)先后分别与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保额为50000元、100000元、150000元,后在共同的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损失100000元。求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答:通常来说,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有三种: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和顺序责任制。大多数国家都是采取比例分摊,考试题目(除特殊说明)也一般就这样来计算分摊额的,所以我就用比例分摊来给你解这个题吧。
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额)×损失金额
所以甲、乙、丙个公司的赔偿金额如下:
甲=(5万/30万)×10万=1.67万;乙=(10万/30万)×10万=3.33万;丙=(15万/30万)×10万=5万。某人得到的赔偿总额为10万,不能因为保险而获得额外的收益。
2.某人就自己的财产(价值100万元)与甲、乙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两家保险公司承保保额分别为40万元、50万元。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损失60万元。求两家保险公司各自承担的的赔偿金额。
答:这就不是一个重复保险了。因此,可以看成是某人与甲乙两公司订立的都是不足额保险合同。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因此
甲=(40/100)×60=24万;乙=(50/100)×60=30万。某人得到的赔偿总额为54万,而不是60万,因为他并没有购买了足额的保险。
3.某人就自己的财产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火灾保险,保额为90万元、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三者原因发生火灾,造成损失60万元。出险时,该财产估价总值为100万。保险人应如何赔偿?若保险人赔偿后,向第三者追偿,追回赔偿50万,应如何处理?若追回赔偿60万,应如何处理?
答:事故发生时保险价值为100万,而保险金额为90万,因此也是一个不足额保险。
保险公司赔偿=(90/100)×60=54万。
因为事故发生的是由于第三者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后取得代为求偿权,有权向第三者进行追偿,若追回50万,则这50万全归保险公司所有,若追回60万,那么保险公司得到54万,剩余6万归某人所有。
4.刘某于2003年5月9日向甲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额10万元,同年7月5日,其单位向乙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团体家庭财产保险,保额5万。2004年1月10日,刘某家发生火灾,损失清单列明:家电损失6万,家具损失4万,金银首饰1万,现金6000元,问如何赔偿?
答:这道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家庭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有哪些(这些你可以自己去看)。在本题中,金银首饰和现金不能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因此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只有家电损失6万,家具损失4万,总计10万。
其次,判断是否为重复保险。这里面并没有提到刘某的财产的保险价值,因此我不能判断他是不是一个重复保险。暂且将它作为一个重复保险来看(算法同题1),则
甲=(10/15)×10=6.67万;乙=(5/15)×10=3.33万。刘某获得的赔偿总额为10万。
5.某面粉厂于2006年3月11日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刘某等36个工人投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50000元,保险期限1年,保险费已于3月11日一次交清。2006年10月4日,刘某在上班途中被公共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2006年10月6日死亡,共用去抢救费用8000元。事故经交警勘查、鉴定,车祸事故的责任在于公共汽车司机违章驾车。公共汽车公司全额支付了刘某的抢救费用,并给付10000元。事后,面粉厂向刘某家人支付丧葬费、抚恤金20000元,并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核实,认为刘某因车祸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本应付刘某保险金50000元,但因车辆的责任在于公共汽车公司,既然公共汽车公司已经赔偿18000元,那么保险公司应只赔偿保险金与公共汽车公司赔偿数额的差额。遂向面粉厂支付保险金32000元。就此案有何看法?
答:1.保险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人的身体是无价的,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补偿性保险合同,也不存在代位求偿,公交公司赔付了18000元,这与保险公司赔付多少没有关系,保险公司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5万元保险金。
2.这里保险金也不应该给付给面粉厂。面粉厂作为投保人,但是并不是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刘某的家属,因此面粉厂没有资格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也不应该把保险金给付给面粉厂。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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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车坠江8天后人车被打捞家属现场放炮,对此你怎么看?
最近一辆轿车坠江8天才被打捞上来,司机不幸身亡,家属现场放炮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热议。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每每听到这样的新闻总是让人感到难过,每位司机的身后都有家人,每个家人都期待外出的驾驶人能够安全回家。这也是每个人家人每天最大的期盼。这也提醒每位开车在外的司机都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安全行车。要记得家人还在等着自己回家。
家属在车辆被打捞上来后现场放炮,首先是对逝去的人的一种祭奠。在人去世后放炮是很多地方的一种习俗,这也是对失去的人一种祭奠,在亲人去世后,家人通过放炮希望逝去的人能够一路走好;其次,放炮也是对逝者的怀念。逝去最亲的人对人是非常大的一个打击,尤其是对于一些意外事故去世的人来说,放炮也是一种表达怀念的方式。希望天上的亲人可以听到;最后,放炮也是一种悲痛。失去亲人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残忍的,家属的心情会非常的悲痛,而放炮也是表达心情的一种方式。表达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
一、放炮是一种祭奠。在很多的地方,家里有人去世的话,都是要放炮的。这也是一种当地的风俗习惯。同时也是在祭奠死者,通过放炮的这种方式希望不幸逝去的人一路走好。
二、放炮也是一种怀念。逝去最亲的人总是让人非常伤心难过的,尤其是由于意外去世的人会给家属带去沉重的心理打击。为了怀念逝去的亲人,很多地方的人会放炮表达对逝者的怀念,希望他能听到。
三、放炮是一种悲痛的表达。失去亲人对于每个家属来说都是很难接受的,每个家属都会非常的悲痛,而放炮也是表达失去亲人的一种悲痛心情。也是一种情绪的表达。
5、小车坠江8天后被打捞,相关部门是如何完成救援工作的?
由于车祸频频发生,我们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车上坐的其他人。而一旦发生事故将不可挽回,特别是在一些危险地段,更加的要小心减速慢行了。在9月19号的时候,有一辆小车连人带车一起坠入到了长江里面。
长江周围的路段非常的湿滑,我们在行驶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因为大浪经常会把水给拍到,按上面来造成该路段明天我过于湿润,所以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而这辆车只入江里面之后,就马上有村民报警,而警方也积极的去打捞,一直打捞了八天,这辆车才被捞了上来。
不用想了,车上面的人肯定是没有生命迹象了,在26号车被打捞上来的时候,现场有亲戚披麻戴孝,而且头上面还带着白毛巾和工作人员一起把车主的遗体抬入到灵车里面。而现场也有很多人放鞭炮,许多网友就提出疑问了,为什么要放鞭炮?难道是为了庆祝打捞而放鞭炮吗?
其实不是,这只是当地的一种习俗而已。在当地的人认为放鞭炮是对死者的一种怀念,还有尊敬,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习俗,我们没有资格去嘲笑并且怀疑质疑别人的习俗。不管怎么说好,在这辆车被打捞了上来,也是可以让逝者安息,也给死者的亲属一个交代。
种种轿车失事也告诉了我们一定在行驶车辆的时候要小心,特别是在行驶在河边或者江边等危险地段的时候。在当地,如果有人去世,就会放一串鞭炮或者是亲戚来参加葬礼的时候,去葬礼的路上也会放一串鞭炮。而在这八天里面,当地的有关部门也是在长江旁边守了八天,打捞了八天经过他们不懈的努力,才终于把人带车给捞了上来。
6、“男子围观坠车打捞现场后,随即崩溃”,为何会这样?
男子围观坠车打捞现场后随即崩溃,是因为他发现原来打捞起的车辆是他家的,而车中溺亡的人正是他25岁的儿子。这样戏剧化的故事令人唏嘘不已。
故事发生在江苏市,一辆轿车不小心坠入水中,车身与驾驶室被池塘水淹没。附近市民随即拨打了当地紧急救援电话。消防人员等迅速来到当地展开救援,但可惜的是,因为轿车在水中淹没的时间太久了,车内人员已经死亡。
当车子被众人拉上河岸时,其中一个围观村民当场崩溃,因为他认出了那辆车,正属于自己刚结婚不久的儿子。由事不关己的围观看热闹,顿时变成了自己家的飞来横祸。围观男子已然经不住这样的打击,当场痛哭,而他逝去的儿子再也回不来了。
这个故事不禁也让我们沉思,生活中太多的我们扮演着吃瓜群众的角色,看热闹不怕事大,常常旁观别人的悲剧,但如果故事的主角是我们自身呢,是否还会这样的若无其事。或许我们应该常怀悲悯之心,少做围观群众,在别人需要的时候帮一把手。也许哪一天帮助的就是我们的家人,就是我们自己。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先贤所言,在今天更应该得到人们的重视,在物质文明发达的今天,社会道德建设也应该有所建树,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有责任,有担当的好公民。让美好与幸福伴随我们每一个人。
7、汽车开到河里直接打捞上来了还能开吗?
掉河里捞起来,现在汽车电子系统占比越来越大,好多控制由机械控制转变为电子控制,掉水里,电子元器件有很大概率会损坏,像esp,ABS,等等都会出问题,行车电脑也会异常,相当于把手机扔水里,您认为还能开机吗?另外,发动机,变速箱,所有引擎系统进水,通通需要维修更换,泡水车不能买,就是这个原因。
8、人寿保险打捞汽车费是多少?
你好车辆型号不同打捞费不同,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车辆型号情况赔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9、“披麻戴孝、现场放炮”重庆一车坠入长江,8天后人车打捞上岸,怎么回事?
白车冲进了长江。众所周知,长江水域错综复杂。打捞工作更加困难。可以说,这对家庭最终是一种慰藉。驾驶安全确实是必要的。引起注意并始终牢记交通规则是对自己的生活负责!
最终8天的抢救
9月26日,一辆小型汽车撞上重庆的河水。在大型抢救车的工作下,人员和车辆被抢救并降落在一起。许多人聚集在现场见证这一事件。
据悉,这辆车于9月19日从重庆市ling陵段坠入河中。抢救并降落在岸上后,身穿亚麻布和孝道的人试图打开车门。最终,在救援人员及其家人的共同努力下,大门打开了。一些网友说,车上有一个人失去了生命体征。
家属在现场放鞭炮,然后将车上的人救出并直接送到停在他们旁边的the仪馆。搜索了许多天,到此结束。事件的具体原因和结果需要相关部门通知!在汽车逐渐被抢救之后,家人将大麻,孝顺和白毛巾戴在头上。他们与工作人员一起将尸体从车上抬下,放在灵车中。现场放鞭炮。在后续行动中,很多人认为这是为了“抢救”并放鞭炮庆祝?
其实不是。放鞭炮不是为了庆祝救助。这是当地习俗。老人去世时,他放鞭炮,亲戚们去葬礼时,在葬礼途中不时放鞭炮。如文章所述,人员和车辆在长江中浸泡了8天并被抢救。放鞭炮向死者发出呼吁并尊重死者!
自觉遵守规则
现在,所有家庭的经济状况都很好,基本上他们的汽车很小,道路上的交通流量进一步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需要相应的交通规则。非常清楚。没有规则,没有半径,更不用说这是生命安全的问题。只有有意识地遵守,我们才能远离危险!通过河段时,您需要格外小心。因为一旦汽车撞到河里,在巨大的压力下可能很难逃脱,更不用说在长江里了!汽车撞车后,可以说是九个人死亡。尝试尽可能降低速度。安全通过是重中之重!
车辆技术要求第二
俗话说:“在河边走,你怎么不弄湿鞋子?”即使您具有很高的驾驶技能,如果您不遵守交通规则,也可能随时发生事故。智力是您自己的驾驶技能和强大的控制能力。交通环境使职业赛车手很难一路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多开车需要耐心和拒绝变得烦躁。根据相应的交通规则,驾驶不仅要负责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且还要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众所周知,车辆在行人面前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一旦疏忽大意并殴打过路人,这不仅是简单的赔偿,而且在严重情况下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说其他家庭由于人为错误而四分五裂,您会过得安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