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国五的新车还能上牌吗?
这是一个备受关copy注的问题。准确来说,文章发布此刻全国各地的国五车还是可以正常上牌的,当所在地区国六标准一经实施,非国六车就将无法上牌。2019年7月1日之后,全国大部分地区和城市将实行国六标准,也就意味着将来时候国五车无法上牌。
2、现在国五的车还能上牌吗?
不可以的。以广东省为例,2019年7月1日起在广东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轻型汽车国六排放的相关要求规定: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要求组织安排好销售计划,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
3、7月1号开票的国五标准汽车那几个省可以上牌
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
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3)车辆国五标准上牌扩展资料:
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的相关要求规定:
1、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2、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新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严格依法处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推动油品升级,确保燃油质量。
4、国五的车全国车管所都能上牌吗
机动车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全国车管所都能上牌。
目前全国对于汽车排放的要求也就是“国五”,但具体要看各地的上牌要求。
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等都是限牌,这就需要摇号,自己可以到车管所了解当地上牌的要求。
汽车上牌流程如下:
1 车主选定好车型,交纳购车款以后,经销商会为车主提供厂家的汽车质量合格证和有效期为三天的车辆移动证,并开具购车发票。在开具购车发票时,车主需要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 车主持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和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3 办理完车辆购置附加税后,车主就可以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了。
4 到达车管所后,先领取一份新车入户登记表(公车需加盖公章),并且在其上面准确无误填写车主与车辆的相关信息(有专人指导),然后排队递交。
5 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测,核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辆型号等。
6 车辆进行外检后,到共保大厅办理车辆相关保险(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7 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8 在大厅交付车船使用税、道口费、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相关费用。
9 交付相关费用后,车主就可以开始在电脑上随机选取自己的车牌号码了。
10 选择完车牌号码后就可以进行牌照安装了。
11 安装好新的车牌,必须对新车进行拍照存档。
12 喷印玻璃防盗号,领取尾气排放合格证。
13 在车管所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产权证)。
14 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领取购置税本。
5、国五车还能上牌吗?
能。
由于全国各地区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不一,对于7月1日实施了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来说,现在买国五车肯定是没法上牌了。但是像湖南、湖北、江西等地在文章发布此时还没有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国五车还是可以正常上牌的。
国五车注意事项
按照之前的案例来看,北京等一线城市都是在2017年左右才开始对国二排放标准的车型有所限制,而国二的最后一批车型是在2008年产的。
尽管现在很多省份才开始对国三排放标准的车下手了,但直到2020底,政府的工作重心还是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而对于国三私家车部分地区则是开始限行,例如北京、郑州、深圳、福州、济南等城市都相继发布了国三车限行区域,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将会处以罚款扣分处理。
6、上海国五汽车上牌截至政策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车须满足国6b标准要求。其中,Ⅰ型试验应当符合国6b限值要求,Ⅱ型试验仅监测并报告结果。(实施标准的时间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本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三、凡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机动车,必须符合以上标准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时间,以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四、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
(一)2019年7月1日前(不含1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
(二)2019年7月1日前(不含1日)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本市的国五(二)标准车辆。
(6)车辆国五标准上牌扩展资料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牌证。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
本市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在接受安全技术检测的同时接受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方可上路行驶。
在用机动车未经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者经检测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船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