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是在行使什么职能
行政管理职能。
2、如何加强车辆管理的提案
这个一般没范文。因为各个委员的提案都不太一样。如果是社情民意估计还有类似的范文,不过都不算什么范本,因为都各有各的行文风格。你最多就是得到一个政协提案的表格而已。这个表格倒是统一的。
3、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
当然不可以,随都可以这样做的还要警察干什么,我大可以每天什么都不做就上街拍照去,然后送给交管部门。这是绝对不可取的。
4、如何加强物流车辆管理
加强物流车辆管理从五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对物流配送车辆的组织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物流配送车辆的组织管理,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对物流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和驾驶员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督管理。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完善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形成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把总结分析交通安全情况作为一项固定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加大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力度,积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和日常检查,把交通安全纳入生产经营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对物流配送车辆进行强化管理。要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物流配送车辆上路行驶的制度,把好物流配送车辆的选型、使用、保养和维修关,严格检查考核物流配送车辆的技术状况。
在物流配送车辆的使用上,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明确物流配送车辆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权限,严格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由物流配送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统一派发,并按要求填写好用车记录,如《派车单》、《物流配送车辆运行情况登记表》等。
在物流配送车辆保养维修方面,要严格做好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回场后保养三个关键环节,在做好“紧定、调整、润滑、清洁”为重点的日常物流配送车辆保养的同时,要通过选择或招标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物流配送车辆保养和维修,保证物流配送车辆修理质量。物流管理部门要督促驾驶人员做好物流配送车辆日常保养,确保物流配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要制定出车辆维修项目的申报、审核程序和标准,实行维修申报审核制度,如对超出日常维修保养项目、总成大修或物流配送车辆大修的,由驾驶员报有关部门鉴定,由鉴定部门填写《物流配送车辆维修申请表》,并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方可维修。
在机动物流配送车辆处置管理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物流配送车辆报废、出售、拍卖等制度,明确规定有关程序,不断完善物流配送车辆管理,确保资产不流失。
(三)要控制好物流配送车辆的使用成本。要根据物流配送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加强预算,实行月度定额管理,重点是要控制好物流配送车辆的油费、过路费和维修费。要制定出严密的修理费、油费、过路费报销管理规定,明确界定物流配送车辆维修报批权限,由相应的部门把好审核关和报销关。要根据配送区域的实际,确定标准,科学、合理地规划出物流配送线路,并规定物流配送车辆什么时间行驶什么线路,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在物流配送车辆上装载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对物流配送车辆进行监控,以达到节约费用成本的目的。
(四)对驾驶员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要严格把好驾驶员的思想技术质量关,严格公开招聘,严格考核录取,确保驾驶员在交通法规、安全常识、机械常识、车辆维护、驾驶操作等方面全面合格。并建立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驾驶员的文化程度、初始领证时间、实际驾龄、安全行驶、健康状况、教育培训、奖励惩处及事故登记和处理、驾驶员变更调动等情况。
同时要对驾驶员实行“爱车、守纪、安全、节约”职业道德规范的长期教育,强化驾驶员的法制观念、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驾驶员安全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并要定期进行专门考试,考试成绩要存档备案,纳入年度考核。此外,还要对驾驶员实行严格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上岗证》管理制度,由物流管理部门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并要严格执行“九禁止”,即禁止私自出车、禁止开故障车、禁止开快车、禁止开赌气车、禁止酒后开车、禁止开疲劳车、禁止服镇静药开车、禁止开违章车、禁止行驶途中使用手机。
(五)加强对物流配送车辆的事故管理,实行驾驶员安全风险责任制和年终安全奖励制度。要加强对物流配送车辆各类交通事故的控制、预测、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预防机制和规章制度,以法规和行业制度来规范驾驶行为和物流配送车辆的运行,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处理,要通过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实行事故逐级报告、逐级通报制度,让驾驶员接受深刻警示和教育。此外,还要对驾驶员实行安全风险责任制和年终安全奖励制度,如凡专职驾驶物流配送车辆12个月未发生过任何大小事故的驾驶员,经自下而上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给予一定的行车安全奖励;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除了要承担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法律责任外,还要根据事故的等级责任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
5、如何加强车辆管理
一、 存在的问题
(一) 修车审批
制度中对是否修车,是由运输部进行把关的。随着公司机构职能的变动,运输部已经不可能履行是否修车以及对具体修理项目的技术把关了。为此,现已调整为由综合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批。
(二) 修车质量
车辆修理后,用车部门对修理质量不满意的反映较多;而综合部负责修理的人员又对现场野蛮用车的现象较为担忧。由于跨度大,监管难,综合部已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但是落实起来难度较大:一是专兼职保管司机落实难,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专兼职司机难以相对固定;二是要求专兼职司机对修车质量进行跟踪修理,对修理厂的修理质量进行验收,对修理质量监督负责。但许多专兼职司机,尤其是境外的专兼职司机由于种种原因做不到,难以确保修理项目的彻底完成。三是部分专兼职司机对车辆性能不了解,只会开车,不知道如何修理,如何监督修理。四是专兼职保管司机对车辆保养不够。五是受当地修理技术的制约,修车质量难以保证。
在修车过程中,由于境外车辆出海关监管库到中旗修理有一些困难,现在有部分车辆是由口岸业务部在口岸修理的。客观说,口岸的修理技术不如中旗;据了解,一些修理项目在口岸是不可能完成修理任务的。
(三) 制度执行落实不够
制度在设计时因对现场情况了解不够,存在缺陷;在执行过程因落实不够,更使车辆管理问题凸显。主要表现在:
1、没有依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专兼职保管司机,致使车辆管理责任不清;
2、对专兼职保管司机的车辆保养没有进行细致监管,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没有对专兼职司机的责任进行检查监督,如:保管司机应该填写车辆运行记录、保养记录,遵守加油规定、修理程序等。
3、非专兼职司机违规驾驶车辆的现象较多;
4、在车辆管理中所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燃油费、修理费等报销时较为宽松,没有归口审核把关。
(四)车辆违章罚款
公司办公车辆在执行任务中,违章罚款情况较多,集中体现在车俩年审的时候。
二、 加强办公车辆管理的建议
公司办公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费、洗车费、修理费等涉及金额较大,管理程序繁琐,为此,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办公车辆管理工作,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同时,尽可能节约开支。这需要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具体为:
(一)各部门要督促专兼职保管司机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利用配备的随车工具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修;
(二)督促专兼职司机做好车辆保洁工作,利用空闲工作时间自行进行保洁,不能完全依赖外部洗车;
(三)重视各车辆相关资料和工作的交接,各部门负责,综合部监督。
(四)禁止随意非专兼职司机驾驶车辆;
(五)对原车辆使用费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可行的费用包干基数,进入部门包干费用,并对专兼职司机进行考核。
随着车辆使用时间的延续,车辆使用的费用将有增大的趋势,请公司领导就车辆使用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进行会诊,提出与实际相宜的管理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办公车辆专项管理工作。
6、关于加强车辆的管理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员工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到外地出差或开会,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2、公司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3、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二、非因公用车
1、职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2、经批准的其他非因公个人用车(包括离、退休人员),一律按规定收费。
三、用车手续
1、凡可预见的公务用车,请在公务前一天与综合部预约,以便安排。
2、职工非因公用车(因伤病除外),提前二天预约,由综合部酌情安排。
四、费用结算
1、用车费用的结算采取用车人签单,按月按部门分摊的方式进行结算。
2、用车人在每次用车前应要求司机将小表复零,用车后对里程数、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进行核实,并在《单车行车台帐》上签字确认。所有费用一律由司机先行垫付,至下月初至财务部统一结算。
3、当二个或二个以上部门合用一辆车时,司机需在用车结束前按单程、双程及人头数进行费用分摊,并分别由用车人签字认可。
4、各部门用车费用需由司机在下月初汇总后交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不予结帐。
5、各部门的用车费用一律纳入部门成本。
6、对非因公用车,除规定免费使用的情况,一律采取用车人签单,在用车人下月工资扣除的方式进行费用结算,但司机需在《单车行车台帐》上注明“私用”。
7、用车结算价以《单车结算价目表》为准。
公司车辆管理规则
1.机动车辆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经理办公室批准。
2.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3.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4.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5.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
7.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使用者按正常用车费用的5倍缴纳车费,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9.车辆每年应彻底大修保养一次。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应由资深车辆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对车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位应请承修方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驾驶员必须注意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
10.车辆使用规定:
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用于单程30KM以内的短程外出(办理5000元以上的大额存取款、携带公司机要文件物品等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员工远程外出(单程30KM以上)应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保证效率、节省时间、减少费用为原则,首选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在公交线路确实不畅,且时间确实紧急的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含)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车辆,并在使用后由驾驶员立即填写《出车登记表》。
因项目原因而使用公司车辆的,按1元/KM计算项目成本,由驾驶员、项目主管、批准领导分别签字后报财务核算,从项目组包干车费中扣减。
《出车登记表》由驾驶员负责统计、保管,财务部负责监督、核算,必须如实记录,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关于设备,车辆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员和车辆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维护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养成珍爱生命、尊重他人的良好职业素质,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坚持“预防为主”,驾驶人员行车前,要做好相应的车检工作,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正常行使。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驾驶义务,强化责任观念,恪守驾驶员职业操守。
二、完善车辆管理,确保制度保障到位
(一)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机关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负责。办公室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的日常协调、应急调度、维修保养、油料管理、安全考核等具体工作。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将车辆的维修、保养、使用、安全驾驶等情况进行归档管理。工商所车辆实行所长负责制,公务用车,须指定驾驶员,做好备案登记工作,非指定驾驶员不得驾驶本单位的车辆。
(二)坚决落实集中入库制。对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提前将钥匙交由办公室保存,停放在指定停放地点。确有公务用车需求的,由各单位负责人于节假日前一天提出,填写申报单,报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工作时间外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定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停放。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入库,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制。办公室负责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专职驾驶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既要保证领导用车,又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紧急情况及重大活动的车辆调度。通过召开安全报告与事故分析会、参观交通法规宣传展览、观看交通事故宣传片等形式,进一步增强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意识。培养树立安全驾驶无事故典型单位或个人,通过典型示范和激励机制,引导干部守法自律,营造安全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加强纪律约束,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一)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的,调离驾驶岗位并禁止驾驶公务车辆;发生事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后果或严重不良影响的,除按规定追究责任外,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并严格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严禁公车私用。凡出现公车接送学生,出入娱乐场所、酒店饭店,借机办私事等非公务出车情形,被我局或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处罚,并向局党委做出书面深刻检讨。由此给单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给予责任单位相应扣分处理。
(三)严禁转借公车。未经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安排协调,一律不得将公车私自转借,凡转借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发生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转借人负全责,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严禁非专职司机开车。办公室负责驾驶人或用车人资格、驾龄、技术审查工作,确保上路车辆有证、安全、可靠。工商所应安排1-2名经验丰富、技术娴熟的工作人员作为专职司机,负责车辆驾驶、维修保养、防火防盗、日常管理等工作,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安排随便驾驶车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严禁公车挪作他用。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各项用车制度,合理统筹安排,节约经费,提高效能,禁止将公车用作练车磨合使用,避免不合理使用情况,延长车辆寿命,保证车辆安全。
(六)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影响车辆正常行使等情形,有关人员应做好救助护理、保护现场、协助处理等相关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按照重大事项报告程序上报市局。对迟报、瞒报、漏报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8、在加强车辆源头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围绕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机动车登记制度,严格机动车安全性能查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严格机动车查验和登记。设定了“查验岗位”,制定了配套的《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行业标准,明确查验民警的职责、任务和查验要求,严把车辆登记查验关,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化学品年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查验,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二是对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禁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明确了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对民警行为的约束,不得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办理登记。三是严格机动车牌证管理。改进了机动车行驶证的防伪性能,改进了机动车号牌的技术要求,统一了全国机动车号牌的字模、色标、反光膜,有效防范和打击假牌假证、挪用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明确了申请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行政许可法》,增加“申请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如实向车管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明确利用伪造证件和虚假材料等手段申请机动车登记的法律责任。五是规范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核发和使用。规定因科研和定型试验、车辆限值超出国家标准等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