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税联丢了,怎么办?
报税联丢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办理:
第三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一联和第二联丢失了有什么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227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消费者丢失、被盗机动车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请示》(赣国税发[2005]2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3、您好 请问我的车辆报税联和注册联遗失了必须到销售单位补开吗?有没有在当地补的可能?谢谢。。。。
必须在开具的地方补
是不可以在异地补开车辆销售发票的。
4、机动车购车发票一联丢失怎么办
去车管所办理,当初你上牌时曾给车管所一张第一联的复印件。去车管所管理档案的地方,就是第一联丢了,需要一个第一联的复印件。写一个申请,他就会把第一联发票的复印件借给你,,。你在把第一联的复印件在复印一下就OK啦。我就这么办的。
5、报税联丢了,第四联可交车辆购置税吗
发票遗失后,只要自己开具遗失证明,将证明以及还存在的发票交给4S店,再由4S店带到税务分局管理员办理。
购车后车主应该保存资料
1.发票三联;
2.合格证(有的车型是合格证、出厂检单以及车辆参数表是一体的,分正反面,因为大多数国产车是免检的)
3.保修手册;
4.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质量问题的举报说明书;
5.有些车型有交车确认单;
6.车辆使用说明书;
7.维修网点手册;
8.个别车型有独立的车辆随车物品清单;
9.临时牌照
6、机动车销售发票中的其中一联丢失了,该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7、未上牌的机动车发票联和注册登记联丢失怎么补
车主遗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发票联和注册登记联,考虑到报税联留存在车购税征收单位,无法收回,又不能退税,由车购税征收单位出具证明,凭证明重开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公安交管部门在上牌前发生退票的,需收回发票联和注册登记联,报税联不能收回的,由车购税征收单位出具证明,凭证明重开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同时开具一份红字发票抵冲原发票。
8、新车未上牌机动车报税联丢了怎么办
可以由出票放 出具证明 等同于发票作用
9、刚买的车发票(绿联)丢失了 怎么办?急急急
你搞清楚没有?不要说是什么颜色的,说清楚到底是第几联。
绿色联应该是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是一般纳税人用于抵扣的,你去买车购税时是用紫色联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上户应该是用蓝色联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绿联丢了只要你不用于抵扣进项税的也什么啊,还有一点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也就是说绿色联可能本来就没拿给你哈。
如果是确实是将用于上户的第四联丢失了也没关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如果消费者丢失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消费者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具体操作程序为:
1) 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 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 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销售方重新开具发票不需要重复缴税。
还没搞清楚的话可以在百度HI上给我留言。
最后记得说话算话哈,记得给我追加200分哦。呵呵
10、汽车发票第四联注册登记联丢失,请问怎么补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办理方法:
首先要登报作废,其次,需要你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会给你开发票丢失证明,最后,拿证明到国税局办理发票作废。
如果你已经交完车辆购置税,还需要去购置税缴税中心办理退税手续(办理退税手续需要车行开退税证明、登报作废完税证明)。
整个过程相当的麻烦,而且必须得车行配合才行,因为你所有的证明文件都得车行出具。只要车行配合你办理手续,你只需要交登报作废的钱,其他的不需要任何费用。
另外再提醒你一下,派出所一般不愿意开具这种证明,最好能找人帮忙。车行的会计也是最麻烦的人物之一,如果她是个热心肠,怎么都好说,如果她不好说话,那你还得打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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