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让干道车辆先行,怎么区分主道和干道-,-。
干道就是主道,让主道先行,路面宽的就是主道。
支干道:又叫支路、街坊道路,通常是各街坊之间的联系道路,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次干道:又叫区干道,为联系主要道路之间的辅助交通路线。次干道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路网,广泛连接城市各区与集散主干路交通。
主干道: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自行车交通量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主干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1)干道车辆优先通行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路》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2、道路优先权通行权交通标志有哪些
优先通行的标志有两大类:一是先行标志,二是让行标志。
3、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都是直行车辆,哪个车辆优先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如下图所示,即灰色车要让白车先行。图片
4、交通法规中左让右原则优先还是次干路让主干路原则优先?
交通法规中转弯车要让直行车先行。
在过去实行的道路交通法规中有一个“支路让干路”的条款,意思是东西方向和南北方向的两台车都是直行在十字路口相遇,“支路的车辆要让主干路的车先行”这一条已废除。新修订的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又称为“让右原则”。
让右原则,通常指的是当您驾车驶入无标志、边线的路口时您是直行,横向车道的车辆也是直行。那么,您右侧的车辆具有优先通行权,您必须让您右侧的车辆先行。
注意:“让右原则”可不单纯是“左转弯让右转弯”的意思,而是左侧的车让右侧的车先行。例如:两车行至无信号、无标志、边线的路口时,前面提到的是两车都是直行,本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那么,本车左转、右侧的车也左转,本车仍然要让位于您右侧的车先行,因为它是在右侧。若本车左转、右侧的车右转,本车也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只有相向行驶的两辆车同时朝着一个方向转弯时,左转弯的车辆具有先行权,右转弯的车辆需让行。
5、交通指示标志里面有个“干路先行”是什么意思?
交通指示标志里面的“干路先行”的意思是表示行驶者处在主干道上,拥内有优先通行权。
干道先行,一容般称干路先行,是在交叉路口的一种交通标识,表示行驶者处在主干道上,拥有优先通行权。于此对应的是支路上的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识。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要看先行权标志和让行标志,干道先行是先行路权标识,在路上看到它,就意味着你所在的这条路上行驶有先行权(有红绿灯的路口,先行标志失效,以红绿灯为准),不用担心路口会突然出来车。对应的支路上有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识。
(5)干道车辆优先通行扩展资料:
类似的标志还有:
1、会车先行标志
表示车辆在会车时可以优先行驶。与禁39 会车让行标志配合使用,设在有会车让行标志路段的另一端。标志颜色为蓝底,对向来车为红色箭头,行进方向为白色箭头。
2、环岛行驶标志
表示只准车辆靠右环行。设在环岛面向路口来车方向的适当位置。车辆进入环岛时应让内环车辆优先通行。
3、直行标志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设在必须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6、具体什么车辆才是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术语——优先通行
优先通行是车辆、行人在道路上行驶或行走时所具有的优先通行权。它包括车辆或行人在本车道或通道通行和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口通行时的优先权。如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52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通行的一方先行。什么是优先通行权?
比如说,在让行标志路口我四处瞭望了,没有车,我走一半了对方车从北向南闯出来了,撞我了,我还得当冤大头全则吗?我车是西向东
8、交通法现在还有没有次干道要让主干道先行的法律
貌似没有,道路路口是平等的,如果有交通信号控制灯,可以安排顺序通行时间的长短!
具体规定如下:
一、 在路口的让行义务。
前置条件:《中华人民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这一条首先设置了机动车在路口(包括有交通信号灯与无交通信号灯的两种情形,也无外乎这两种)的让行义务。哪几种情形属于机动车在路口要让行的情况呢?。
(一)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以下简称条例) (机动车通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有这样几个:
1、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2、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从字面上理解要后让先,涉及到超车了。
3、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其中转弯的机动车包括左转弯和右转弯,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包括同向行驶的车辆、行人和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左转弯车辆转弯时占用路口面积大于右转弯机动车,这样规定,可以提高通行效率。
(二)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根据《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这样几个: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涉及到标志标线,要参照标志标线。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这一条往往是机动车驾驶人所模糊的,我的理解是因为我国的驾驶席设置在左侧,大家注意一下,当你驾驶车辆通过这处路口时,是不是位于右方的车辆驾驶员视线要比左方的好,左方车让行右方车辆便于更利于安全,所以,在进入这种路口前,要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让右方的来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这条更好理解,老道管条例中称为借道通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还是规定了右让左。
9、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问什么是优先通行的车辆?
优先通行是车辆、行人在道路上行驶或行走时所具有的优先通行权。它包括车辆或行人在本车道或通道通行和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口通行时的优先权。如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