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车辆指标分割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汽车,应以汽车的现价为基专准,拿车的一方属给另一方折价款。如果双方对于汽车的现价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可以由原告方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质资的评估机构对汽车的现价进行评估,法院在根据评估结论进行判决和处理。比如,夫妻2001年买了一辆别克轿车,到了2005年离婚,汽车购买价是25万元(包括汽车牌照),但夫妻在诉讼时却对该车的市值达不成一致的意见。男方认为,该车计算折旧,仅值10万左右,而女方认为,该车价值20万。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车进行评估,法院委托某估价事务所进行评估,估出该车市值18万元的结论。如果原、被告不再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一般就会按18万元分割该车。比如,该车归男方所有,男方应给女方折价款9万元。
2、离婚时汽车怎么分割
离婚时汽车的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车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车辆是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双方还可以对车子的归属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婚后买的车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买的车离婚时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还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离婚时车辆的分割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离婚时车辆的分割的注意事项
当今社会,拥有车辆的家庭已不在少数,在婚姻财产中也必然涉及到车辆的分割问题。一般情况下,车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但以下两种情况,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1、该车的车主系某企业的分割问题
私家车的车主系某企业,一般是因夫妻一方在该企业任职,企私平时合用该车辆,若该企业不是独资企业,离婚双方对车的归属又互不相让,对此首先要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并通过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充分不认定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如果证据充分或双方对共同出资无异议,虽车主为某企业,但目前的状况系在企业工作的一方造成,并该车平时由其使用,因而比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由使用车辆的一方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长途运输中的车辆分割问题
如果离婚家庭是从事长途运营的,此类情况下,车辆本身价值并不高,运营线路费却远高于车辆本身的价值,而线路费用又无计算标准。如果仅分割车辆则显失公平,如果分割运营线路费用则既无标准又无依据。比较妥善的解决方案是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分割家庭财产时照顾女方利益,也可以参照同行业收入标准从共同住房或其他方面来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离婚时如何确定车辆的归属
离婚时,夫妻间的财产归属问题常常会引发诸多的问题,如果在婚前订立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则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按照财产协议处理即可,在没有订立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还如何分割呢?对于不动车--车,是如何确定其归属呢?
应当明确,在夫妻间没有订立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夫妻购买的车子,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使用权,任何一方都无权独占。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分割车子的归属问题,以协商解决的结果分割。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具体处理车子的归属问题上,可以采取由一方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钱,车子归一方所有的方式分割财产,给付金钱的数额确定,最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5、离婚时房和车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和车如何分割要看房和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判决如何分割。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仍规一方所有。
一般如果房和车是婚后获得的,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按夫妻双方的约定处理。或者如果房和车是受赠与,且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以及房和车是继承所得,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由夫妻一方继承的,则认定该房或车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获得的,则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由夫妻共同所有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