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登记证没有解压就给丢了怎么办?
先办理解压才能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
不管是办理车辆抵押手续还是解押手续,都是需要提供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才能办理。关于“身份证明”的材料也有明确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的身份证明,必须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目前办理这些业务都是要提供以上材料的。
2、抵押车辆怎样补办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抵押人(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共同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第三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抵押担保债权的数额;
(三)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
(四)抵押登记的日期。
第三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事项。
(2)车辆登记证丢了抵押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管理,规范机动车登记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和办理机动车登记,适用本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登记的机动车适用军车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是机动车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的机动车登记。
第五条 机动车登记的种类分为:注册、过户、转出、转入、变更、抵押、停驶、复驶、临时入境和注销登记。
第六条 机动车登记编号由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确定。
3、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怎么办?
车辆登记证书丢了可以到登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车辆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
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登记证补办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口的还需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3)车辆登记证丢了抵押扩展资料:
审核要点
1、查看车主身份证件和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用的证件是否一致,号码是否相符,从而确认是否一手车。
2、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国产/进口项目内的填写内容:有填写进口、海关或工商罚没及境外自带等字样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些可能影响车辆的销售价格。
3、车辆登记证怎么审核?查看实用性质项目内填写的内容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如果是营运要注意,并及时通知定价中心。
4、查看是否有抵押贷款,办理解押手续须本人与贷款银行联系,否则无法过户。
5、出示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代办,但必须有客户身份证原件:丢失补办的必须车主本人到场。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般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领取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6、201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车辆均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之后上牌的车辆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但约一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发放,车主本人可直接去原办理车管所领取。
4、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丢了怎么办理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或者更正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办理地点:(一)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二)办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其中,载货汽车、京B号牌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还可以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办理。(三)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限:(一)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二)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五、提交的资料:(一)办理补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4、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二)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关于机动车车身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相关规定?
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广告。
二、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粘贴标识的(不含车窗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为:单位名称、标识、电话、地址、网址。喷涂字迹应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3,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原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不变。
三、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应在车身后部喷有与号牌字体相同,放大倍数应为号牌字体的2.5倍的放大号,字迹颜色应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厢式货车和封闭货车在车身两侧分别喷有统一的“厢式货车、封闭货车”字样;大型货车和大型客车车门两侧应喷有载重吨位及乘员人数字样,字迹要端正,颜色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
北京牌照机动车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报废手续?
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在北京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报废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后,应当向车辆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应持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及《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向车辆管理所或者分所申请注销登记。在外省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回当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本市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后,应当持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资料向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分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
旧车牌能否换到新车上?
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