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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30 22:02:48

1、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运输车辆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运输车辆的法律依据: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
2、《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第六十四条;
4、各省的相关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

2、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分别由什么部门发布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现行法律法规涉及: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政、航政、地方海事、公路路政(包括超限运输管理)等六个方面领域,共有56件,其中法律4件、行政法规12件、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3件、国务院部门规章34件。还有与这些法律法规配套执行的十多项国家标准和十多项交通部行业标准。
道路运政法律法规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公路路政管理面法律法规

公路路政管理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5年 第44号)。
水路运政法律法规

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201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21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港口管理法律法规

港口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XX省港口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航政管理法律法规

航道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XX省航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地方海事法律法规

地方海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等等

3、我想请教下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交通行政执法局进行执法工作时主要依据哪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公路路政执法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公路渡口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道路运政执法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航道行政执法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水路运政执法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
港口行政执法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交通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第八十条,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5、交通行政执法 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行政许可及法律依据: (二)行政处罚及法律依据:

四项均选

6、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掌握哪些法规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掌握《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通用法规和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5年 第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

祝你好运!
如果能帮到你,请采纳!谢谢!

7、交通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

交通行政执法的根本功能,是以严格执法为手段,确保高速公路畅行无阻、安全高效。它的本质是为民,让人民群众享受现代交通设施的便利,为人民生产、生活提速度、保安全。

从某个意义上看,一条高速公路线也是一条“群众路线”,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群众对高速公路的路况、设施、执法,有什么期盼、什么要求,作为执法者应当及时把握、认真研究、正面回应,并以此改进工作、转变作风。

这些年,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在贯彻“忠诚、坚韧、高效、务实、为民”核心价值理念的基础上,建树文化品牌、严守执法纪律、努力打造雷锋式执法铁军。

(7)交通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扩展资料:

对于交通行政执法而言,务实意味着不搞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是以交通法规为执法依据,以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整改方向,使交通行政执法更实诚、更实在、更有实效,让群众感受到交通行政执法是为民、利民、惠民之举。

首先,执法行为要实诚。队员们正视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妥善处理执法中与少数民族管理相对人的矛盾,提高执法效率。对待驾乘人员要尊敬,不以执法者自居,不颐指气使、拿架子、拿脸色、拿派头,,而是以平等身份待驾乘人员。

即便是对违法驾驶员,也不能随意呵斥,而是诉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对方真正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认识到执法人员的实诚之心。

8、关于交通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需要详细的

交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比较多,常用的有:
公路路政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路政管理规定》
《公路渡口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还有水路运输部分、港口行政部分、航道行政部分的法规……

9、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责令车辆停止行驶有法律依据吗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运输车辆的法律依据: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
2、《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第六十四条;
4、各省的相关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

10、交通行政执法需制订哪些制度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随之尤为重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那么,如何落实好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如何适应和谐社会发展,更好地贯彻好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三个服务”,积极稳健地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此,这已成为交通运输部门当前和今后新的工作重点和新的课题。结合目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现状,经过与兄弟省(市、县)同仁的交流沟通,笔者谈及以下粗浅看法。
一、充分认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2004年国务院在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就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至此,2008年12月交通运输部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文件,并明确要求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不断加强本系统的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不仅反映了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也是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作用的体现,更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再显,更是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杜绝和查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设高素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重要保证,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交,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做好“三个服务”,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向更高台阶迈进的重大举措。
二、对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风纪、执法用语、执法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为、执法文书的制作、交通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等采取得力措施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按照交通部制定的5个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成专人负责执法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达到管理规范,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反映执法水平的重要凭证。在对执法人员培训的同时,要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未经培训合格或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不得进行执法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各交通运输主管机关要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经常性执法检查,其性质就是交通运输部门的内部监督和行政执法的事后监督,最终实现及时查找和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规范促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目的,最大限度地降低因行政执法不当带来的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
(四)健全制度,常抓不懈。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后,要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责任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并实行执法评查制度,其本身就是规范执法活动的重要手段和举措,同时也是其他制度所不能取代的。为此,只有坚持自查与执法监督机关评查相结合,把执法评查结果纳入日常的考核之中,将评查制度作为监督机制固定下来,不断加大评查制度的宣传、学习培训,将评查标准从粗放向精细化过度,将评查方式从常规式向灵活性转变,由一年的抽查式转为定期、不定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从通报落实执法建议向落实执法责任制、培训执法人员转变,并不断强化对评查出的问题的整改督查,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对执法评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常抓不懈。
(五)、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激励约束机制,对全员实行依法行政的落实和使用相结合,把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紧紧联系本职工作,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定期进行考试考核,实行执法人员个人执法活动考核,将执法评查结果作为年度评优、任免、晋升和奖惩以及记入个人档案的重要内容。逐步通过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建设达到制度化、细致量化和规范化。一旦成为规范,就与法律的实体权利义务一样,形成一种权利义务,从而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监督制约作用,也就有效地预防了滥用权利和行政机关失职的行为。
(六)、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环境的改善。不断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相互配合,共同探索创新和谐社会下即依法行政又体现人性化执法的新办法、新途径。广泛加大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宣传力度,采取讲座、咨询、新闻媒体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家喻户晓,以一流的执法形象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社会风貌。
(七)统一案卷格式,规范立卷标准。一切的执法工作最后都要体现在执法案卷之中。因为整个案卷都是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形成的,经过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的各种资料的组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执法档案。它既是记录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查处行政违法案件的资料凭证,也是体现行政法制原则,反映本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质量的重要文书。为此,一定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对执法案卷的管理,每个案件结案后都要及时立卷归档,按照要求分类保存。全国、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尽量制定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立卷标准和案卷评查制度,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执法案卷更加全面精细化,从而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向管理规范化的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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