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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辆黄标

发布时间:2021-12-30 21:31:03

1、深圳15年以上的车都是黄标车吗?

不是。
黄色车牌是大车或农用车用的车牌及教练车车牌,还有新产品为定型的试验车。摩托车也是黄牌的。
可以开的呀,过年检合格就行

2、黄标车在深圳行驶抓到要扣分吗?

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十八阶段限行措施通告》指出,今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对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即车号牌尾数为1、3、5、7、9的单日通行,尾数为0、2、4、6、8的双日通行。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采取电子摄像头抓拍和上路执法的方式,对违反限行措施的黄标车进行处罚。据统计,我市PM2.5的污染源中,机动车尾气排放占到了49%,为各污染源之首。而黄标车排放造成的污染,则占到了机动车尾气排放的40%,黄标车限行,可有效降低大气污染。
从6月1日起,我市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实行补贴,补贴金额从5000元到18000元不等。补贴政策已经实行将近一个月,效果又如何呢?
张厚武表示,申请淘汰黄标车补贴范围涉及多项规定,也有部分黄标车不在补贴范围内,市民在申请前应清楚了解各项细则再进行办理。

3、汽车年检黄标是什么意思,环保标还是蓝色

汽车年检黄标是这些车辆的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

车的年检前面六年都是两年一次,六年之后是一年一次,虽然前面六年不用上线检测,但是年检标还是得换。而为了交警在路上便于识别,年检贴都会用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年份,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黄绿蓝的颜色顺序排列的。

(3)深圳车辆黄标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年检材料有无带齐、不要逾期年检、年检的流程需要熟悉。未年检的汽车,是禁止上路行驶的。

首先未按时参加年检的车辆它是不允许上路的,如果上路的话是会被交警同志罚款200元记三分的,而且如果情节严重,是会被扣车的,而且未年检的车辆在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是要负全部责任或者说是主要责任的,因为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家庭轿车都属于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通常这种车六年以内每两年检验一次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上牌前90天以内去检验就可以,如果说车超过六年以上那就需要每一年检验一次,如果车超过了15年那就需要每六个月检验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汽车年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汽车黄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汽车环保标志

4、深圳那些地方限黄标车

全市都限!现在越来越严格了。

5、黄标车可以进深圳市区吗?

黄标车可以进深圳市区的,看粤Z也是黄牌车都可以进入深圳市区的。

6、今天去换汽车年检的标,给了个黄标,黄标和蓝标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一阶段排放限值(含)以上车型目录的汽油车及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含)以上车型目录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简称绿标车)。

其它车辆发放黄色环保分类标志(简称黄标车)。

绿标车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排气污染检测。只要买的是符合环保的主流车型,在使用年限内基本不受黄绿标带来的限制。

黄标车和绿标车的设立是为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促进老旧汽车的淘汰。“绿标”也有有效期,环保标志有效期期满后,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排气检测,根据情况换发新标志。

拓展资料:

1、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

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汽油车。 这类在用车经环保定期检验,达到相关在用车排放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可以上路行驶。黄标车由于单车排放高,应优先管控和淘汰。

在地方,“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2、绿标,就是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它实际上包含“黄标”和“绿标”。绿标又分国Ⅰ、国Ⅱ、国Ⅲ和国Ⅳ阶段。部分城市对达不到某种排放阶段的机动车实行禁止进入,而且很多城市都逐步设立限行区域,禁止达不到某种排放阶段的机动车进入。

绿标车是指汽车尾气排放达到欧洲1号或2号标准的车辆,由环保部门发给绿色环保标志。

对经定期检验环保合格,并符合国I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和国III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为绿标车。

参考资料:

网络--黄标车

网络--绿标

7、深圳黄标车在什么时候开始禁行,急!听说黄标车在2013要开始在全深圳禁行,那么黄标车是不是没用了!

7月1日起实施,不再按路段限行,公务黄标车每周停开两天私车停开一天
王志明
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深圳将实施第十六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对黄标车实施尾号限行。限行措施由之前的路段区域限行,调整为每周按工作日对应车牌尾号限行(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即每周少开一天车。
晶报讯(记者 王志明)从7月1日,黄标车不再按路段限行,而改为尾号限行,而公务黄标车则每周强制停开两天。昨天,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发出了首次尾号限行的公告,并表示从8月起,交警部门开始对违反限行的黄标车进行查处。
三部门联合公告显示,从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深圳将实施第十六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对黄标车实施尾号限行。限行措施由之前的路段区域限行,调整为每周按工作日对应车牌尾号限行(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即每周少开一天车。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戴知广解释说,在尾号限行通告实施后将给予1个月(7月份)缓冲期,对违反限行措施的黄标车暂不处罚。8月份起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限行令的黄标车进行查处,对违规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300元罚款。而机动车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或者过期的环保分类标志上路行驶的,每辆车可处2000元罚款。
新的限行措施限行对象包括了本地号牌和异地号牌机动车,但有4类车辆不受限制,包括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等。
在新的黄标车限行措施中,对公务黄标车则采取更为严格的限行措施,本市公务黄标车每周按工作日对应尾号强制停驶两天(0时至24时),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对违反限行措施的公务黄标车,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严格监督查处。
“以前对黄标车是限行路段,现在则改为尾号限行。”戴知广表示,黄标车尾号限行措施与我市之前采取的限行措施相比,措施更为人性化。采取尾号限行措施后,车主只需简单知道车辆尾号相对应的停驶日期,而无需再了解熟悉具体限行路段和时间,尾号限行的核心是倡导绿色出行,要求黄标车主每周少开一天车。

8、深圳市黄标车限行路段及时限?

5月份和6月份在深圳市中心区以及大运会比赛训练场馆周围,从早上7点到晚上8点,对黄标车要实行限行。第二,7月份和8月份早上7点到晚上8点,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黄标车限行。第三,开幕式和闭幕式当天,全天黄标车在深圳全市实行限行。

林翰章表示,国家原来有政策,鼓励黄标车主换新车,国家给予每车6000到1.8万的补贴。该政策在去年年底已经到期。深圳市为了继续鼓励黄标车主换车,将继续执行原鼓励政策一年。据悉,深圳已经有10万台黄标车提前报废,但目前仍然有30多万台黄标车。黄标车的污染非常厉害,深圳占总数仅18%的黄标车,对污染的贡献却高达60%。

9、深圳那些地方是黄标车禁行的?

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1年5月1日起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十三阶段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禁止非绿标车辆在以下区域和路段行驶:(一)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非绿标车辆在以下区域行驶:1.北起笋岗东路、笋岗西路、莲花路,南至深南东路(文锦中路路口以西段)、深南中路、深南大道(深南新洲立交以东);西起新洲路(新洲莲花路口以南、深南新洲立交以北段),东至文锦中路。2.北起深南大道(南山大道路口以东、深南沙河西立交以西段),南至东滨路(南山大道路口以东段);西起南山大道(深南大道路口以南、东滨路口以北段),东至沙河西路(深南沙河西立交以南、东滨立交以北段)。3. 北起龙平西路(黄阁北路路口以东、吉祥中路路口以西段),南至龙翔大道(黄阁南路路口以东、吉祥中路路口以西段);西起黄阁北路、黄阁中路、黄阁南路,东至吉祥中路(龙平西路路口以南、龙翔大道路口以北段)。4.北起西乡大道(宝源路口以东、宝安大道路口以西段),南至创业一路(宝源路口以东段);西起宝源路(西乡大道路口以南段)、创业路,东至宝安大道(西乡大道路口以南、创业一路路口以北段)。(二)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非绿标车辆在以下路段行驶:深南东路(文锦中路路口以东段)、深南大道(深南南山大道路口以西段)、深南大道(深南沙河西立交以东、深南新洲立交以西段)、南海大道(南海东滨路口以南)、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后海大道(后海东滨路口以南段)、龙翔大道(吉祥中路路口以东段)。二、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1.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非绿标车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开幕式(8月12日)和闭幕式(8月23日)当天,限行时间延长至7时至24时。三、以下机动车不受本通告措施限制,准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一)持大运会组委会核发的有效专用车证的车辆;(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四、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经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限制。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机动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机动车通行的规定。六、本通告适用于本地号牌和异地号牌机动车。七、违反本通告的机动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八、本通告自2011年5月1日至8月31日施行。第十二阶段非绿标车限行通告施行至2011年4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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