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运输部有文件要全国统一交通执法的制服车辆吗?
《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里面有规定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交政法发[2010]789号)和部领导在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大力推进全行业行政执法形象的统一和规范,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部组织制定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
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总体目标:
1.统一标准,提升形象。
按照部有关执法形象建设规范的要求,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行政等行政执法领域为重点,对外实现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做到标志标识一致、醒目,人员服装、场所外观统一。
2.强化管理,提高素质。
通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准入管理和执法风纪建设,提高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增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2、交通行政执法可以扣车吗?
交通行政执法可以扣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交通局执法车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交通运政执法一般是查取什么车辆,他的职权与交警有何差别,运政与交警谁权力大?
交通行政执法分运政管理、路政管理、航运管理、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等主要从事的是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
交通警察主要是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一、交通执法职责
1.负责主城区内路政、运政、港航执法工作;
2.负责全市通车高速公路运政、路政行政执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4.负责对主城外区(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
二、交通警察职责
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4、交通执法部门违规扣车在法律上属于侵权吗?
按照法律看,没有交警现场执法的道路上的查纠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说,路面秩序类的执法行为,只有交通警察可以履职,其他单位都是不可以的,或者是由全国人大会及其常委会授权才可以,授权的相对人只能是公务员,也就是说交通运输局没有一个人可以上路执法。
可是,这是法律理论。
5、交通执法能上路查车吗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已经明确规定,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可以在路面设卡拦车检查!
当然实施路面检查并非毫无限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同时还需要遵守四个规定,即: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避免引发交通堵塞;依照有关规定,在距离检查现场安全距离范围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示警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警示标志;驾驶执法车辆巡查时,发现涉嫌违法车辆,待其行驶至视线良好、路面开阔地段时,发出停车检查信号,实施检查;对拒绝接受检查、恶意闯关冲卡逃逸、暴力抗法的涉嫌违法车辆,及时固定、保存、记录现场证据或线索,或者记下车号依法交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交通运政执法一般是查取什么车辆,他的职权与交警有何差别,运政与交警谁权力大。
一般情况下是查运营车辆,交警是查处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车辆,两者不冲突。
权利都大。 运政专门有一种叫稽查,就是专门查的。 交警一般查到 顶多也就扣分加罚单 运政查到基本就是千为单位了 比较严重的。
交警没花头, 运营车辆才赚钱
7、交通局有上路执法的权力吗
交通局有上路执法的权力,但交通局的交通警察上路执法应遵守相关规定。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
执勤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第九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穿着反光背心,执勤警车应当开启警灯。
(二)驾驶警车巡逻执勤,应当按规定保持车速和车距,保证安全。
(三)在公路上执勤时,不得少于二人。需要设点执勤的,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临时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避免引发交通堵塞。
(四)保持联系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7)交通局执法车辆扩展资料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十三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下列行为:
(一)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
(二)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五)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应当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路边停车,查验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合法证件以及交通违法信息。
8、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运输车辆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运输车辆的法律依据: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
2、《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第六十四条;
4、各省的相关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
9、新式交通执法专用车辆标志统一有什么文件规定吗?
新式交通执法专用车辆标志统一,在文件《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2年 第6号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10月14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春贤
二OO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