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注册汽车报废回收公司
第十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四)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
设立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2、如何办理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公司?
第二章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
第十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四)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
设立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得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回收拆解企业设立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经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加强对其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十三条 回收拆解企业不得通过委托、挂靠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3、办个车辆报废拆解厂需要哪些手续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一、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注意:经营范围)
二、确定场地:选址、预算、土地(工业用地)、规化划(符合当地整体规划)
三、发改委:立项、做可行性报告、房产证(如有),场地租用合同(10年以上)
四、安排报废汽车拆解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报废汽车拆解工),持证上岗。
五、环保局:拿到立项报告后,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环评,批准后确定环评代理公司
六、环评代理公司:按环评流程制作环评报告书(注意拆解工艺流程),公示
七、环评专家评审环评报告:评审通过后报当地环保局,由环保局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八、环保局:下发,环评批复,网上申报项目
九、安装设备:各项工艺均按环评要求建设(注意一定按照工艺流程建设)
十、环评验收:专家验收通过
十一、省商务厅安排专家组前往现场进行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十二、省商务厅颁发经营许可证。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申请有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专家复评等对异议进行核实;对企业申请无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对企业申请予以通过,创建企业账户,并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资质认定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应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或书面向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五)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九)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安全、规范处理处置方案。
第十三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认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相关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企业。现场验收评审、听证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回收拆解企业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认定书》。
第十五条 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上传下列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出现的材料:
项目建设方案
经营场地土地、房产证明或有效期1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5人以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可行性分析报告
各股东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申请书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有效证明文件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申请书
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及同意项目建设初审意见
拆解设备、环保设施和消防设施清单及资料复印件
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
环保部门同意项目建设初审意见
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书面请示
环保部门出具的回收拆解场地和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
4、国家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补贴吗?这些企业如何盈利?
2020年,无补贴。
为了彻底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全市积极开展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并成立榆林市高排放机动车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派驻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核定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并及时公示、宣传;
2、市交警队负责核定提前淘汰车辆、注销登记和数据核准;
3、市商务局负责核定车辆补助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监管拆解企业落实淘汰车辆的上门回收、拖移拆解、协调市财政局申领补助资金;
4、市财政局负责核定车辆申领补助范围,按补助金额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及时拨付下达;具体补贴政策按《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陕公通字〔2018〕74号)执行。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50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下达我市淘汰老旧机动车12500辆,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市老旧柴油营运车辆淘汰任务已提前完成。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2020年度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27号)文件,2020年全市老旧燃气车(油改气)淘汰任务是260辆,未下达柴油营运车辆任务,同时市财政局未安排补助资金预算。故2020年度其余报废车辆均为自愿报废,无政府补贴。
(4)车辆报废公司方案扩展资料“大多数正规企业回购报废货车和客车,一般按每吨1700元定价;小轿车则按照辆数计价,一般一辆车的回购价格在800元到1200元。”对于正规的报废汽车企业亏损的问题,涂建华介绍,按照有关规定,报废汽车拆解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方向机、车架等必须销毁。
一辆报废汽车的玻璃、坐垫、轮胎不能回收再利用,剩下的按废铁卖掉,若按照1200元的价格回购,扣除托运费、税费后,如果再遇上废旧金属回收价下调,很可能会做赔本生意。
“还有一大部分报废或快要报废的汽车都流入了位置隐蔽的废品收购站。”涂建华说,废品收购站往往将车上不能用的零部件当废铁卖,其他还能用的零部件翻新加工后再流入市场。“更有甚者,还把报废车当二手车收购,卖到偏远乡镇,成为跑短途的‘黑出租’。”
5、开办报废车拆解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开办报废车拆解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报废汽车回收许可证。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5)车辆报废公司方案扩展资料: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
6、办一个车辆报废回收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可以审批?
车辆报废回收公司需要满足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等条件,可以办理车辆报废回收公司。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6)车辆报废公司方案扩展资料: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
7、危险化学品车辆报废方案怎么写?
危险化学品车辆属于特种设备车辆是在技术监督局备过案的。想要报废的话必须提交申请,由当地的技术监督局审批后才可以,所以首先要上监督局。办理相关手续。
8、开办家车辆报废公司需要到哪些部门,哪些手
第十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四)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
设立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