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无责方车辆贬值损失及交通费的赔偿
您好,车辆因相撞导致贬值是可以向对方索赔的,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内,但必须容要提供司法鉴定结果,具体的您可以找当地的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交通费同样需要向法庭提交相关的单据来证明,只要您证据清晰,是完全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车辆贬值赔偿已有类似的案例了,我们律师所最近也有这样的案件)
2、交通事故车辆车辆贬值损失怎么赔付?
一般是不赔偿交通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的,赔偿的一般是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若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市场价格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可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赔偿实际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可否赔偿?
事故车辆因发生事故而贬值的损失,不属于受害人获得赔偿的理由,但如果车辆因事故而受到损害的,车辆所有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4、车辆贬值损失费能否得到赔偿
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当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并未对其作出规定。但是从减少诉讼纠纷方面来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基本在每个车辆上都会出现,若是一发生交通事故,不管严不严重都要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费,那么就会导致大量原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涌入法院,这无疑会极大地浪费司法资源。因此,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一方主张车辆贬值损失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5、车辆受损后,贬值损失谁来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上不支持车辆贬值损失。
受害一方只能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
因为所有的交通事故中,车辆都会有损失,都可能对车辆造成贬值。如果都要求对方赔偿贬值损失,不仅加大对方赔偿的负担,还对整个社会的赔偿理念都有改变。
再者说,车辆贬值损失的数额是很难确定的。目前社会上司法鉴定机构出于盈利的需要,很难公正的鉴定贬值损失数额。
所以,最高法院虽然一直对车辆贬值问题有研究,但一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6、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损失到底赔不赔?最高院有说法了
□大河汽车
有车友曾经问过老司机这样一个问题:两辆车发生了事故,一方的车比较新,即使修好了,心理也感觉不舒服,还担心成了“事故车”将来卖不上价,问这种情况除了修车费之外能不能再要求对方赔偿一些贬值损失费用?
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从情理上来说,人家说的有道理,即便不拿“事故车”说事,耽误了别人使用,给人家造成不便,肇事者是不是也该给点补偿?
可是,现实中基本都是,把车给你修好就算完事了,别的你就不用想了。那么法律上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具体说法吗?目前还真是没有太具体的,不过,最近最高法院关于这类事情的处理给出了一个答复意见。
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
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
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如果社会客观条件允许,我们也会适当做出调整。
看明白了吗?最高法的态度是:原则上不赔!
那要是感觉特别憋屈,该怎么办呢?
如果您的车比较新,在事故中又没有过错,那么你还是可以试试索赔的,万一就赔了呢?怎么试?只有一条路,去法院打官司起诉。
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何种情况就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有可能获得索赔。总结如下:
1、要求赔偿的一方,必须是事故中的无责方或者次要责任方。
这点很好理解,如果是全责或者承担主要责任,自然得不到支持。
2、受损车辆为准新车。
一般来说,准新车碰撞,当事者都比较心疼,因此,出于实际情况考虑,准新车且在事故中无过错的,可以考虑申请索赔,倒不是说一定成功,但法院会酌情考虑是否支持,属于成功率较高的一种情况。
3、事故损失非常严重,且影响正常使用的关键部位受损严重。
这类车如果放在二手车市场,就是典型的事故车,事故车的保值率可想而知,先不说价格,想卖出去都比较费劲,因此,考虑到这个情况,这类车型也有一定几率获得索赔。
4、明确有出售意愿的。
如果有意向出售的车,在发生事故且处于无责方的时候,这时候的车辆贬值损失就会很快变得比较清晰直观,这与打算一直使用的车辆不同,因此,只要是有明确售出意向或者善意售出的,也有可能获得索赔。
不管赔不赔,赔多少,事故发生后,双方都会很闹心,咱们都还是好好开车吧,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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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可否赔偿
事故车辆因发生事故而贬值的损失,不属于受害人获得赔偿的理由,但如果车辆因事故而受到损害的,车辆所有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车辆遭受损害后,经修理虽可恢复使用,但其价值与事故发生前存在差别,这种价值之差即为车辆贬值损失。 认定贬值损失及赔偿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量:
1、应考虑维修后车辆外观美观度的降低及使用性能的受损程度。
外观美观度的降低指事故车辆,特别是外形显著、价值高的,经过维修对车辆外观造成瑕疵或损害。
车辆使用性能受损是车辆使用价值受损的主要因素,主要包括车辆结构上金属机件本身的物理性改变及机件之间在整体配合上的缺陷,前者车辆变形后,修复时若机配件未作更换,而是通过加温、焊接、加压、拉伸、敲击等外力加工方式恢复,金属机件通常会改变原有金属结构、预应力分配方向、原有设计意图等,导致正常使用寿命缩短或加速老化折旧,后者如采用切割、焊接方式修理车身局部,可能导致车辆加剧振动破坏、轮胎磨损等。
这种车辆使用价值的贬损,在事故发生后就客观存在,是现有财产价值的实际减少,不因车辆是否出卖而改变,不应被看作因交易而产生的间接损失。
2、车辆贬值能否获得赔偿,应考虑贬值是否达到一定程度。
判断车辆维修后的损害是否达到一定的程度,可以根据车辆的维修对车辆使用年限、安全性的影响,车辆的受损部件、整车的安全性、车辆的可操控性、舒适度的受损程度等来判断。
同时,要考察车辆经过维修后的恢复程度。即使车辆的主要部件受损,但是经过更换与原有新配件无异,就不能认为存在使用价值的贬损。如果车辆仅发生刮擦、轻微碰撞等,并没有导致车辆主要部件如大梁、水箱支架、发动机等受损;或经过维修后仅造成外观上的瑕疵、噪音的些许增加等,就不能被认为损害达到了一定的量,需要获得法律救济。
3、事故车辆的交易价值是否受损,应考虑交易是否真实存在。
如果车辆不进入交易市场,因交易而带来的贬值损失就属于尚未发生的现象,车主不能获得赔偿;相反,如果正处于交易过程中的车辆受损,那么即使经过维修,仍会影响到车辆的交易价格,应获得赔偿。
4、考虑到法律没有关于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赔偿的明文规定以及车辆贬值损失的难以确定性,从合理平衡侵权人与受害人利益角度出发,应严格控制谨慎对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的适用。
8、有关受损车辆的贬值损失是否赔偿
有赔偿。
1、目前,有关车辆贬值并没有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只能通过有关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
2、评估过程
在确定事故车辆贬值率之前首先确定该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格。因为车辆的贬值率是相对与该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格而言的。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格比较好确定,但是车辆的贬值率该如何取值呢?
车辆的贬值率可以看作车辆的折损率。关于车辆折损率的取值和确定在二手车行业中有一定的依据可以参考。但是又不能照搬。因为每辆事故车的碰撞程度是不一样的。这就要求在确定事故车辆的贬值率时不但要参考行业中的依据更要严谨的根据自己从业经验灵活的应用。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在对事故车辆贬值费的评估和确定的过程中,应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做好事故车辆贬值费的评估的同时也要保护事故责任方的合法权益。
(8)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案例扩展资料:
赔偿责任
事故车辆的贬值费应由事故责任方赔偿。虽然会带给事故责任方一定的经济损失,可事故车辆贬值费的赔偿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贬值费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
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保险是以修复为原则,即修复到原先的使用性能,而不是实现保值增值。在理赔过程中,如果是营运车辆,会对停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对‘车辆贬值费’不会赔偿。
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费”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