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鲁木齐车辆年审怎么办
在卡子湾车辆管理所办理
1.在检测台入口处交费,录入车辆信息、领取车辆检测表格(2张),然后排队,等工作人员对车辆外观检查签字后即可上检测台。上检测台后,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狠踩油门、狠踩刹车、开远光灯等等。工作人员签字合格即可出来。
2.车检测台后向左拐,排队等待发动机和后备箱检测,工作人员检测后,若没有不合格处会将所有的表格收走,此后就是交费,可以将车开走并停在适当位置。回到刚才发动机和后备箱检测出口处,领取签字和盖章的检测表格。
3.拿到这些表格,到检测大厅交费,出一份检测合格单。有一张表格要车主签字、留下通讯地址等等,需要留在手里,这张表格简称A。
4.准备以下材料即可到车管所大厅盖年检章、领取年检标识。
所需材料包括:表格A、检测合格单、交强险副本、外环和河滩快速城市道路建设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原件。(车内必备灭火器、三角架)
2、乌鲁木齐哪里有代办单位社保年审和劳动用工年检的?
可以联系下我 QQ171150670
3、乌鲁木齐在哪里审车 第一次经历审车 详细的过程讲讲 谢谢
乌鲁木齐审车地点太多,随手抄了几个以供参阅:
1、乌鲁木齐卡子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2号卡子湾车管所;
2、乌鲁木齐汇展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111号;
3、乌鲁木齐天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89号;
4、新疆金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迎宾北一路146号附16号;
5、乌鲁木齐新亚机动车测试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西路628号;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合作区(头屯河区)井冈山西街与金湖路交汇处;
7、新疆新龙河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米东区龙河南路1095号;
8、新疆四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米东区龙河南路1219号;
9、新疆海威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42号滨河路沙区法院北约50米;
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要想顺利通过年检,当然了,知晓乌鲁木齐审车流程是非常必要的。
在很多车主在新车落户上牌自两年以后,该做车辆年审时都是一头雾水。那么,到底在乌鲁木齐审车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相信这是很多车主们所关心的问题,带着这个问题,我们请来了相关人士一起来具体了解下.
1、审车前先准备好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车辆交强险副本、黄绿标(乌鲁木齐“黄绿标”申领办理流程详解)、车辆登记证书(大本子)、行驶证、三角牌、灭火器(注意有效日期)。及查询车辆是否有违章记录,如果有未处理的违章记录不予办理车辆年审。
2、现在乌市汽车年审点较多,建议去开发区汇展汽车检测站,人少不需多等。进入汇展汽车检测站后先将车停到外检停车场,然后拿上准备好的手续证件交到“检测登l录处”。
3、在“检测登录处”递交完材料和,将准备好的三角牌、灭火器放置车前,在信息录入外检人员的检测工具后方可进行外检,一般递交完资料15分钟左右就可找外检人员进行外检。灭火器、三角牌为外检必备。
4、外检完成后就可以上检验台了,上检验台时会有工作人员指引,车子开到灯光检测处时,会由工作人员驾驶,然后车主可以从检测台入口出去绕道后门等待自己的车辆,将车辆出来后也就检测完成了。
5、检测完成后到3号大厅向工作人员报车号领取登记单并到4号大厅交纳检测费(102元)。
6、交完检测费后,让外检人员在登记单上签字,然后把登记单、申请表交到之前递交材料的登录处换取递交的材料。
7、乌鲁木齐审车流程最后一步,那就是到五号大厅最左边的窗口排队递交资料(1、行车证正、副本。2、环保检验标志(黄绿标)。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代理人则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单位车辆需要在车牌申请表盖公章。5、交强险副本、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7、机动车查验登记表)
8、递交完资料后在到收费窗口交纳工本费30元,拿上收据再到第一个窗口等待,工作人员会叫车号来领取新的行驶证及检验标志。
大家对于整个乌鲁木齐审车流程是怎样的,您了解了吧,一般步骤您清楚了吗?首先您一定要先递交相关材料在进行外检,上过检测台并拿到车辆手续后,还有就是您在年审前一定要处理年审车辆的一切违章,并先录取到黄绿标。在这期间,您必须带全所有必需手续,以免不能顺利通过。
4、乌鲁木齐汽车年检的地方有哪些?
天翔汽车检测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电话:(0991)2653919
国宾汽车检测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新疆海威汽车检测站
地址:滨河中路583号
电话:(0991)4516026
汇展源汽车检测站
地址:乌昌路86
电话:(0991)7861111
汇展汽车检测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新疆交通科研院汽车检测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卡子弯车管所
5、乌鲁木齐车管所办理异地年检委托申请需提交资料
6年的有效期满前90天内到车管所申请换证(也可以理解为6年审证)。 有效期满后的1年内还可以提出申请换证(就是在这段时间内不能驾驶车辆),超过1年后就会被注销驾驶证。
6、乌鲁木齐审验车辆哪个检测站好通过一点?
不是环保证,是汽车尾气排放黄绿标。
新车首次免审领标,6年内,2年审一次,9年内1年审一次,12年内半年审一次
7、乌鲁木齐市关于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几点提示
1、驾考业务可延期
因疫情原因导致考生考试档案过期,或者将要过期的考生,公安部根据考生科目一考试合格日期相应的延期三个月。因此在疫情期间档案过期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2、驾驶证业务就近办
驾驶证窗口业务已全面开办、需办理期满换证等业务的群众可随时前往就近车管所办理。满分教育学习、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预约就近的车管所。
★?各县级所地点?★
3、机动车业务错峰办
复产复工后,车辆年检业务较大,很多已脱审车辆一大早前去排队,使检测站还未到上班时间就已在院内排起了百米长队。就此问题车管所对25家检测站进行全面分析,提供就近、人员较少的检测站,同时建议大家错峰审验。
现车辆相对较多的检测站为::
途顺检测站、中通检测站、市环保迎宾路检测站、鑫宝通检测站、天羚检测站、四平检测站、蓝天葆检测站、万顺鑫达检测站;
现车辆相对较少的检测站为:
沙依巴克区:汇展源检测站;
米东区:新龙河检测站、市环保米东检测站;
头屯河区:海月检测站;
新市区:壹陆均行检测站。
为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人员较多接触感染,请市民选择就近人员较少的检测站进行车辆年审。
★?25家机动车检测站?★
4、机动车业务多渠道可办
为减少疫情期间群众扎堆办理业务,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可前往各县级车管所、警保服务站、各业务延伸点办理。补领行驶证业务: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和新疆警邮新丝路微信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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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乌鲁木齐新市区新车审领年检环标在什么地方
乌鲁木齐新市区非营运轿车新车年检领年检环保标志可以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86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填写申请表办理;营运机动车或者不适用六年免检政策的机动车需要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86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填写申请表办理。
Ⅰ、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五、准确执行6年内免检政策
一要明确实施时间。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二要明确适用车型。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面包车定义将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标准中明确,并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予以标注。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三要明确办理程序。调整免检车辆申领检验标志程序,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附件1)、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四要方便群众办理。市、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配备相关打印签注设备,方便免检车辆车主就近申领。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为路桥费、城市管理费等收费把关。已实现省(区、市)异地检验的,可以异地核发免检车检验标志,无需办理委托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办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核发业务。对不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要通过信函、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提醒车主按规定办理检验业务。
五要加强执法检查。要加强对车辆违法改装、未按规定办理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路检路查,发现存在违法改装的,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对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处理。
六要配合环保检验。经商环保部,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意见》规定6年内免检车辆同时免予环保检验,具体规定以环保部文件为准。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在新车登记环节为环保部门派员查验车辆环保关键部件提供便利。在车辆检验环节,要会同质检部门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机动车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黄标车等车辆检验,配合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保检验标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
Ⅱ、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Ⅲ、车辆年检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年检时间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6、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二)年检材料
1、《动车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年检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机动车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大厅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9、乌鲁木齐市小型车辆年审时间
看行车证啊,行车证上卡的条章之前审车就行了,还有每年都要买外环、河滩费用,保险的话就看你车副驾座前玻璃上面的日期啊,还有审车的时间必须购买交强险才行,商业保险捡你有用的买别买推销的,好多基本用不到。
商业保险买三责买上20万,车损险按照现在的车价买,还有划痕、不计免赔,如果爱车就再买个玻璃就行了,别的不用了,因为等车丢了找保险公司的时间是车丢失3个月以后还必须是公安立案3个月找不回来,基本上就用不到了,所以什么自燃啊,整车盗抢啊,就不需要了,新车头一年买下就行了,希望对你有用
10、乌鲁木齐机动车年检需要什么
乌鲁木齐机动车年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10)乌鲁木齐车辆年检代办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十条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车用燃气气瓶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十一条机动车需要更换发动机应当更换功率不大于原发动机功率10%的同类型发动机。不同燃料的发动机不得互换。
机动车需要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更换同类型机动车车身或者车架。
第七十八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
(一)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三)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三)、(四)、(六)、(七)项规定的;
(六)不按规定掉头或者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七)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避让的;
(八)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
(九)违反会车规定或者违反倒车规定的;
(十)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
(十一)以摆放石块、木料等障碍物方式设置警示的;
(十二)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上道路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