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如何确定?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委托专业机关鉴定后,根据结果,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2、如何评估车辆损失
应遵循修复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进行损失评估,在保证使用寿命、主要性能和外观恢复或接近事故前状况的前提下节约费用。1、评估中确定更换的零部件和维修工时费,一律按事故发行时广州市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计算。2、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完全毁坏(指修复价格超过该车现行市场价格50%以上的)按事故发生时广州市市场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水平及该车的成新率计算损失价格。3、事故受损车辆权严格按照先鉴定、后维修的原则。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当次事故造成的,但鉴结论书中未有载明的隐损部位廛,由修理厂及车主及时写现书面报告(附照片)通知鉴定机构,待鉴定机构作出补充鉴定后方可继续进行修复工作;离开广州地区维修的车辆不作补充鉴定。双方发生车辆损失均在两千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除一方过错造成的事故外,均视为双方共同过错,不分责任大小,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无责限额内互相赔偿。因此,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先快撤,后互验驾驶证等,确认无异议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并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无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除外。当事人对保险公司核定损失的金额有异议的,可直接申请交通事故物损评估机构核定;对核损仍有异议,可向评估机构上一级提出复核申请;经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评估机构定损的车辆必须是未经修复的车辆。
3、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能否主张停运损失
车辆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能否主张停运损失 假设车辆因交通事故损坏,且该车辆正处于运营状态(货运或客运),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但如果是非营运车辆的,主张停运损失的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停运时间的计算:一般来讲停运时间包括交管部门扣车、维修等合理的期限。 停运损失的计算方式:停运损失按照预期利益损失计算,需要受害人举证。如无法计算的按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计算。 主张停运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营运的车辆必须有交管部门颁发的营运证,没有营运证或私家车被撞主张租车损失的法院一般不支持。但本律师认为,私家车被撞后,去修车误工费、交通费是实际发生的,法律上应该支持。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鉴定
4、爱车被撞,如何主张车辆贬损费?
张学琴律师 问:车辆出交通事故后有没有价值的贬损? 答:如果车辆虽经修复,但其经济性、舒适性、安全性以及耐用程度乃至整体性能都出现下降,这将会造成车辆价值的贬损。其还会表现在该车辆再转卖时估值的贬损。 问:普通人如何判断车的价值是否贬损了? 答:由于车辆的贬损主要是由于车辆修复后难以完全恢复事故前性能所导致的,因此在判断车辆是否可能存在贬值时,一般应考虑受损部位即维修部位是否是严重影响车辆安全及性能的部件,比如大架、发动机等。而其他如车灯、保险杠等部位由于受损后本身均能修复到原有性能,一般就不会有贬损。 问:如何确定车辆贬损的数额? 答:由于车辆受损部位的损伤程度、使用年限、车的价值等都直接影响到贬值数额的大小,专业的车辆维修、销售人员根据维修的具体情况,参考车辆本身情况及维修明细单,一般都能估计出大概的贬损数额。但准确的数字,得有专业评估资质的鉴定机构才能出具。 问:应该向谁主张车辆贬损的费用? 答:应向有过错的车辆驾驶人主张。由于其是侵权行为人,且对受害人的车辆造成了价值上的损失,通过修复亦不能完全弥补,因此对于其相应未能弥补的部分价值应予以赔偿。 问:侵权人在赔偿对方车辆贬损费后,能否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答:由于在机动车保险合同当中,一般都有保险公司对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免除理赔责任的约定,所以像车辆贬损费、误工费等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问:车辆贬损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答: 司法鉴定委托函、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维修清单复印件,车辆受损部位照片。 问:起诉到法院要求车辆贬损费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首先在起诉状中确定车辆的贬损价值,一般参考车辆维修人员的意见或是二手车市场专业人员的意见来预估;其次,在庭审过程中如侵权人否认存在价值贬损或不认可贬损费用,则原告应提出鉴定的申请,预交鉴定费,委托有相关鉴定资质的专业评估鉴定机构对是否存在价值贬损以及贬损的价值多少进行鉴定;最后,法院将依据鉴定结论做出裁判。 问:主张车辆贬损的法律依据? 答:《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5、怎样做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车辆索赔需要哪些证据
近几年交通事故频发,恶性交通事故在多地都有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能协商一致解决最好,协商不成的,就需要诉诸于法律。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起诉索赔需哪些材料呢?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一下:因交通事故想要起诉的,除了起诉状之外,还需要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的证据;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如果没有做伤残鉴定的,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申请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案,由交通警察对肇事者及肇事车辆依法进行处理,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保存好自己受损失的相关证据,如果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注意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