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违章处理周期怎么计算?
交通违章记分以领证时间为准。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另外,比如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仍将按照原有的记分标准执行。至于车主担心未及时处理会影响下一个年度的记分,交警部门表示,扣分周期以驾驶证发证日期起一年期为限,并不是按1~12月的周期计算,与2012年度即将过去无关。
2、车辆违章后多久期限没处理?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期限是根据处罚单的情况来定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车辆违法后,被交警抓现行的,交警会当场出具罚单。这样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未交罚款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综合情况划分责任后,对有违法行为的一方要进行处罚,这个处罚单也是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的;
机动车在行驶中被道路上的监控拍下的违法行为,例如超速、闯红灯、压实线、占到转弯、逆行等等违法行为,在网上查到或者在交警队查到的。这个没有时间要求,什么时候去处理都可以,但也要在机动车年审前处理完毕,否则不予年审;
机动车停车时,停在了违停的路段,被交警贴条的。这个也可以暂时不处理,等到检车前一并处理。
(2)车辆违章处理周期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参考资料:
公安部官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3、交通违章要多长时间去处理?
违章被交警现场抓住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罚单),驾驶人收到政处罚决定书后,要在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天不去缴纳罚款的,会产生滞纳金。
违章被电子设备抓拍且收到罚单的,要按照罚单上的规定时间去缴纳罚款。没有收到罚单,且要记分和罚款的,要在记分周期结束之前去缴纳罚款,没有缴纳罚款处理违章的,记分将会转入下一个周期,驾驶证不会清零恢复到12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车辆违章处理周期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采取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4、车辆违章可以拖多久再处理
检车前处理就可以 或者在自己驾照一年周期内处理就行,没特别时间限定,不过最好一年内处理了,不然不能检车。
1.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掉,逾期未处理。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因而滞纳金是按照罚款数额确定的,每天加3%,但是最终不会超过罚款数额,即最多只罚一倍的滞纳金。
车辆违章处理时限根据记录方式不同有差异。
1、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现场处罚是指交警现场执法,现场开具罚单让驾驶人签收,该记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逾期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日百分之三收取,上限不超过罚款本金,并且如果是记12分的违法行为15个工作日不处理的,可以吊销驾照。
2、已打印处理单的违法行为。已打印处理单是指驾驶人到交警队窗口处理,打印签收了处理单,该违法行为也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否则处理措施同上。
3、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是指被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车辆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停车。该行为因为无驾驶人签收,因此无固定处理期限,车辆年检前处理好即可,不会产生后果。
5、机动车违章多长时间可以处理
机动车违章,被处以罚款的,必须在十五日内处理;如果没有被处以罚款,当事人只需要在记分周期内处理即可,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交通违章处理周期是多少天
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签字确认的违章处理期限是15天,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则没有时间限制,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好违章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车辆违章 扣分周期怎么算,急!!
你问得好多啊,1,你的违章3月22日的有可能不需要扣分(这个违章时间好像实在新规过渡期间,但是不是就不好说了),具体请在网上查得到或去车管所查询,但后2张单就必须扣分,还是每张6分呢(今年冲灯6分)
2,必须到违章城市所在属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3,扣分周期是从你初次领证日期算起,你的是每年的8月为一个周期
4,C牌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不满12分无需学习,B以上才需要学习
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查到了违章为什么又没有显示扣不扣分啊,这。。。。不科学。。。
8、车辆违章周期怎么算?
根据你的处理时间来算的,比如说你驾照28号到期,那么你28号之前去处理,就算上一计分周期,28号以后去处理,就算下一个计分周期。
9、车辆违章处理的扣分周期是怎么算的
交通违章扣分的周期为12个月,且满分为12分,应自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