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在道路行驶,驾驶员人在道路正中间,车就在正中间吗
当然不是,中国的法昆规是左驾,驾驶员座在车的左侧。驾驶员人在道路中间,车就偏右了。
2、机动车在道路行驶的定义?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驾车辆在道路行驶时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 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 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学习驾驶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的时候应该怎么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4、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具备哪些条件?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5、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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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动车道路行驶交通规则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7、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应有以下哪些行为
驾驶员十大驾车不安全行为的具体内容:1、 未取得或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内部准驾证、准行手续,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 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 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 连续驾驶车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休息时间不足的疲劳驾车行
5、 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 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 行车中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 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 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 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五)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六)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七)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二)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六)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的;
(九)不按规定让行的;
(十)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十三)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
(十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十五)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十六)逆向行驶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二)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三)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四)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五)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六)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八)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九)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十)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一)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十三)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三)不按规定会车的;
(四)不按规定倒车的;
(五)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六)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七)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8、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怎样规定的?
答: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和完好。 2、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广告牌、管线等,按照《交通安全法》有些什么要求? 答: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3、《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哪些单位的门前必须设置行人过街设施或者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答: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 4、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应当遵循何种通行规则? 答: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5、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如果该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应当如何通过? 答: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通行。 6、机动车通过铁道路口时,应当遵循什么规则? 答: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7、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公路,通行规则如何? 答:机动车应当避让。 8、机动车载运爆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行危险物品时,应当遵循社么规则? 答: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9、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循什么规定? 答: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10、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的,应当怎么办? 答: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 1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也没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答:当事人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2、《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警察因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有何规定? 答: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3、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引起的争议,如何解决? 答: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调解后达不成协议或者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如果超过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5、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遇有哪些情形应当回避? 答案:(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第八十三条】 1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于哪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答案: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第八十七条】 17、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哪些种类? 答案: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八条】 18、哪些道路交通活动参与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答案: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第八十九条】 19、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如何处罚? 答案: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成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二条】 20、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如何处罚? 答案: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二条】 21、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哪些处罚,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答案: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一百零七条】 2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答案: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驾驶车辆在道路行驶时路上有气球该怎么办?
路上有气球就根据后方是否有车辆来决定,没车辆就变道避让,后方有车辆就减去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