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车给对方,但未过户,这段时间,所有权归谁
您好,如果是诉讼离婚,在判决书 生效之日起,该车的所有权即发生效力,即便是过户前。如果是协议离婚,所有权归原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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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离婚,协议上写明车辆归对方,可现在对方不肯办理过户,怎么办?万一出事,协议有免责效用吗?谢谢!
1、对方不肯办理过户,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执行,如果仍然不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协议没有免责效用,如果发生事故产生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汽车使用人承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离婚后车辆纠纷扩展资料
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3、北京夫妻离婚后因北京牌照与车辆的归属问题闹上法庭,法院是如何宣判的?
王某与他的妻子孙某是大学同学,大学期间恋爱三年,在大学刚刚毕业后两个人就举行了婚礼过起了甜蜜幸福得生活。可是生活和爱情不同,在结婚三年后,两个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而吵架,加上婆媳关系不和,王某经常受夹板气,时间久了也造成了两个人感情破裂,两个人共同商量后决定要离婚。可是办理离婚手续前因为财产分割问题,昔日相爱得两人却因此产生了矛盾,两家得父母也因为这件事情打的不可开交,随之就闹上了法庭,等待法院得判决。在离婚诉讼中,双方争夺房产,车辆,争夺孩子得抚养权。而随着北京开始实施得摇号开始,出现了一号难求得现象,北京车牌号得价值也就体现得越来越高了。也成为了财产分割中必不可少得一项。那么在离婚案件中,车牌到底可不可以作为独立财产进行分割呢?其实车牌从法律上讲并不是财产,而是为了区别汽车身份得一个标志而已,其实也就是和我们得公民身份证号码差不多。所以不能作为在离婚时得分割财产中的一项,法院也是不认可这一项的。
在双方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在离婚判决中,一般得做法是把小汽车与汽车号牌一并判决归一方所有,获得方会适当的给予对方一半得价值来进行补偿,当然这里所说得价值也就是车辆得价值,其中并不会对汽车号牌作价。通过这种案件让我们感受到了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以前最爱得人会表现出多么得冷漠,即使两个人走到了婚姻得尽头,也希望大家可以念着以往得感情,不要表现得那么苛刻,尽量给对方留下美好得印象。婚姻是一座围城,且行且珍惜吧。
4、离婚后前夫一直不归还车辆,是起诉拿回车辆还是可以起诉赔偿车款呢?
第一要搞清楚车子是婚前由你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婚后购买则属于共同财产。第二要搞清楚离婚协议中有无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明确车子归你所有,如果明确了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5、离婚财产问题:协议离婚后分割的汽车归女方所有,但是发生其他情况纠纷等,责任怎么承担的问题。
你的问题说的相当不清楚
大概你的意思是,车辆引发的纠纷,对于车辆发生的纠纷,其中有行为人,车主的责任,如果仅是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车辆的归属,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就要看,车辆引发纠纷时,车辆有谁实际控制,应当有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但必须要有证据,否则,按照车辆登记管理部门中登记的车主承担责任。
6、离婚后我前夫帮我买车,法律上还与他有纠纷没
法律上没有吧,对方的行为可以叫馈赠。
7、双方离婚期间,一方私下将车卖了,该怎么办
双方离婚期间,一方私下将车卖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侵害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