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是要赔偿的,而具体数额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确定。
2、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科专业人员定损。 理赔按照确定的定损数额和责任予以赔偿。
3、事故车辆损失鉴定机构?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二、车辆贬值损失鉴定
1、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
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起诉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2、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流程
法院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受损车辆修理清单复印件、车辆受损照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告知车辆减值损失的鉴定方法---同意鉴定的,进行车辆现场勘查---出具鉴定结论。
4、车辆损失赔偿依据
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车辆损失进行公估,申请要求法院委托公估公司进行定损,最后根据定损结果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但车辆年限比较长,折旧费用较高,如果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可能需要推定全损吧。如果损失不大,不建议诉讼处理。如果损失较大,建议具体咨询律师。
5、事故车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是应该以具有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确定的实际损失价格为准;
二是应该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损失价格为准。
同一保险公司不同理赔点定损结果不一样,即使同一理赔点不同的定损员定损结果也不一样,大都靠眼睛估计后定出车损的价格,缺乏权威与标准。
(1)因为保险公司不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定损单位。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2)肇事司机作为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保险公司定损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数额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据不足。
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单位,不能既评估车辆损失,又进行赔偿,有的还进行维修,全部垄断了车损赔偿市场,一家说了算,从法律上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系。
(3)保险公司把预估损失的价格,作为受损车辆恢复原状的实际费用,其准确性依据不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给车定损呢?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以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车辆损失鉴定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同一保管,经检修、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端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确认后生效。
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营运损失如何确定?
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6)事故车辆损失确定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2、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7、怎样做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车辆索赔需要哪些证据
近几年交通事故频发,恶性交通事故在多地都有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能协商一致解决最好,协商不成的,就需要诉诸于法律。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起诉索赔需哪些材料呢?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一下:因交通事故想要起诉的,除了起诉状之外,还需要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的证据;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如果没有做伤残鉴定的,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申请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案,由交通警察对肇事者及肇事车辆依法进行处理,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保存好自己受损失的相关证据,如果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注意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8、平安车险损失确认什么意思
平安保险公司在规定平安车险出险流程方面有以下这几个程序,投保人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确定损失的金额、保险公司批审、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等平安车险出险流程。
当我们投保的汽车在行驶时或其他原因出现问题时,我们应该马上拨打平安保险公司的电话进行报告,然后再向事故出现地方的有关的部门的进行报案,按照平安车险出险流程逐步进行。在保险公司的人员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到来之前,我们对发生事故的现场要保持原来的样子不变,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像平安保险公司报告时,我们一定要在两天之内报告,如果超出两天,保险公司是不会接受我们的报案的,更不会对我们进行赔付。
当保险公司人员到了事故的发生地方之后,会按照平安车险出险流程,确认事故的损失并对汽车进行照相,之后,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的车拉到汽车维修店进行修理,在修理之前,必须向修理店进行了解修理费用,再了解保险公司关于汽车修理费用的赔付有多少,如果修理店和我们要的修理费用太高,而保险公司在汽车修理费用方面的赔付不多时,剩余的费用就由我们自己出的,在了解清楚修理费用后可以为我们节省一些费用。当汽车修理之前,一定要保证在保险公司人员和修理店人员都在时,并且在确认照相之后再进行修理,如果保险公司人员不在时,我们就把汽车修理好,不符合平安车险出险流程,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在修理费用方面进行赔付的。
在费用赔付方面,如果是一万以下的,平安保险公司会在三天内给投保人,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事故,保险公司也会很及时的告诉投保人公司理赔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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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如何确定?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委托专业机关鉴定后,根据结果,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