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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辆技术档案

发布时间:2021-12-13 19:10:30

1、在深圳开一个二类的汽车修配厂 需要哪些证件?

1.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需要到交通委审批汽车整车维修经营许可
1.1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小修、汽车维护及符合相应条件的专项修理生产的企业。
1.2 汽车维修: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
1.3 开业条件: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人员、设施、设备、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特殊技术认证等条件。
1.4 汽车小修: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1.5 汽车维护: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
1.6 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漆皮、装修涂饰等项(件)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修配、工艺加工、技术服务,以及对汽车的技术状况检测、技术改造、改装等类型的作业。
2 人员条件
2.1 企业厂长(经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或经济(技术)管理工作四年以上。
2.2 技术人员:至少有一名汽车专业或机械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2.3 质量检验人员:至少有两名经过行业培训,取得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
2.4 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经过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有一名经过培训的统计人员。上述人员均应具有本专业任职资格证件。
2.5技术工人: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人数符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的要求。企业维修工人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生产工人应经行业培训,持证上岗。
3 设施条件(生产厂房、停车场地)
3.1 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地。其面积、结构和设施应与承修车型、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地面坚实平整,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
3.2 汽车维护、修理、检测诊断作业均应在厂房内进行,各主要设备设置在厂房内。
3.3 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 m2。租赁的生产厂房、停车场地均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
4 设备条件
4.1 配备的各种设备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装置,能够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
4.2 主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4.3 本条件规定的“允许外协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
4.4 各种设备(含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其型号和数量应与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但不得少于本条件中的规定。
4.5 通用设备 a)电焊设备 b)气焊设备 c)空气压缩机
4.6 专用设备 a)零件清洗设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b)汽车举升设备 c)喷(烤)漆房(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允许外协) d)车身车架校正设备(事故车维修必备) e)燃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 f)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 g)充电机 h)机油加注器 i)齿轮油加注器 6.7 试验与检测设备及仪表 a)汽车电控系统检测仪 b)汽车废气分析仪 c)前照灯检验仪 d)点火正时仪 e)烟度计(柴油车维修必备) f)转速表 g)真空表 h)轮胎气压表 i)气缸压力表 j)电工万用表 k)电液比重计 6.8 主要计量器具 a)外径千分尺 b)游标卡尺 c)前束尺 d)厚薄规
5 经营管理条件
5.1 制定并执行业务流程、服务公约、用户投诉受理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执行业务受理、维修作业、检验交车、结账收费等岗位的服务规范。
5.2 制定并执行维修及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5.3在业务接待室明显位置悬挂企业经营资质许可证书、服务公约、维修价格、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及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
5.4 有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
6 质量管理条件
6.1 必须具有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必须具有所维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
6.2 制定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工艺规程、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6.3 具有并执行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6.4积极防治废气、废液、废物、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维修作业工艺要求安装、配置处理“三废”、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的装置与设施,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取得许可后到工商局提交设立申请材料。

2、深圳汽车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一、深圳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二、深圳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三、车辆年检时的注意事项:

1、车的外表不能加包围。  

2、车身不能改颜色  

3、玻璃太阳膜防爆膜颜色不能过深(一米以外能看清车内物品;主要指包面车、货车)。  

4、面包车和货车都要有尾部扩大号。  

5、弹簧弓片的片数不能增减。  

6、面包车座不能多或者少,要有灭火器。  

7、厢式货车车厢不能改装(不能开侧门,不能开顶,不能加尾板)。  

8、轮胎大小不能有改动、同轴轮胎的花纹要一致。  

9、车辆有未处理的交通违章,或车辆被法院查封的,不可以年审。

(2)深圳车辆技术档案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我有一辆深圳的车想转到成都上牌照可以吗?

可以的,前提是必抄须到到国袭四排放标准。成都很早就开始执行国四排放标准(汽油车和柴油车),如果你的车没有达到国四你就不用提档了。转入手续: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单位证明及密封的车辆档案,到新籍车辆管理机关领取并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申请转入手续。车辆管理机关启封车辆档案,收缴临时号牌,并对车辆进行认定和检查,经审核车辆技术档案无误后,核发号牌和行车执照。
有下列情况者,车辆不准转籍:当年或上年度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或未进行年检的车辆一律不能办理转出或转入手续。车辆使用年限距报废条件2年以内的,不准办理转籍手续。凡发生交通事故或刑事、经济案件中涉及车主尚未结案处理的车辆,或车辆产权、使用性质与档案记录不相符的,不能办理转籍手续。

4、深圳车辆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深圳汽车年审(核发机动车检查合格标志)需要的材料,只需原件无需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原件(副本);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由汽车检测站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需写有车牌号码),现在基本都在交强险单据内;车主身份证原件(代办还要代办人身份证);反光三角牌。

(4)深圳车辆技术档案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车的外表不能有改装。包括:加包围;车身颜色改变;玻璃太阳膜防爆膜颜色不能过深(一米以外能看清车内物品;主要指包面车、货车,5座以下的小车没关系);面包车和货车都要有尾部扩大号;弹簧弓片的片数不能增减;面包车座不能多或者少,要有灭火器;厢式货车车厢不能改装(不能开侧门,不能开顶,不能加尾板);轮胎大小不能有改动、同轴轮胎的花纹要一致;车辆有未处理的交通违章,或车辆被法院查封的,不可以年审。

年检的结果有:定期检验合格的车辆,分别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定期检验表》加盖印章;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仍然不合格的,车辆管理机关有权收缴不合格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这样的话将不能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可以转籍。因故不能参加定期审验的车辆,应事先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驻外汽车可委托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代检,检验后将结果通知原籍车辆管理机关;无故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

5、深圳汽车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一、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

2、交强险副本。

3、路桥票;《第一联黑色》。

4、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

二、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

2、交强险副本;

3、路桥票;《第一联黑色》

4、组织结构代码证(盖鲜章)

5、委托书(盖鲜章)

6、车辆。

(5)深圳车辆技术档案扩展资料:

一、网上预约

目前,新车和在用车辆均可预约年检。在预约年检前,须确保所有违法行为都已处理完毕。同时,车辆只能在检验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进行预约,预约时间从申请第二日开始一周之内有效。

如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取消预约。连续两次“爽约”将被纳入预约系统黑名单,不再享受预约验车服务。

在进行预约时,车主须登录市交管局官方网站点击“网上车检”栏目,输入号牌和发动机号,选择检测场和预约时间,并输入手机号码,系统将向车主发送一条包含预约代码的短信。抵达检测场后,车主可将车辆开至预约通道,在窗口核实预约代码领取验车序号。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6、深圳汽车年审需要什么材料?

深圳车辆年检资料
汽车年审(核发机动车检查合格标志)需要的材料,只需原件无需复印件: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原件(副本);

2、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由汽车检测站提供);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需写有车牌号码),现在基本都在交强险单据内;

5、车主身份证原件(代办还要代办人身份证);

6、反光三角牌。

车辆年审需要注意的:提前处理好违章罚款,不处理无法年审。

7、深圳有哪些机动车年检的地方?

深圳机动车年检的地方有:

1、罗湖分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锦联路38号;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2、盐田分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新围西街;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3、深圳市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西丽车管所综合办公大楼;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4、宝安分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1路45号;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5、龙岗分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长今路2号新大运车城内;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6、龙华分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东环二路459号龙华交警中队院内;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7、坪山分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碧路74号;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7)深圳车辆技术档案扩展资料

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8、深圳车辆年检是否需要网上预约?如何预约

从2018年1月8号起,深圳车管所要求,深圳机动车上线年检需先网上预约,否则不能年检。

深圳车辆年检网上预约方法:

1、预约方式

(1)办理时,请先登录深圳网上交警,登录车驾管网上预约界面


(2)点击网页下方的网上车管所,进入网上车管所

(3)进入车管所后,选择机动车业务中的网上预约进行网上预约

2、选择时间地点

登录后点击“预约登记”,然后按照步骤填选车辆相关信息后,会出现全市的监测站地图和预约量情况,车主可根据区域选择就近的检测站办理。

9、去拿 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备案证明 要准备什么材料?

1.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需要到交通委审批汽车整车维修经营许可
1.1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小修、汽车维护及符合相应条件的专项修理生产的企业。
1.2 汽车维修: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
1.3 开业条件: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人员、设施、设备、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特殊技术认证等条件。
1.4 汽车小修: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1.5 汽车维护: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
1.6 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漆皮、装修涂饰等项(件)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修配、工艺加工、技术服务,以及对汽车的技术状况检测、技术改造、改装等类型的作业。
2 人员条件
2.1 企业厂长(经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或经济(技术)管理工作四年以上。
2.2 技术人员:至少有一名汽车专业或机械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2.3 质量检验人员:至少有两名经过行业培训,取得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
2.4 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经过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有一名经过培训的统计人员。上述人员均应具有本专业任职资格证件。
2.5技术工人: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人数符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的要求。企业维修工人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生产工人应经行业培训,持证上岗。
3 设施条件(生产厂房、停车场地)
3.1 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地。其面积、结构和设施应与承修车型、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地面坚实平整,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
3.2 汽车维护、修理、检测诊断作业均应在厂房内进行,各主要设备设置在厂房内。
3.3 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 m2。租赁的生产厂房、停车场地均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
4 设备条件
4.1 配备的各种设备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装置,能够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
4.2 主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4.3 本条件规定的“允许外协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
4.4 各种设备(含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其型号和数量应与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但不得少于本条件中的规定。
4.5 通用设备 a)电焊设备 b)气焊设备 c)空气压缩机
4.6 专用设备 a)零件清洗设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b)汽车举升设备 c)喷(烤)漆房(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允许外协) d)车身车架校正设备(事故车维修必备) e)燃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 f)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 g)充电机 h)机油加注器 i)齿轮油加注器 6.7 试验与检测设备及仪表 a)汽车电控系统检测仪 b)汽车废气分析仪 c)前照灯检验仪 d)点火正时仪 e)烟度计(柴油车维修必备) f)转速表 g)真空表 h)轮胎气压表 i)气缸压力表 j)电工万用表 k)电液比重计 6.8 主要计量器具 a)外径千分尺 b)游标卡尺 c)前束尺 d)厚薄规
5 经营管理条件
5.1 制定并执行业务流程、服务公约、用户投诉受理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执行业务受理、维修作业、检验交车、结账收费等岗位的服务规范。
5.2 制定并执行维修及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5.3在业务接待室明显位置悬挂企业经营资质许可证书、服务公约、维修价格、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及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
5.4 有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
6 质量管理条件
6.1 必须具有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必须具有所维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
6.2 制定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工艺规程、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6.3 具有并执行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6.4积极防治废气、废液、废物、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维修作业工艺要求安装、配置处理“三废”、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的装置与设施,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取得许可后到工商局提交设立申请材料。

10、深圳汽车年审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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