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怎么补办 补办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2、本人汽车购置税完税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3、车辆购置税证件丢失如何补办?
【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核发
税务机关对征(免)税车辆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车辆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免税车辆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分正本和副本,按车核发、每车一证。
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使用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由纳税人保管以备查验,副本用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得转借、涂改、买卖或者伪造。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补办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纳税人应及时在《中国税务报》或《重庆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码及完税证明号码(可到原发证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到原纳税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补)手续,填报《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在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领取。为给您提供便利,在您办理纳税申报时税务机关可代您打印此表,并分别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
1、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
(1)车主身份证明,包括:
①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③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④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的第二联。
(3)车辆合格证明,包括:
①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
②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完税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一、丢失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处理。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1、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2、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3、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二、丢失原始发票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227号
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5、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怎么补办?
【解答】抄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中和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有关的另外两条规定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第二十一条,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本丢了!怎么补办!
带上身份证、机动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去国税部门补办或出具证明。另外当初上牌时,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已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给收走了,可间接证明。
7、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了怎么办?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刚刚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并取得了完税凭证。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就找不到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补办完税证明时,填写《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以下简称补办表),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补办:(1)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联次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留存联次或者其电子信息、车辆合格证明补办;(2)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