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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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2、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怎么做?
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
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办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办主管申请调派,总经办行政部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办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办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办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办、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7)、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20)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3)、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
(25)、 个人形象
a.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7)、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公司关于员工私车公用做出如下规定
(1)选择一、由公司统一对私车公用的员工统一按照职别、岗位、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分类进行补贴(见详表),在指定时间由车辆使用人到财务部门发放领取;并在领取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2)选择二、
A、由公司统一按照用车里程数进行用车补贴,每百公里补贴20元;
B、每次出车前由私车驾驶员在总经办进行里程数、油耗底数登记,并由总经办审核里程数、油耗数;
C、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私车公用数量进行里程数、油耗数统计,与次月5日前统计汇总完毕通报财务部;
D、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E、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的时间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补贴,并要求提供与车辆使用用相关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F、私车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记和统计中不得虚报里程数、虚报出行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当月所有车辆补贴。
3、车辆管理制度怎么写?
XXXX有限公司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用车范围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第二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第二章、对于公司内部车辆使用要求第一条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规定如下。1.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1.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综合部填写(公司内部车辆使用表)向总经理申请签字调派得到总经理批准,才可使用其车辆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1.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理指定报销 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1.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1.7、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8、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9、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2.0、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2.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理、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2.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事故情况 赔偿规定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 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 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者) 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 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第二条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第二章第一条(2.2)执行。第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第二章第一条(2.2)执行。第四条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第五条 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第六条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理或综合部(总经理不在或紧急情况下)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第七条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第八条 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第九条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二章第一条(2.0)处理。第十条 对用车者服务: 10.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10.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10.3、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10.4、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10.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10.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第十一条 离车注意: 11.1、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11.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第十二条 出发前后工作: 12.1、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12.2、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12.3、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12.4、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第十三条 个人形象: 13.1、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13.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13.3、注意个人言行。 13.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第十四条 因公外出晚间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第十五条 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第十六条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我简单的给你发了下,剩下不足总则格式就自己复制粘贴改改吧。
4、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车辆的管理,规范车辆的使用,做好公用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各种车辆的使用管理。 3.管理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编写“****本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3.2行政部负责商务车辆和司机人员的管理及日常车队事务安排,并定期对各车的清洁、维护和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3.3司机须服从行政部的合理安排,积极主动完成部门安排工作任务。遵守法纪及交通规则,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对运送的货物和人员的安全负责,积极做好车辆维护、维修、保养、审检等工作; 3.4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4.管理规定 4.1用车管理 4.1.1车队派车原则上按“先申请先安排”进行按需配用,在车辆使用遇冲突时,须协商解决,协商不妥时由行政部根据用车情况的重要性决定车辆的安排; 4.1.2部门公务用车由需求人员填写《广东****有限公司用车申请单》(见表1),经部级领导(或部门授权委托人)签核后,提前1天送至行政部,否则不予以派车; 4.1.3公司商务车以接送客户为主。只允许接送政府官员、外国客户、公司领导;主要用于接送客户和运送适量短途货品;主要用于运送短途货物、接送客户和运载部分采购物品。如有特殊情况需用作他用时,可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部级主管审核后由行政部批准后使用; 4.1.4公司给与私车公用补贴的各级干部和业务人员,如业务出差、接送客人等的工作需用车的,其路程不超过100公里(佛山、中山、南海、广州等地)的公务用车,应先用自己的私用车辆处理。遇特殊情况无法处理者,由申请人提出用车申请,经部级主管审核通过,行政部严格审核后方可派车; 4.1.5随车人员不得随意支配司机变更路线,延长工作时间,增加运营成本。司机对超出派车单范围内用车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 4.1.6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借用车辆。如有需要,由用车人提出借车申请,经部级主管审核通过,行政部严格审核,保安得到行政部领导通知后方可将车钥匙交借车人使用。如借用时间未超过两天,则借用当天必须将车辆开回公司不得在外停放。注:不准任何私人借用。 4.2司机管理 4.2.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企业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4.2.2司机要准时、准地点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要服从行政部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随时开通手机,对公司领导或行政部的电话,应尽快接听、复机。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管理调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3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休息室等候出车。有要事需离开,要告知行政部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行政部报到; 4.2.4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如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2.5司机接派车单于出车前,必须严格按“车辆安全检查记录表”上的要求(见表2),对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出车前该车安全可靠; 4.2.6司机每日在行政部“行车登记本”上登记出车时间、往返里程数、油耗情况。“行车登记本”所记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行政部每周或不定时核对实际里程,不符数额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汽油费; 4.2.7司机必须把日常维护的情况,及时登记在 “车辆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洗车及修车必须到公司指定点进行且需以月结的方式进行结账); 4.2.8司机应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微笑服务,驾车时必须着公司的厂服。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准随便搭讪; 4.2.9司机人员接送来宾,以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门口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绝不充许在客户面前有损公司形象,否则重罚; 4.2.10司机要有保密意识,不得将乘车人员资料、乘车人员商讨内容等情况随意告知他人。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严重者,辞退处理; 4.2.11行车过程中,司乘人员不准在车内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4.2.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并说明原因; 4.2.13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4.2.14司机应每天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要求全车外形完整无损,车身光泽明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全车前后挡风车窗玻璃明亮。车厢内无浮尘、杂物,保洁箱内无隔夜垃圾,车内空气无异味; 4.2.15司机出车回公司后,应将车匙交到前门保安处统一保管,严禁将车匙带出公司。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4.2.1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4.2.17司机值班规定:节假日或特定时间的值班,以司机驾驶的车种及日常驾驶的车型,采用轮班制的方式安排值班,必要时由行政部决定值班司机; 4.2.18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理。 4.3费用分配 4.3.1司机或其它部门人员驾驶公司车辆时,负责该车发生因驾驶人员过失而造成的各种违章罚款; 4.3.2用车费用由行政部综合管理控制,每月将相关费用统计,由财务部列入各用车部门的成本预算指标; 4.3.3严格各部门合理用车,节约用油。为节约公司经费和认真执行汽油定量供应,保证部门应急任务的需要,对日常用车必须从严控制。 4.4车辆保养管理 4.4.1车辆管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司机负责本人驾驶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行政部每星期按要求对各车辆检查验收工作; 4.4.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天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料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4.3定期每月保养两次,包括内外车箱和引擎的清洁,按各车的售后服务保养手册中规定的里程要求,送相应车的专业服务站进行保养。每行程5000公里时,更换机油、机油隔或柴油隔及清洁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燃油滤清器;行程10000公里时,更换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 4.4.4各车司机在出车完毕后需及时做好车辆的保洁工作,如指定车辆管理司机连续安排行车,影响清洁和维护工作,则留厂司机要自觉进行车辆保养。 4.5车辆维修 4.5.1司机出车前需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报行政部审批并送外维修,以免影响车辆的正常调度; 4.5.2司机有责任检测车辆各部件的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小修理在本厂内,如要外出修理,由负责该车的司机申请,经行政部审核批准后,方可送外维修; 4.5.3行政部建立车辆维修台帐,记录各车维修费用、维修点。对常出现的问题,如属司机操作技能而致,对司机提出操作技能改进意见以作改善。 4.6保险与审检 各司机负责注意车辆的年审、保险和二保工作,对新到期的证件要及时告知行政部,如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责任由司机承担。 4.7证件管理 4.7.1责任司机必须对所承包车辆的各种证件的齐全和完好负责,对一切遗失证件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司机负责; 4.7.2外借其它部门人员使用,驾驶员要负责证件保管工作,如证件遗失,责任由驾驶员负责。 4.8事故处理 4.8.1公司的司机或私车公用的驾驶者如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通知交警部门等待交警到现场处理、判定责任,并通知保险公司; 4.8.2事故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公司,并于两日内填写汽车肇事报告表呈报行政部领导,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人员有严重伤亡时,立即通知行政部处理; 4.8.3行政部接获事故通知,迅速往事发地点查勘处理。先急救伤患,而后协助交警查勘现场; 4.8.4公司司机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以开除。 4.8.5交通事故如属公司司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其费用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司机要酌情负责交通事故处理费用。未经行政部安排出车的事故费用,由驾驶人员负全责。一切保养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机械事故,追究驾驶司机责任; 4.8.6属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谨守以下要求: 4.8.6.1各车主,因公外出一定要通知相关领导,说明外出时间、地点、事情经过,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有追踪依据可查; 4.8.6.2一般事故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责任方属公司私车公用的车主,且赔偿金额已经超出保险范围,公司则酌情与车主分担费用; 4.8.6.3如车主因个人无证驾驶、醉酒开车等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 5.考核要求 5.1行政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进行检查考核; 5.2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凡不按以上管理规定,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违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车辆管理制度有哪几条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6、求一篇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的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以及各种车辆得到有效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2.调度与管理
2.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2.2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特殊情况例外)。
2.3公务长途用车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出车。
2.4外单位借车或私人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如:员工家庭重要事件急需用车等。
2.5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2.6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驶离停放点。
3.车辆维修
3.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3.2车辆行驶途中,发成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视实际需要酌情处理,但要尽可能先与办公室须得联系通报情况。
3.3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精心驾驶。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或疏于保养而造成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所需要维修费用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一定比例。
4.车辆耗油与费用
4.1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百公里耗油统计表,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4.2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4.3驾驶员加油时凭证核对车号,严禁牌证不符或另备其它容器,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4.4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5行车过程中所产生的停车费由使用部门人员签字,按实报实销;过路费单据须注明何时、何地、过河收费站、办什么事,经相关人员签字证明后给予报销。
4.6驾驶人员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行车油耗和费用。办公室严格审核驾驶人员填报的各种单据,不合理的费用一概不予签字报销。
5.车辆保养与检查
5.1定期保养,原则上每行驶一万公里送指定修理厂定期保养,由办公室办理。
5.2每星期洗车1次,车内每季度全面清洗一次。平时由驾驶员随脏随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5.3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6车辆违章与事故处理
6.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6.1.1无照驾驶;
6.1.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6.1.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6.1.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6.1.5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或未造成事故的。
6.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7.安全行车
7.1出车前,驾驶员应先检查车况(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油箱等),发现损坏及不良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办公室报告。行车过程,要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集中精力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停放时要选择合适地点,采取必要的防损防盗措施。
7.2行车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向交警部门报案,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协助处理。轻微事故未造成人员及车辆损害的由驾驶员酌情处理。
8.驾驶员行为规范
8.1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有关规定。
8.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服从管理,听从调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各尽职守。
8.3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注意言谈举止,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公司形象。
8.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一般不得离车,乘车人带有大件物品时应提供帮助。
8.5遵守报名规定,不得随意泄露乘车人的个人隐私或谈论的商业机密。
9. 本规范解释权、修改权、废止权归集团办公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7、车辆管理制度是什么?
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8、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应该怎么写?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速企业发展,让车辆充分发挥便捷、快速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车辆分公务车、看房巴士和领导专用车辆三种,其中公务车、看房巴士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第二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用车辆的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和业务指导。由办公室对车辆相关的证件进行保管,造册备案。
第三条 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健全车辆管理制度,用车单位及驾驶员必须负责对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并妥善保管好车辆的随车各种证件资料。
第四条 办公室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调度和调整各部车辆。
第五条 每部车辆实行定员驾驶,出车办事时车辆停放须选择安全地点或有专人看管地带,以提防划伤及被盗;车辆返回后,应及时停入车库或按指定地点停放。若不按规定停放发生失窃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严禁私自出车、借车、租车,非公司领导专用车不得私自开车回家过夜,不得随意在外停放车辆,不准私自仿制钥匙,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开除职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每部公用车辆及领导专用车,驾驶员都必须:①定期做好车辆保养、维修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②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填写技术参数、公里数、出车地点等情况;③汽车加油时,必须填写《车辆加油记录表》,载明时间、加油地点、数量、油号、金额等数据,每月以便与财务核对加油数据。
第八条 招聘驾驶员必须经办公室从驾驶、驾龄、技术等级、学历等全面考察,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录用。
第九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统一调度,保持车况完好,确保行车安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条 驾驶员出车接受办公室统一安排,每天应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及时与派车管理员进行核对确认。
第十一条 驾驶员禁止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若有上述行为时发生事故,由驾驶员和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情况提交公司严肃处理。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若因违反交规所造成交通事故,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平时勤擦洗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
第十三条 每天出车前,尤其是长途出车,应认真检查车况,若发现机械故障,经维修合格后,方可出车。
第十四条 每年的九月份定为公司的交通安全月,强化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若驾驶员个人原因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车辆损坏或受到交警驾驶证扣分、行政罚款,均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承担)。
第十六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车辆各项费用提倡厉行节约、降低成本费用原则。
第十七条 车辆停车费、过路桥费、汽油费凭票报销,同时应注明出车地点、出车趟次及用途方可报销。
第十八条 车辆应定期保养、洗车,根据每部车辆的售后服务站及实际情况, 进行定点保养、清洗,凭保养、清洗,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九条 车辆各部位配件不得随意拆装,保证随车工具及备件完整。车辆维修和购买零配件,须先由驾驶员填写申报单,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后予以维修和购买,凭维修发票(零配件发票)和修理厂家结算单,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条 驾驶员不得随意让人修车(补胎等小故障例外)和购买零配件。遇突发事故,经电话请示后,由驾驶员应急处理,返回后如实填写书面报告。并提供发票和维修清单,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 每部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或零件失窃及被他人损坏,造成车辆损坏和零件丢失,必须马上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踏,并及时报案公安交通部门,并跟踪理赔结果。
第二十二条 车辆保险费的购买及年检、交通等规费的交纳由公司统一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用车时,向办公室申请,由派车管理员通知驾驶员出车,派车管理员同时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派车范围:沂河以东,八路以西,铁道以南,南坊青年路以北。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出车返回后及时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没有接到派车管理员的派车通知私自出车,造成的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五条 为了更合理地调度公司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各部门需用车时应争取提早向派车管理员进行申请。
第二十六条 公司派车实行:①按事务紧急、重次、路程远近派车,②谁先申请,谁先出车原则进行派车。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未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处50-5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