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网上如何查询车辆购置税免税目录?
不能在网上查到,可以到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查询。
免税车辆包括以下几种: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4、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
5、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
6、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
7、农用三轮车。
(1)国家税务车辆免税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单一
作为财产税的车辆购置税,是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而不是对所有的财产或消费财产征税,范围窄,是一种特种财产税。
2.征收环节单一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它不是在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每一环节实行道道征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进入消费领域的特定环节征收。
3.税率单一
车辆购置税只确定一个统一比例税率征收,税率具有不随课税对象数额变动的特点,计征简便、负担稳定,有利于依法治税。
4.征收方法单一
车辆购置税根据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实行从价计征,以价格为计税标准,课税与价值直接发生关系,价值高者多征税,价值低者少征税。
2、车辆购置税还是要交 但有些车是免税的
我总结了一下关于1.6以下排量车的优惠政策问答: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相关事项问答
1、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能减多少税?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10%,一般情况是以购车发票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扣除增值税后作为计税依据,按10%税率计征车购税。如果您购入一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车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是11.7万元,扣除增值税后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是10万元,原来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万元(10万元×10%)。按5%税率减征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0.5万元(10万元×5%),减了一半的税。
2、享受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仅指国产车吗?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以是国产车,也可以是进口车。
3、乘用车是什么意思?答:本次享受减税政策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4、如何具体确定所购车辆是否享受减税政策?答:如果您购买的是国产车,下列3种情形享受减税政策:一是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二是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三是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如果您购买了进口车,应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5、什么时候买的车可以享受减税政策?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购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的,在减税范围的车辆,可以享受减税政策规定。
6、如何判定车辆购置日期?答: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7、符合规定的车辆没有享受到减税政策该怎么办?答:购置了符合减税规定的车辆,但由于种种原因按10%税率全额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向车辆购置税的征税部门申请退还
。
8、我买的是新能源汽车,也能享受减税政策吗?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9.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在什么时候纳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车辆购置税减免税
一、概述 需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由车辆生产企业或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予以受理、审核、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汇总。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5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2份四、生产企业(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2.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1套3.车辆内、外观彩色照片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像素不低于300万,并标明车辆生产企业名称及车辆型号,仅限车辆生产企业提供)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需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由车辆生产企业或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及时提出申请。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对需列入免税图册提起申请的,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转下一环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分别于每年的3、6、9、12月将免税申请表及附列资料报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申请当期的4、7、10月及次年1月将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列入免税图册。七、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审核(1)审核《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2)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4)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2.转下一环节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通过系统调阅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信息,对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审核意见,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审批通过的,定期列入免税图册,将相关资料归档。
4、哪些车辆可以免、减车辆购置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
二、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三、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指标为: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三个车轮的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8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6〕176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募集社会捐赠资金统一购置的,用于“母亲健康快车”公益项目使用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免车辆购置税包括哪些车型
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包括: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购买的进口的1辆自用小汽车;
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
解放军和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如洒水车、 油罐车、垃圾车、吸粪车、吸污车、叉车、铲车、压缩垃圾车、吊车、环卫车、 垃圾运输车、密封垃圾车、挂桶垃圾车、自卸垃圾车、摆臂垃圾车、高空作业车等工程机械;
农用三轮车;
此外,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也可以按规定免税、减税途发生变化,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二、车辆购置税
1、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特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的,在消费领域中的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特种财产税。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2、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1、兼有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性质;
2、车辆购置税是价外税;
3、车辆购置税是属于费改税。
(5)国家税务车辆免税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对象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
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
(1) 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 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
(1) 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 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5.农用运输车
(1) 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 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6、车辆购置税是在国税局办理还是在车管所办理?
在国税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相关规定如下:
1、第十条: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2、第十一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3、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6)国家税务车辆免税扩展资料: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7、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7)国家税务车辆免税扩展资料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
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
(1) 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 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
(1) 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 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
8、汽车购置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2015年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兜底性条款
新办法第一条增加了“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兜底性条款,并且在第二条增加了“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免税、减税范围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的规定执行。”
纳税期限
新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新办法第八条规定,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未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及有效证明资料。
最低计税价格
新办法第十一条对最低计税价格作了明确解释。最低计税价格,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与原规定相比,增加了“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
同时,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但以下情形除外。
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综上所述,2015年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推出,不但有效接续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车市的刺激,还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鼓励了车企业生产更低排量、更环保节能的车型。
9、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有哪些
符合《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车辆范围,则是获得车辆购置税免税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