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警有权利查车吗
【法律分析】
特警只可以针对刑侦搜查,必须出示相关证件,至于查车,查交通方面的是绝对违规,这是交通部门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特警有权利干涉机动车无证驾驶吗?
特警只可以针对刑侦搜查,必须出示相关证件,至于查车,查交通方面的是绝对违规,这是交通部门的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特警是否有执法权?如特警是否可以上路行使交警执法权?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其职责和管辖的区域享有执法权。特警当然有执法权,但是如果要上路行使交警的执法权则必须得到上级公安部门的同意,并作统一的部署方可执行。
4、交警,人民警察,公安,特警,特勤有什么不同
人民警察分四大系统:公安、国安、监狱和教育矫治系统、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法警。
交警、特警都是公安系统的人民警察业务警种,特勤属于辅警。
交警主要负责交通管理和车辆车务管理
特警负责处置突发事件,治安。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指公安机关的哪些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是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车管所和路政部门。
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的主要职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公安机关的车管所的主要职责: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试。
路政部门的主要职责:职责主要是管理公路,比如路面损坏、占道、超载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道路交通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三)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
(四)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
(五)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七)指导地方公安机关组织城市道路交通,参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八)主管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道路交通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6、公安特警的职能是什么
公安特警主要职业是平时按公安部门的指挥在街上持枪巡逻,遇到"110"报警的时候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
他们实际上就是更现代化的巡警,不具备突击能力,如果发现人手和火力不够时,会考虑情求特警突击队和武警部队的支援。
公安特警队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指挥下的公安机关的一个特殊警种,主要承担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具体职责任务是:
1、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
2、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
3、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
4、参与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
5、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众性事件;
6、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7、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8、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9、承担的特殊任务。
(6)特警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公安特警枪械
1、手枪:54式手枪、64式手枪、77式手枪、9mm转轮手枪、92式9mm手枪、06式5.8mm微声手枪(少量装备京沪特警)
2、防暴枪:38mm防暴枪、97-1式18.4mm霰弹枪、97-2式18.4mm霰弹枪
3、冲锋枪:79式轻型冲锋枪、85式轻型冲锋枪、82式微型冲锋枪、05式5.8mm微声冲锋枪(少量装备京渝特警)、06式9mm微型冲锋枪(少量装备京渝疆特警)、CS/LS2型9mm微声冲锋枪(少量装备沪疆特警)
4、步枪:81-1式自动步枪、95式突击步枪、95B式短突击步枪(少量装备京渝特警)、95-1式突击步枪(少量装备新疆特警)、95B-1式短突击步枪(少量装备新疆特警)、03式自动步枪(少量装备辽宁特警)
7、如何管理车辆
公司车辆管理的办法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员工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到外地出差或开会,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2、公司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3、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二、非因公用车
1、职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2、经批准的其他非因公个人用车(包括离、退休人员),一律按规定收费。
三、用车手续
1、凡可预见的公务用车,请在公务前一天与综合部预约,以便安排。
2、职工非因公用车(因伤病除外),提前二天预约,由综合部酌情安排。
四、费用结算
1、用车费用的结算采取用车人签单,按月按部门分摊的方式进行结算。
2、用车人在每次用车前应要求司机将小表复零,用车后对里程数、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进行核实,并在《单车行车台帐》上签字确认。所有费用一律由司机先行垫付,至下月初至财务部统一结算。
3、当二个或二个以上部门合用一辆车时,司机需在用车结束前按单程、双程及人头数进行费用分摊,并分别由用车人签字认可。
4、各部门用车费用需由司机在下月初汇总后交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不予结帐。
5、各部门的用车费用一律纳入部门成本。
6、对非因公用车,除规定免费使用的情况,一律采取用车人签单,在用车人下月工资扣除的方式进行费用结算,但司机需在《单车行车台帐》上注明“私用”。
7、用车结算价以《单车结算价目表》为准。
公司车辆管理规则
1.机动车辆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经理办公室批准。
2.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3.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4.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5.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
7.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使用者按正常用车费用的5倍缴纳车费,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9.车辆每年应彻底大修保养一次。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应由资深车辆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对车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位应请承修方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驾驶员必须注意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
10.车辆使用规定:
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用于单程30KM以内的短程外出(办理5000元以上的大额存取款、携带公司机要文件物品等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员工远程外出(单程30KM以上)应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保证效率、节省时间、减少费用为原则,首选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在公交线路确实不畅,且时间确实紧急的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含)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车辆,并在使用后由驾驶员立即填写《出车登记表》。
因项目原因而使用公司车辆的,按1元/KM计算项目成本,由驾驶员、项目主管、批准领导分别签字后报财务核算,从项目组包干车费中扣减。
《出车登记表》由驾驶员负责统计、保管,财务部负责监督、核算,必须如实记录,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8、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协警可以开警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协警是不可以开警车的。
《警车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1月8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
按以上规定,协警不得驾驶警车。
(8)特警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
根据《警车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
《警车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1月8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
《人民警察法》是针对人民警察制定的法律,协警不是人民警察。
参考资料:
网络—协警
9、东台的警察与车管所的特警有什么区别吗?
你是夜里看见车管所里有特警的吧? 查看原帖>>